2020-12-15 11:3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懸賞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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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陳軍戶籍照片
2020年9月11日,保亭縣公安局組織警力對一涉黑涉惡團夥進行收網,但團夥成員李自良等2名犯罪嫌疑人一直在逃。
2020年12月8日,經專案組民警縝密偵查,發現李某某有包庇李自良的嫌疑,專案組民警抓捕李某某後,李某某積極配合專案組民警於2020年12月9日將李自良帶回投案。李自良到案後積極配合保亭警方開展工作,供述其團夥違法犯罪事實,爭取依法從輕從寬處理。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目前該團夥骨幹成員
犯罪嫌疑人陳軍一直在逃
保亭警方為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懲處犯罪行為,維護社會安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同時給予以陳軍涉案在逃成員改過自新、爭取寬大處理的機會,特通告如下:
一、凡是該團夥在逃成員,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視為自首,可以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以依法免除處罰。
二、凡是該團夥在逃成員,在被通緝、追捕過程中主動投案的,或經查實確已在準備投案途中,被公安機關抓獲的,均視為自動投案。
三、該團夥在逃成員的親友應當積極規勸其自動投案自首。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後將在逃人員送來投案的,均視為自動投案。
四、該團夥成員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或者有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其他在逃人員等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五、任何個人、單位不得為該團夥人員提供隱匿處所、財物、交通工具,不得為其通風報信或提供其他便利條件幫助其逃匿,更不得幫助該團夥成員轉移、隱匿涉案資產。如有上述行為,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六、凡檢舉、揭發該涉黑惡犯罪團夥違法犯罪線索並經查證屬
實,以及提供重要線索偵破案件,或者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每名獎勵現金100000元人民幣。
公安機關在此敦促陳軍,儘早認清形勢,珍惜機會,儘快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如拒不投案自首,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懲。
懸賞通告
舉報電話
19989789155(陳警官)
法網恢恢
疏而不漏
自首才是唯一出路
原標題:《海南一涉黑涉惡團夥骨幹成員在逃!警方懸賞10萬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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