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網江蘇12月25日電(記者 趙越 姬傳濤)近日,沉寂十年的世紀金源G42地塊宣布將由金基和中北聯合開發。在「限地價、限毛坯房銷售價」的當下,在成交樓面地價「2萬+」的江北新區核心區,該地塊當年成交樓面地價僅有6592元/㎡,且無毛坯房銷售限價,地塊重啟消息一出迅速震驚了整個南京樓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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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金源G42地塊,航拍於今年5月 圖源:西祠房產
在12月14日南京公用發布的《關於參與江北新區2010G42項目投資並提供財務資助的公告》中,記者注意到這樣一個細節:當年拍得G42地塊的世紀金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文簡稱世紀金源),在這十年間不僅未進行開發建設,甚至連15.15億元土地出讓金都遲遲沒有繳納。這讓G42地塊蒙上了濃濃的閒置用地的陰影。
未按合同繳納土地出讓金、未按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這是否合法合規?違規如此明顯的閒置用地,相關主管部門的監管是否存在缺位?該地塊為何未被認定為閒置用地後進行依法收回並重新出讓?中宏網江蘇記者展開了調查。
撲朔迷離的十年:
一則公告曝出土地出讓合同未籤、土地出讓金迄今未繳清
2009年6月,世紀金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與南京市浦口區籤約,明確在4年內連續投資400億元,在浦口區建設建築面積超千萬平方米的城市綜合體。2010年10月29日,在南京市國土資源局舉行的經營性用地公開出讓現場會上,歷經25輪現場舉牌競價後,世紀金源最終力壓保利、萬科、仁恆、棲霞等房企,以20.3億元的價格競得G42地塊,樓面價6592元/平米,溢價408%。此前籤約落戶的城市綜合體項目,終於正式落地。
該地塊位於浦口區七裡河西側、興隆路以北;東至規劃路、西至望江路、北至規劃路、南至興隆路;總出讓面積為123175.1平方米。在浦口片區新房每平方米的售價普遍不足萬元的當年,該地價堪稱「麵粉」貴過了「麵包」,這也為該地塊後續的閒置埋下了市場伏筆。
在世紀金源如願摘得G42地塊後的2010至2011年間,有數據統計顯示,受限購限貸的雙重壓力,南京的房價出現連續六個月下跌的情況。房價和銷量的雙雙下行,讓G42地塊的開發蒙上了陰影。
更雪上加霜的是南京地價的下滑。2011年,南京雖然成交地塊數量較2010年同比增長了56.47%,但是土地出讓金僅僅為2010年的六成左右,其中住宅用地的出讓金更是同比下降48.8%。
由於南京的房地產市場較此前預期出現了大幅下滑,世紀金源心生退意,G42地塊也曾傳出退地風波。G42地塊也始終沒有隨著南京江北的快速發展而開發建設,始終處於閒置狀態。
而12月14日發布的這則《關於參與江北新區2010G42項目投資並提供財務資助的公告》,為昔日的退地風波和長期的閒置解開了謎團。《公告》披露:在2010年至2020年之間,世紀金源作為項目公司,僅繳納了5.15億元土地款,未在規定時間內籤訂土地出讓合同;剩餘的15.15億元土地出讓金也尚未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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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置地塊獲新生:
時隔十年才繳清出讓金,金基地產完成股權收購
在地塊成交的這十年裡,世紀金源G42地塊陷入了沉睡之中。這幅沒有進行任何開發建設的地塊,既沒有傳出退地的新消息,也沒有曝出被政府收回的新聞。
直到2020年7月,該地塊終於傳來新的動態。南京金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世紀金源籤訂《收購協議書》,明確金基通產從世紀金源收購項目公司100%股權的相關事項,收購對價為7.18億元,其中股權轉讓款5.52億元,債權轉讓款及代項目公司清償的利息共計1.66億元。8月6日,金基支付了當年世紀金源拍得G42地塊後未繳清的15.15億元的土地出讓金。
此外,根據公告,中北盛業擬出資5517.95萬元收購世紀城源所持項目公司10%股權,並按持股比例向項目公司提供不超過6.05億元的財務資助。完成股權收購後,中北持有2010G42該項目10%股權,金基地產則持有90%股權。(註:南京世紀城源置業有限公司為金基通產成立的全資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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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該公告的發布,中北盛業與世紀城源同意基於江北新區2010G42地塊和項目公司開展合作,這標誌著沉寂了十年的江北地王G42地塊將重新啟動開發。通過此次股權收購,閒置長達十年且土地出讓金未繳清的世紀金源G42地塊準備重出江湖,成為炙手可熱的江北新區核心區房地產市場的一員。與周邊的地塊相比,該地塊具有地段好、地價低、無毛坯房銷售限價等顯著優勢,因而備受市場的關注。
相關部門回應:
該項目屬遺留問題,正在處理中
記者了解到,《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第三十一條明確規定:「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約定好的百分比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並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第三十三條規定:「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1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閒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開發遲延的除外。」
在世紀金源G42地塊長達十年的閒置未開發的過程中,相關政府主管部門進行了怎樣的監管,為何一直未被收回?土地出讓金未繳清、土地出讓合同未籤訂,世紀金源是否有權利通過股權出讓完成開發主體的變更?為此,記者為此採訪了相關部門。
12月22日,記者多次撥打南京市江北新區管理委員會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辦公室的電話,辦公室工作人員最終給了記者該局土地利用辦的電話。22日下午起,記者先後數十次撥打土地利用辦的電話,均未有人接聽。24日下午,電話終於有人接聽,土地利用辦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回覆:「土地出讓金未繳納是企業自身的原因,我局於2017年成立,成立之後這些歷史遺留問題才移交過來。前面的具體情況我們不清楚,目前正在對這個項目進行處理。」
主管部門會對這個地塊進行怎樣的處理?中宏網江蘇將繼續進行跟蹤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