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採暖期即將到來,我省大氣汙染防治工作至關重要。10月31日,省政府法制辦公布《遼寧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草案),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燃煤、工業排汙、機動車汙染、揚塵汙染、露天燒烤及重汙染天氣應急預警等都將納入監管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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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汙染
城區新建鍋爐大於90蒸噸/小時
《條例》(草案)中提出,我省將實行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制度。市人民政府應劃定並公布高汙染燃料禁燃區範圍,禁燃區面積不能低於建成區面積的60%。高汙染燃料禁燃區內禁止原煤散燒。
在城市建成區內不得新建每小時額定蒸發量90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違者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鍋爐,並處以10萬元罰款。除熱電聯產外,禁止審批新建燃煤發電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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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直排有害大氣汙染物
工業汙染
《條例》(草案)提出,對鋼鐵、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屬冶煉等重點行業項目,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進行清潔生產審核。鋼鐵、火電、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的企業,應安裝在線監控設施,並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中心聯網。禁止直接排放有毒有害大氣汙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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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汙染
環保部門可抽檢汽車尾氣
《條例》(草案)提出,市人民政府可採取錯峰上下班、免費出借或低價出租自行車等方式減輕城市道路交通負擔。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在機動車集中停放地、維修地對在用機動車的大氣汙染物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抽檢。在不影響正常通行的情況下,可通過遙感監測等技術手段對在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大氣汙染物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抽測。
揚塵汙染天氣預警期間停止作業
《條例》(草案)提出,在城市市區內,主要施工工地出口、料堆等易產生揚塵的位置,應安裝視頻監控設施,並與城市揚塵視頻監控系統聯網。
施工工地周圍應設置連續、密閉的圍擋,在市、縣城區內的施工現場,其高度不得低於2.5米。建築垃圾、工程渣土等在48小時內未能清運的,應在施工工地內設置臨時堆放場並採取圍擋、遮蓋等防塵措施。閒置3個月以上的施工工地,應對其裸露泥地進行臨時綠化或鋪裝。
氣象部門發布大風警報、霾天氣預警等揚塵汙染天氣預警期間,應停止平整土地、換土、原土過篩等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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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汙染
禁止在劃定區露天燒烤
《條例》(草案)規定,市人民政府應根據大氣汙染防治的需要劃定區域,禁止在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在其他區域內燒烤的,應使用無煙燒烤爐具。違反本條例規定,在其他區域內燒烤未按照規定使用無煙燒烤爐具的,由城市綜合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並對單位處2000元罰款,對個人處以500元罰款。
此外,餐飲服務業經營者和單位食堂不得將油煙排入下水管道。違反規定的,由城市綜合執法部門責令改正,處5000元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城市排水單位應定期對下水窨井進行清理,防止產生、散發惡臭氣體。
重汙染天氣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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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擅自預報重汙染天氣
《條例》(草案)規定,省、市、縣人民政府應依據重汙染天氣的預警等級,及時啟動應急預案,並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責令有關企業停產或限產、限排;規定限制部分機動車行駛的區域或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業和建築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燒烤;停止幼兒園和學校組織的戶外活動;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等應急措施。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社會發布重汙染天氣預報預警信息。
企業事業單位未按照規定要求編制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操作方案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20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