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女神第一次「佩戴」上蒙眼布,其含義顯然與理性或無私沒有關係,反而恰恰是司法不公的體現
□ 江隱龍
如果說中國傳統法律的圖騰是獬豸,那麼,歐洲法律的代表便非正義女神莫屬。在歐洲,法院門前常常會看到這樣一尊雕像:一位蒙著雙眼的女神,雙手分別持有天平和利劍——這便是正義女神。不同的正義女神鵰塑往往有著不同的服飾,但天平、利劍與蒙眼布這三種「武器」卻很少有變動。
天平代表公正,利劍代表制裁,蒙眼布則代表不受外界幹擾的理性與無私。顯然,如此複雜的形象不可能是一朝一夕形成的,那麼,這三種「武器」背後又有著怎樣的故事呢?
天平上的忒彌斯與瑪特
正義女神最直接的源頭是羅馬神話中的朱斯提提亞(Justitia),然而其更深一層的源頭則要指向兩個更為古老的神祇,一個是希臘神話中的忒彌斯(Themis),另一個是埃及神話中的瑪特(Maat);前者是法律、正義女神,後者是正義、整理、秩序女神。
忒彌斯在奧林匹亞諸神中一直扮演著仲裁者的角色。她鐵面無私,執法如山,在判斷是非時用手持一副天平稱量雙方證詞的重量。羅馬神話大多源於希臘神話,顯然忒彌斯手中的這副天平便是日後正義女神手中天平的來源。不過若進一步追根溯源,卻發現天平很可能有著另一種起源。
與希臘一海之隔的埃及,同樣在神話中勾勒了一副天平。這副天平的所有者是瑪特,太陽神拉之女——在冥府執行審判時,將死者的心臟和他(她)的羽毛一起放在天秤的兩邊稱重以確定死者靈魂是否純潔:天平平衡說明死者無罪愆,靈魂可以進入天堂;如果天平向心臟的一邊傾斜,則說明靈魂沾染上了罪惡,應當被消滅。
忒彌斯與瑪特同樣掌管司法,同樣使用天平來確定是非善惡。在兩個神話體系中,天平這一稱量重量的用具均成為了實現正義的武器。希臘與埃及自古交流頻繁,兩地區文化上存在交流與趨同也非常正常,羅馬神話中的正義女神在取材於忒彌斯的同時很有可能也受到了瑪特冥界審判的影響,又或者說忒彌斯的傳說本身便有著瑪特的影子。
不過從法理角度來審視,忒彌斯與瑪特的審判方式依然存在著本質的不同:忒彌斯的天平用於稱量雙方證詞的重量,可以逆推出在沒有爭議雙方的情況下,忒彌斯的天平將無用武之地;而瑪特的天平則用於稱量心臟與羽毛,這一羽毛先於死者的靈魂而存在,指代審判所依據的律法,也就是說瑪特的法律先於審判而存在。
如果這兩個傳說得以折射出不同民族潛在的法律文化,那麼,忒彌斯的天平無疑是「私法」化的天平,而瑪特的天平則帶有更多的「公法」傾向。
手握利劍的狄刻與米迦勒
埃及文明、希臘文明較羅馬文明時代早,羅馬神話中的正義女神朱斯提提亞也的確是對前兩種神話進行吸收與再創造的基礎上誕生、定型的。如果說正義女神的天平可能來源於忒彌斯和瑪特,那麼,利劍又源於誰呢?
這便要說起宙斯與忒彌斯的女兒,希臘神話中的正義女神狄刻(Dice)。忒彌斯子嗣眾多,其中包括時序三女神與命運三女神,狄刻正是時序三女神之一。狄刻常常手持利劍(也有些版本稱其手持束棒)巡視人間的正義,一旦發現不義之事便使用手中的利劍懲處。據《希臘風土記》卷五中記載,在科任斯僭主庫普塞洛斯的匣子上便繪有狄刻抽打和扼殺「不公正」的圖案。由此看來,相對於她的母親忒彌斯,狄刻的行事作風更接近剛毅凌厲的瑪特。
忒彌斯與狄刻母女一個負責眾神的正義,一個負責人間的正義,由此兩位神祇的形象也漸漸混同。直到朱斯提提亞出現的時候,正義女神已經同時持有天平與利劍兩種武器,兼具審判與制裁職責。
在中世紀的基督教傳說中,有一個與朱斯提提亞頗為相似的形象:米迦勒。米迦勒是最早與撒旦戰鬥的天使長,曾手持利劍斬殺古蛇與惡龍,代表著上帝的權威;同時,米迦勒也是末日審判時稱量人類靈魂、決定人類最終命運的天使。米迦勒在油畫與雕塑中常以手持天平與利劍的形象出現,其中所代表的審判與制裁之意,與正義女神正可謂殊途同歸。
蒙眼布含義的一次大反轉
通過對正義女神鵰塑、油畫的審視可以發現,正義女神與蒙眼布的聯繫是在文藝復興之後才逐漸出現的。在此之前,手持天平與利劍的正義女神不僅沒有被布條「蒙蔽」,反而通常有著炯炯有神的雙眼,如畫家拉斐爾筆下的《正義女神》。甚至在文藝復興之後,正義女神在很多作品中也並沒有佩戴蒙眼布,如列維茨基的《女立法者與正義女神》。那麼,蒙眼布到底是怎麼來的呢?
如果說忒彌斯與瑪特為朱斯提提亞「提供」了天平,狄刻為朱斯提提亞「提供」了利劍,那麼,蒙眼布的來源則是一幅諷刺法律黑白不分的畫作。1494年,德國作家塞巴斯蒂安·勃蘭特(Sebastian Brant)曾寫過一部由112篇小故事組成的《愚人船》。在第71篇《紛爭不已法庭審理》中的配畫裡,正義女神的雙眼被一個小丑用布蒙住,以此來諷刺法官顛倒黑白、胡亂審判。
這是正義女神第一次「佩戴」上蒙眼布,但其含義顯然與理性或無私沒有關係,反而恰恰是司法不公的體現。德國著名畫家丟勒的畫作《正義女神被蒙眼》中,正義女神同樣被蒙上的蒙眼布,而蒙住正義女神雙眼的正是一位名叫「愚弄」的壞人。毫無疑問,正義女神被蒙眼的形象正是針對15世紀城市司法權大都被貴族所壟斷的現象的嘲諷,蒙眼布本身的指代也完全是負面性的。
然而到了1593年,蒙眼布的含義卻來了個180度的大轉彎。義大利圖像學家利帕在其《圖像學》一書中對正義女神的形象進行了經典論述——或者說是重構:「其形象為一蒙眼女性,白袍,金冠。左手提一天平,置膝上,右手舉一利劍,倚束棒。束棒纏一條蛇,腳下坐一隻狗,案頭放權杖一支、書籍若干及骷髏一個。白袍,象徵道德無瑕,剛直不阿;蒙眼,因為司法純靠理智,不靠誤人的感官印象;王冠,因為正義尊貴無比,榮耀第一;天平……比喻裁量公平,在正義面前人人皆得所值,不多不少;利劍,代表制裁嚴厲,絕不姑息,一如插著斧子的束棒,那是古羅馬一切刑罰的化身。蛇與狗,分別代表仇恨與友情,兩者都不許影響裁判。權杖申威,書籍載法,骷髏指人的生命脆弱,跟正義恰好相反:正義屬於永恆……」
當然,在這一段論述中正義女神的「武器」除了天平、利劍與蒙眼布外還有白袍、金冠、束棒、蛇、狗、權杖、書籍與骷髏。這裡值得注意的是束棒,這也正是在20世紀被墨索裡尼視為權力圖騰的古老武器。看來法律與極權之間,有時還真只是一步之遙。巴斯蒂安·勃蘭特的《愚人船》到利帕的《圖像學》正好相距一個世紀,在這個世紀中,蒙眼布從一個諷刺性的物件演化為正義的「武器」,不得不說是正義女神形象發展史上的一個意外。當然,在這背後,不變的是人們對正義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