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又給農民帶來一項新的福利。為了更好地建設美好鄉村,我們國家已經提出了關於農村危房、土房的整改措施,這樣可以很好地改善農民的生活環境,可以更好的利用農村土地資源。
在建設美好鄉村的過程中,國家給予了農民很多的幫助,其中就包括舊屋拆遷補償措施。對於補償情況大致如下:
對於農村的草房和磚瓦房一平方分別補償1900元和2400元,對於少有的需要拆除的預製磚砼結構和樓房一平方補償價已經達到了2800元和3300元,有了這些補償政策之後,大多數農民也都願意國家拆掉自己的房子了。
但是並不是農村存在的所有舊屋拆遷都能得到補償,在農村,也有三類房屋拆遷時是得不到補助的:
一類是臨時佔用土地修建房屋且試用期超過兩年的臨時建築,一類是房屋在國家集體拆遷之前就已經沒有了居住和經濟價值,還有一類就是無主的房屋,遇到這三種情況的房屋拆遷,農民朋友們也是得不到任何拆遷補償的。
然而,政策出臺之後,仍然有很多農民朋友們表示,自己家的舊屋被拆了,可是卻沒有得到政府發出的補償款那麼多的補償,於是就擔心是自己的補償款被村幹部貪汙了。遇到這種情況呢,農民朋友首先要調查清楚自己所屬地區政府規定的補償款範圍到底是多少,因為補償標準是根據各省經濟水平不同而規定不同的補償金額。如果說真的遇到貪腐現象,應該儘早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