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方日報、南方+客戶端推出的「廣東農信改制化險攻堅戰」系列深調研,引發了各界對於農合機構改革「廣東模式」的熱烈討論。
此輪廣東農合機構改制有何特點?形成了哪些可借鑑、推廣的創新經驗?經過三年的改制化險,廣東農合機構發生了哪些變化?下一步改革重點在哪?
圍繞以上話題,南方日報、南方+記者獨家專訪了廣東銀保監局局長裴光博士。
廣東銀保監局局長裴光
裴光在專訪中表示,廣東堅定不移通過深化改革徹底化解農合機構風險、破除農合機構風險「周期律」,全面革新農合機構體制機制、提升農合機構服務「三農」發展和鄉村振興能力,形成農合機構改革的「廣東模式」。下一步廣東銀保監局將在提升金融服務能力、建設高質量農商行、探索多元方式改革、強化監管等方面進一步推動農合機構改革。
《南方日報》12月28日A10版報導
自2017年廣東省加快組建農商行以來,到現在用了三年時間開展農信社改制工作,推行這一改革是需要解決什麼問題?
裴光:廣東於2017年9月全面啟動新一輪農合機構改革,主要基於三方面的迫切需要:
第一,打贏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維護金融安全的需要。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具體到廣東,農合機構風險就是全省面臨的一項最重大的、最迫切的金融風險。在2017年9月末,廣東仍有2/3的農合機構未改制為農商行,個別機構風險一觸即發,部分區域風險積聚態勢凸顯。迫切需要全面啟動新一輪改革,精準拆彈,推動農合機構全面徹底化解風險包袱。
第二,助力廣東打贏精準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需要。黨的十九大提出讓貧困人口和貧困地區同全國一道進入全面小康社會。廣東92%貧困人口集中於農村地區,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中之重。農合機構自成立以來一直承載著金融與農村緊密聯結的歷史使命,廣東縣域約一半的銀行網點是農合機構,有銀行網點的行政村中41%僅有農合機構網點,80%以上鄉鎮和行政村的金融需求有賴農合機構來滿足。但部分農合機構因改革不徹底、公司治理建設不到位,戰略定位出現嚴重偏離,貸款「壘大戶」,資金抽逃農村,嚴重削弱對脫貧攻堅的金融支持力度。迫切需要全面啟動新一輪改革,增強服務脫貧攻堅內生動力,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三,促進廣東經濟協調發展、實現鄉村振興的需要。《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指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要健全適合農業農村特點的農村金融體系,把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受「三農」、小微風險相對偏高和農合機構管理水平相對較低等主客觀因素制約,廣東農合機構進一步發揮支持鄉村振興的金融主力軍作用掣肘明顯。一方面粵東粵西粵北農合機構受制於存量不良貸款高企以及信貸能力不足,對農業農村聚集地區資金支持力度整體較弱。另一方面珠三角地區「三農」需求下降,涉農貸款佔其各項貸款餘額比例僅為18%,低於全省農合機構水平,服務「三農」大有餘力。迫切需要全面啟動新一輪改革,以農合機構區域協同發展促進經濟協調發展。
裴光:首先,以黨建為統領,發揮政府科學宏觀調控作用。三年來,廣東省始終發揮黨的領導這一最大優勢,強化改革主體責任,明確涉政不良貸款政府兜底償還、涉政抵債資產政府兜底處置變現、公職人員政府兜底約談催收「三兜底」原則,通過統籌新增債使用、專項庫款臨時調度、土地指標獎勵等,推動地方政府拿出「真金白銀」落實捐贈資產和涉政抵債資產169億元,完成3000多宗歷史遺留資產確權辦證,帶動資產升值40多億元。各地市共出動公檢法人員2000多人次,立案6330多件,通過約談、函告、曝光等軟性措施和拘留、逮捕、通緝等硬性措施,掀起農合機構不良貸款「清收風暴」,清收壓降不良資產超600億元。
其次,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推進改革的傳承與創新。本輪改革中,廣東在推動農合機構單體內部改革的同時,鼓勵廣州、深圳等農商行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兼併收購粵東粵西粵北部分高風險農合機構,初步形成廣州農商行控股一部分、深圳農商行控股一部分、省聯社繼續管理一部分的「三個一部分」管理上適度競爭的格局。此外,汕特聯社經國務院批准,通過引進戰略投資者,獨立進行票據發行和兌付、統一法人和改制農商行「三合一」改革,徹底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第三,開展「注資、注制、注智」,構建行穩致遠的長效發展機制。農合機構雖經多輪改革,但至今仍難以跳脫每隔十多年需要外部幫扶一輪的風險「周期律」,根本原因就在於體制機制問題沒有得到根本性解決。在本輪改革中,廣東把全面轉換農合機構機制體製作為重中之重。一是引進戰略投資者投入資金近250億元,帶動其他投資者投入資金超130億元,幫助改制機構夯實資本、化解財務包袱。二是健全公司治理幫助改制機構清退問題股東,規範「三會一層」。三是強化堅守定位內生機制,制定支農支小發展規劃,加大信息科技和網際網路、大數據應用。四是「注智」促「注制」,向改制機構派駐管理團隊共247人、高管33人,同步注入管理制度、企業文化、經驗技術,幫助改制機構真正建立健全現代金融企業制度。
第四,以經得起歷史檢驗為準繩,強化監管引領和嚴格把關。廣東銀保監局始終牢牢把控改革定位取向,加強政策解讀和質量審核,通過風險化解「五方把關」、股東資質「四必排查」等措施,夯實資產分類,守住不良資產處置真實、股東資質和入股資金來源合規、地方政府扶持措施真實有效的「三條底線」,確保改革真實潔淨。全面推動實施高管輪崗、員工履職迴避和高管履職評價制度,強化高管履職監督問責。對信貸業務和資金業務風險實施系統和制度「硬控制」,從嚴整治信貸違規大額投放關聯客戶和股東亂象。同時,規範農商行公司章程,從事前準入審查、事後持續監管等方面堵漏洞、補短板,以監管的有效性促進內控機制的有效性。
過去兩年,廣東改制農商行數量相當於過去10年完成總家數的兩倍。廣東農合改制有何特點,形成了哪些可借鑑、推廣的創新經驗?
裴光:三年來,廣東堅定不移通過深化改革徹底化解農合機構風險、破除農合機構風險「周期律」,全面革新農合機構體制機制、提升農合機構服務「三農」發展和鄉村振興能力,形成農合機構改革的「廣東模式」。
一是高位推動。改革過程中,廣東省、銀保監會領導對重要決策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省直相關部門、監管機構、地市黨委政府和農合機構以上率下、壓實責任,以敢於擔當、善打硬戰的精神帶動幹部善作善成。各地和各部門的通力協作是短時間內高質量完成改革化險任務的保障。
二是鬥爭精神。農合機構改革涉及問題股東清理、不良貸款清收、捐贈資產變現、不良分子追責問責四塊「硬骨頭」。啃下「硬骨頭」要求必須發揚鬥爭精神。三年來,廣東統籌運用司法、行政、經濟、輿論等鬥爭工具,「確產權」「縮股份」「打內鬼」「捉老賴」「新官繼續理舊帳」,有效壓實了原股東責任,有序解決了困擾十多年的涉政捐贈資產變現和網點確權辦證問題,有力打擊了惡意逃廢債和內外勾結作案行為。
三是因地制宜。廣東農合機構改革面臨歷史包袱重、資金缺口大、涉眾影響範圍廣「三座大山」。必須始終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一社一策,創新老股東承擔損失、不良資產清收處置、捐贈資產處置變現的方式和渠道。同時,結合實際,不拘泥於一種模式,制定「自主改制、合併改制、戰投改制」三條路徑,分類推動改制化險工作。
四是專業引領。監管部門發揮靠前輔導、政策參謀、審核把關的積極作用。在啟動改革時,幫助制定切實可行的改革工作方案。在推進工作中,堅持把政策法規要求弄清楚、把機構情況弄清楚、把矛盾困難問題弄清楚、把解決矛盾困難問題的責任方弄清楚等「四個弄清楚」的工作要求。在改革遇到困難時,主動請示,積極服務,一線指導、破解難題,以市場化手段創造性解決改革「堵點」。在質量把控中,掛圖作戰、優化流程、強化把關,確保「有實效」。
從農信社到農商行,廣東農合機構改革後有哪些新變化?
裴光:廣東農合機構改革後的新變化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
一是產權改革全面完成。完成60多家農信社改制,清退問題股東7902戶、不合格資本22.79億元,全面完成農商行股權集中託管、整體確權比例超90%。改制機構法人股佔比由改革前(2017年9月末,下同)的46%提升至56%、100%引入3—5家持股5%以上主要股東。
二是整體風險有效化解。累計化解農合機構風險包袱超過900億元、補充資本超過150億元。改制機構資本總額較改革前增長23%,不良貸款率下降7個多百分點,撥備覆蓋率提升27個百分點,主要監管指標由落後於全國躍升為全面優於全國農合機構平均水平。
三是追責問責全面落實。三年多來推動農合機構內部追究不良貸款責任人超2萬人,其中高管784人,處罰金額合計4571萬元;監管部門取消18人5年至終身銀行業從業和高管任職資格。累計完成110名任職6年以上高管輪崗交流和3648人次履職迴避,通過高管履職評價推動29名稱職以下人員調整優化。
四是服務能力不斷提升。農合機構存貸比由60%提升至65%,涉農貸款、小微企業貸款、農戶貸款、扶貧小額信貸分別比改革前增長20%、30%、60%和219%。特別是粵東粵西粵北地區農合機構貸款年平均增速達到改革前的1.3倍,小微企業貸款佔各項貸款比例分別高於全省銀行業和全省農合機構32個和11個百分點。
五是營商環境有力改善。通過打擊逃廢債、加強政策宣傳和正面引導,有效震懾失信人員,減少失信行為,改良了信用環境。
廣東銀保監局如何引導轄區內農商行更名不更姓、轉制不轉向,持續服務實體經濟、服務「三農」?
裴光:廣東銀保監局在改革過程中強化定位監管,引領農合機構始終秉持與「三農」同根、同源、同成長的戰略取向,不斷提升農村金融服務的力度、廣度和溫度。一是加強服務機制建設,增強內生動力。要求農合機構每年制定支農支小戰略規劃,監管部門按月監測、按季通報規劃落實情況,穩步落實規劃目標。穩定和提高涉農和小微企業的董事席位比例,推行董事會下設「三農」服務委員會制度,確保服務「三農」戰略落實到決策和執行層面。二是加強監管激勵約束,強化外部引領。按月監測通報農合機構堅守定位以及涉農小微等監管指標達標情況,發揮市場準入、監管評級、高管履職評價等監管激勵約束作用,對支農支小落實較好機構,給予監管政策激勵;對持續不達標機構,視情況依法採取監管措施,鞏固「以市場定位體現政治站位」的發展理念。特別是今年以來,督促農合機構認真落實中央支持金融紓困、復工復產各項政策部署,用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大力實施減費讓利,促進縣域和鄉村經濟金融加快恢復良性循環。三是加強方式和技術創新,提升服務質效。指導農合機構通過加強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等現代技術應用,提升自身競爭力,優化客戶服務體驗,提升服務效率。
截至2020年9月末,轄內農合機構涉農貸款餘額超5100億元,比年初增長9.54%,其中普惠型涉農貸款比年初增長17.46%。小微企業貸款約8500億元,比年初增長17.26%。其中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比年初增長21.47%,貸款平均利率下降1.8個百分點,綜合融資成本下降1.15個百分點。
以中小銀行和農信社改革為重點,全面深化各類銀行保險機構改革,是今年銀保監會明確的改革方向之一。下一步廣東農合機構改革未來需要重點解決哪些問題?廣東銀保監局在此方面有何部署?
裴光:經過三年的改革化險,廣東農合機構最為困難的時期已經過去,基本步入良性發展軌道。但受外部形勢及農村金融固有體制機制等情況的影響,全省農合機構發展仍處於鞏固成果、負重爬坡的關鍵階段,必須繼續堅定不移深化改革。
一是繼續堅持定位不變,進一步釋放改革紅利持續提升金融服務。牢固樹立紮根縣域、服務「三農」和小微的宗旨,持續向「三農」和小微傾斜金融資源。緊扣「六穩」「六保」任務,服務「雙循環」新發展格局,落實中央支持金融紓困、復工復產各項政策部署,不斷增強農村金融服務的內生動力和可持續性。
二是繼續堅持縣域法人總體穩定,建設高質量發展的現代農商行。保持縣域法人農合機構數量總體穩定不動搖,建立完善適合中小法人特點、堅守支農支小定位的治理機制,徹底解決大股東控制和內部人控制兩個老問題。慎終如始推進發展戰略、資本制度、選人用人、激勵約束機制等關鍵領域改革,推動科技賦能,徹底破解農合機構風險「周期律」。
三是繼續探索適度多元方式改革,培育有序高效農村金融市場體系。探索省聯社改革模式,穩妥解決省聯社「四不像」問題。創新通過黨建統領、股權紐帶、制度協同、科技支撐,完善省聯社定位和改革後對基層農合機構的管理體制。最大限度解除管理體制機制對優質農商行發展的制約,形成適度管理競爭的農合機構市場體系。
四是強化農合機構監管,鞏固改革化險工作成果。堅持分類監管,針對農合機構差異,採取不同的監管標準和監管方法。支持工業發達地區農合機構以小微企業和城鎮社區居民為突破口,走出一條工業化地區農合機構發展新路。突出監管重點,全面加強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防控力度,充分利用當前政策機遇做實資產、增厚撥備、處置不良,嚴防影子銀行死灰復燃,及時遏制過度冒險的市場行為,堅決守住風險底線。強化並表監管,制定與農合機構特點相適應的並表管理和監管指引,搭建統一數據平臺,加強屬地與並表監管部門的配合、交流和溝通。
五是繼續加強黨的領導,為農合機構深化改革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金融工作的重要論述,深刻把握廣東農村金融運行內在規律,充分發揮黨組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作用,將農合機構深化改革發展創新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嚴抓實,嚴厲打擊農村金融領域違法違規違紀行為,推動農合機構真正洗心革面、脫胎換骨。
來源:廣東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