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坪墾區人民法院發出首例人身安全保護令

2020-12-19 法制現場

近日,三坪墾區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申請人於某要求籤發人身保護令的申請,這是三坪法院發出的首例人身安全保護令。

據悉,申請人於某與被申請人李某系夫妻關係。於某稱,和丈夫李某結婚以來,自己和父母時常遭受李某家庭暴力。十幾年來,李某從沒有反思過自己的行為,反而變本加厲的對待於某,拳打腳踢更是「家常便飯」,於某身上經常青紫一片。無奈之下,於某向法院遞交人身保護令申請書。

經民庭法官對相關證據材料的審查後,認為於某的申請符合人身保護令的法定條件。當日下午,三坪法院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請人李某對申請人於某實施家庭暴力。該案承辦法官稱:「作為一種保護措施,當受害人遭受來自其家庭成員的暴力侵害時,可以向法院提出發出該裁定的申請,人民法院對該類案件的辦理要充分體現高效,達到切實保護受害人人身安全的目的。」

裁定送達時,法官對被申請人進行了語重心長的教育,被申請人當場承諾會控制自己的情緒和行為,改正錯誤,不再對於某家暴。此份人身保護令的發出,能更好的以法律的手段協同當地社區、派出所等相關職能部門保護受害人的人身安全,也能強力禁止施暴者的行為,切實有力的保護弱勢群體正常的生活、工作,為遭受家庭威脅的當事人開啟了一扇庇護的大門。

三坪法院作為「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多年來為維護轄區婦女兒童合法權益、促進婦女兒童全面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今後,三坪法院將進一步聯合婦聯、共青團等部門,提升家事法庭的審判職能,利用好綠色通道,加強訴前調解和聯調,充分運用人身安全保護令,維護被害人合法權益,為推動十二師婦女兒童維權工作縱深開展做出更多貢獻。

【來源:天平陽光—案件】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

相關焦點

  • 最高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護令十大典型案例
    (三)典型意義因段某某尚在拘留所被執行拘留行政處罰,漢臺區人民法院依法適用簡易程序進行缺席聽證,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二)裁判結果江蘇省連雲港市海州區人民法院裁定:一、禁止顏某對周某及三名子女實施家庭暴力;二、禁止顏某騷擾、跟蹤、接觸周某母子四人及其近親屬。(三)典型意義本案系一起針對「離婚後家暴」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典型案例。
  • 【微關注】公安法院發出首張「人身安全保護令」
    2020年9月16日,公安縣人民法院發出首張「人身安全保護令」。反家庭暴力法受到人身攻擊和威脅的李芳內心承受著極大的心理負擔,9月16日,她向縣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為保護申請人李芳及其親屬的人身安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承辦法官於申請當天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王南毆打、威脅李芳及其親屬;禁止王南騷擾、跟蹤、接觸李芳及其親屬。
  • 羅渡法庭發出首張人身保護令
    近日,我院羅渡法庭發出該庭首張人身安全保護令。原告陳女士與被告楊先生婚後初期感情融洽,但隨著陳女士連生兩個女兒,重男輕女的楊先生對陳女士的態度日益惡劣,經常對陳女士進行謾罵、恐嚇甚至毆打,陳女士認為生活苦不堪言,極力要求離婚,於是來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並向該庭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羅渡法庭經審查認為,申請人陳女士的申請符合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法定條件。
  • 關於「人身安全保護令」
    陳某起訴後,法院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段某某對陳某實施辱罵、毆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禁止段某某騷擾、跟蹤、接觸陳某及其相關近親屬。值得稱讚的是,陳某具有很強的法律、證據意識,及時報警、治療傷情,保證自身人身安全,保存了各種能夠證明施暴行為和傷害後果的證據並完整地提供給法庭,讓辦案法官能夠快速、順利作出裁定。
  • 人身安全保護令,對家暴說不!
    人身安全保護令,對家暴說不!綿竹市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申請人陳某某的申請符合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法定條件。隨後,市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的相關規定,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被申請人張某某和李某某對申請人陳某某實施家庭暴力。這也是綿竹市人民法院發出的首張「人身安全保護令」。
  • 什麼是人身安全保護令?
    本期推出的內容是,什麼是人身安全保護令?1人身安全保護令是國家專門為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而設立的民事法律救濟途徑,相當於在加害人和受害人之間築起了一道「隔離牆」,將加害人阻攔在夠不到受害人的地方。2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向哪個法院提出?
  • ...女子不堪家庭暴力,乳山法院發出首份人身安全保護令(附相關法律...
    本案發出的人身保護令,是乳山法院自2016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實施以來發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護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 康巴什區法院發出首份人身安全保護令
    康巴什區法院發出首份人身安全保護令 2021-01-08 17:1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年近九旬遭遇家暴 人身安全保護令保護您!
    發出了一份人身安全保護令依法及時預防家庭暴力妥善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碚小法,我該怎麼辦?法院審理法院經審查認為,為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護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關係,在當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時,人民法院可根據申請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
  • 人身安全保護令了解一下
    唐法官表示,鑑於家庭暴力案件的周期性特徵,每發出一份人身安全保護令都需要及時回訪,「不僅應回訪人身安全保護令作出後的效果、加害人有無違反等內容,還需要對受害人心靈進行撫慰,這就是人身保護令的制度意義所在。」
  • 如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面對家庭暴力,該如何保護自己?可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據悉,今年我市兩級法院已申請反家暴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5件,籤發人身安全保護令5件。昨日,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如果市民遭遇到家庭暴力,需要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需要注意以下幾點。第一是搜集證據,可用家用攝像頭、手機、電腦等設備進行錄音錄像,並保留視頻、圖片等證據。
  • 《反家庭暴力法》解讀:關於人身安全保護令
    人身安全保護令是《反家庭暴力法》規定的一項保護措施,那麼受害人應該如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呢?關於這項措施還有哪些規定呢?三、受理機關: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向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居住地、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出,並且應該以書面方式提出;只有在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才可以口頭申請,並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
  • 石門:成功強制執行人身安全保護令
    為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王女士向石門縣人民法院提出申請,以遭受家庭暴力為由申請法院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並向法院提交了錄音、照片等證據。2020年7月31日,石門法院經審查認為,王女士的申請符合條件,法院作出裁定:禁止楊某對王女士實施毆打、威脅等家庭暴力行為;禁止楊某騷擾、跟蹤王某及其近親屬。有效期為5個月。
  • 四川自貢一7歲女孩遭遇父親家暴,法院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
    四川自貢一7歲女孩遭遇父親家暴,法院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 2020年12月22日,申請人曹某以其女兒袁某某遭受父親袁某的家暴為由,訴至四川省自貢市榮縣人民法院,請求法院責令袁某禁止毆打、跟蹤、接觸袁小某及其近親屬。
  • 「人身安全保護令」還需聯動機制補位
    離婚後家暴、同居期間遭遇家暴均可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今年11月25日是第21個「國際反家庭暴力日」,最高人民法院與全國婦聯、中國女法官協會聯合發布「人身安全保護令」十大典型案例,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相關規定,監護、寄養、同居、離異等關係的人員之間發生的暴力也被納入到家庭暴力中,受到法律約束。
  • 以案說法,漲漲關於「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知識
    【連網】11月25日是「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國婦聯和中國女法官協會聯合發布人身安全保護令十大案例,旗幟鮮明向社會表明多方合力、聯合治理家庭暴力,向家庭暴力堅決說「不」的態度和決心。注意,這不僅僅是幾個案例!
  • 北碚法院積極藉助人身安全保護令 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
    近日,北碚區人民法院柳蔭法庭發出了一份人身安全保護令,依法及時預防家庭暴力,妥善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案情簡介】申請人王某的女兒吳某系被申請人楊某之妻。王某現年近九旬,體弱多病。近年來,楊某與吳某因家務瑣事頻繁產生糾紛,楊某曾將吳某毆打致殘。
  • 醫衛人員可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河北日報訊(通訊員史風琴 記者崔叢叢)近日,為了預防和制止對醫療衛生人員的不法侵害,及時有效保護其人身安全,維護良好安全的醫療衛生服務秩序,邯鄲市法院出臺並開始實施《關於對醫療衛生人員適用人身保護令措施的實施意見(試行)》,醫療衛生人員在醫療衛生服務中因遭受不法侵害或者面臨不法侵害的現實危險的
  • 以案說法,長長關於「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知識
    11月25日是「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國婦聯和中國女法官協會聯合發布人身安全保護令十大案例,旗幟鮮明向社會表明多方合力、聯合治理家庭暴力,向家庭暴力堅決說「不」的態度和決心。注意,這不僅僅是幾個案例!你對於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不少疑問,其中都可找到答案。
  •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10個人身安全保護令典型案例(附全文)
    反家庭暴力法實施後,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時間制定人身安全保護令司法解釋,明確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不收取訴訟費用,申請人也不需要提供擔保,最大限度地保障當事人能夠及時、便捷地獲得司法保護。在證據方面,積極發揮依職權調取證據職能,適當減輕受害方對家庭暴力的舉證責任;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審理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堅持「五必須」原則,即要求每起人身安全保護令,必須在規定時間發出,必須聯合當地婦聯、公安、社區三個部門協同送達,現場送達時必須對當事人進行心理疏導和法制教育,必須以案說法,必須及時進行跟蹤回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