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特報記者/陳非 張靜萱(實習)
2021年1月6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就河南「兩兒一孫被槍殺案」二審進行宣判,荔枝新聞從原告家屬高女士處獲悉,法院駁回上訴人馬青付上訴請求,維持原判。此前,馬青付於2020年8月10日一審被判處死刑。
河南省高院
本案一審判決書顯示,2007年2月,因土地承包糾紛,馬青付等5人與被害人高青錄、高小立、高建3人在爭議土地上發生鬥毆。期間,馬青付持單管獵槍朝天空鳴放一槍,隨後連開三槍,分別射向高青錄等三人,致高小立當場死亡,高青錄、高建在送醫途中死亡。
被害身亡的高氏三人分別系常桂香的兩名兒子和一名孫子。案發後,馬青付潛逃,當地警方和常桂香則連續12年不放棄,終於將馬青付於2019年9月抓獲。
荔枝新聞從本案原告及其代理人處獲悉,二審主要有兩大焦點問題。
焦點一:鳴槍行為是否屬於「正當防衛」
1月6日,包括本案三名遇害者母親、祖母常桂香在內的多名被害人家屬參與了當天庭審。馬青付本人也出現在庭審現場。
被害者親屬告訴記者,二審開庭現場,上訴人馬青付的辯護人稱,當年馬青付開槍行為非故意殺人,而是在雙方廝打過程中實施正當防衛。由於造成三人死亡的後果,該行為應當定性為防衛過當。上訴人辯護律師還表示,馬青付首次鳴槍行為發生在廝打發生前而非廝打過程中,是為防止廝打而提前警示。
中間老人係為兩兒一孫追兇12年的老太常桂香 圖/受訪者
對此,被害人家屬代理律師周兆成回應,一審法院已經查明在案發前一晚,馬青付主動去爭議地塊蓄意挑釁,將被害人所種的樹苗進行折斷或拔掉,並且在家中也揚言第二天要把被害人全家殺掉,犯罪意圖明顯。
對於以上爭議,二審法院裁定,上訴人明知雙方存在爭議,還攜帶槍枝前往現場,證明對雙方發生衝突已有預期;且馬青付最後一槍從後背射入死者,不存在防衛過當問題。
焦點二:被害人是否存在重大過錯
本案中遇害人的家屬表示,二審庭審中,被告辯護人認為此案系民事糾紛引發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有特別重大過錯,且馬青付認罪悔罪,具有坦白情節,應對其減輕處罰。
終審判決書節選 圖/受訪者
對此,周兆成認為,一審法院已經依法查明本案被害人並無刑法意義上的明顯過錯。其次,根據我國司法解釋規定,被害人過錯認定需具備「被害人出於故意,實施了較為嚴重違背社會倫理或違法的行為,該行為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權利或正當利益,從而引發被告人實施犯罪行為」等條件,周兆成表示,縱觀本案,本案被害人沒有實施以上任何行為。
此外,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出庭檢察員也認定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上訴人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
被害人家屬:將申請加速死刑覆核
二審判決下達後,上訴人馬青付死刑判決部分將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覆核期限將根據案件情況由最高人民法院自行決定。
被害人家屬高女士則表示,馬青付的行為主觀惡性重,使自己全家遭受了極大精神痛苦,如今維持一審判決,全家人都鬆了口氣。她表示,將在馬青付死刑覆核階段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加速對本案的死刑覆核程序,讓馬青付早日得到法律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