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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300301 證券簡稱:
長方集團公告編號2019-024
深圳市
長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向銀行申請併購貸款提供質押及抵押擔保
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
長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於2019
年4月2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向銀行申請
併購貸款提供質押及抵押擔保暨關聯交易的議案》,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關聯交易概述
公司通過現金方式以60,067.83萬元購買永州鵬康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有限
合夥)(以下簡稱「永州鵬康」)持有的
長方集團康銘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康銘盛」)35.7454%的股權,並已於2018年11月9日完成了工商變更
登記手續。截至目前,公司持有康銘盛股權變更為99.959%,剩餘30,033.915
萬元交易對價款未支付。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創業板信息披露
網站的相關公告。
根據公司發展規劃及資金使用安排,公司擬向中國
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龍崗支行(以下簡稱「
農業銀行龍崗支行」)申請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的
併購貸款,期限不超過7年,用於支付購買康銘盛股權的剩餘交易對價款。
公司全資子公司惠州市長方照明節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惠州長方」)、
控股子公司康銘盛、實際控制人王敏先生及董事李迪初先生擬分別為公司上述貸
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並以持有的康銘盛99.959%的股權提供質押擔保。同時,
惠州長方、康銘盛、江西康銘盛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西康銘盛」)
及上高高能佳電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高高能佳」)以其自有土地及房
屋為該筆貸款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本次擔保事宜構成關
聯交易。
公司於2019年4月2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
公司向銀行申請併購貸款提供質押及抵押擔保暨關聯交易的議案》,關聯董事王
敏先生、李迪初先生迴避表決,獨立董事對上述事項予以事前認可並在認真審核
後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本次交易為公司董事會審議權限,無需提交公司股東
大會審議。
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授權代表與
農業銀行龍崗支行籤署併購貸款的
相關法律文件。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深圳市
長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區大工業區聚龍山3號路
公司類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註冊資本:人民幣79,010.8769萬元
實收資本:人民幣79,010.8769萬元
法定代表人:王敏
經營範圍: LED、發光二極體、數碼管產品、SMD產品、
太陽能光源、半導
體、室內外照明產品、離網照明產品、智能照明產品、特種照明產品、LED照明
光源SMD支架的生產和銷售;照明節能技術開發;市政工程、機電安裝工程的承
包與施工;物業管理、自有物業租賃及國內貿易(不含專營、專控、專賣商品);
經營進出口業務(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
取得許可後方可經營);五金、塑膠製品、
新能源、新材料、電器、電子產品、
照明產品、智能儲電產品的研發、設計、生產及銷售。
主要財務數據:
經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
資產總額為380,527.9485萬元,負債總額為133,596.6681萬元,淨資產為
216,553.1815萬元,營業收入為175,040.7487萬元,淨利潤為3,623.8438萬元。
三、 交易合同主要內容
1、 公司擬向
農業銀行龍崗支行申請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的併購貸款,
期限不超過7年,用於支付購買康銘盛股權的剩餘交易對價款
2、該併購貸款由惠州長方、康銘盛、王敏和李迪初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公
司持有康銘盛99.959%的股權提供質押擔保;惠州長方、康銘盛、江西康銘盛及
上高高能佳以其自有土地及房屋提供抵押擔保
3、具體貸款額度、貸款利率以實際辦理及銀行審批結果為準
為支持公司的發展,實際控制人王敏先生及董事李迪初先生為公司本次交易
提供擔保,不收取任何費用。本次貸款事項尚未籤訂相關協議,具體內容以合同
為準。
四、抵押物基本情況
惠州長方、康銘盛、江西康銘盛及上高高能佳以其自有土地及房屋提供抵押
擔保,抵押資產情況為:
序
號
產權人
房產證號
本次房產抵
押面積(m2)
建設用地使用權證號
本次建設用
地使用權抵
押面積(m2)
1
惠州
長方
惠(2019)惠州市不
動產權第5000481號
60,949.71
2
康銘盛
粵(2019)深圳市不
動產權第0041517號
640.37
3
江西
康銘盛
贛(2017)高安市不
動產權第0002926號
76,863.74
贛(2017)高安市不
動產權第0002927號
37,781.06
贛(2017)高安市不
動產權第0002925號
16,174.37
贛(2017)高安市不
動產權第0002928號
22,716.15
贛(2017)高安市不
動產權第0002929號
42,250.54
4
上高
高能佳
贛(2017)上高縣不
動產權第0005552號
16,764.62
贛(2017)上高縣不
動產權第0005553號
24,359.56
合計
217,359.06
81,141.06
截止2019年3月31日,本次抵押物合計帳面值為38,651.40萬元,佔公司
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10.16%。
五、 本次併購貸款的目的及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申請併購貸款系用於支付公司購買康銘盛股權的剩餘交易對價款,符合
公司整體發展規劃,有利於公司長遠發展。
公司經營狀況良好,具備較好的償債能力,本次申請併購貸款不會給公司帶
來重大財務風險,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申請併購貸款所
需的股權質押及資產抵押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影響。
六、2019年年初至披露日與關聯人累計已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的總金額
除本次交易外,2019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與實際控制人王敏先生、董
事李迪初先生累計已發生的各項關聯交易的總金額為0元。
七、備查文件
1、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
3、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深圳市
長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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