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發明」之一的《水滸傳》,雖然主線是以宋江為首的梁山好漢,起義軍為國效力的故事,但也有許多關於城市生活的描寫。單是夫妻的生活篇幅就很多,有兩對讓讀者覺得很不般配,一對是矮腳虎王英和一丈青扈三娘,另一對是武大郎和潘金蓮。
就目前而言,武大郎和潘金蓮的故事已是家喻戶曉,但現實歷史中的武大郎,既不賣燒餅,也不瘦身。但他卻是個堂堂正正的人,還是個鄉紳。而他的妻子潘氏則更加恩愛。但在作者筆下,武大郎卻成了一個悲催的人物,幸好他的弟弟武松替他報仇。
第26回,武松找何九叔、鄆哥去縣衙告狀,卻發現西門慶早已賄賂知縣。所以找來鄰居,找來潘金蓮和王婆,當場就為哥哥報仇。可是書上有一個細節,武松殺嫂子之前,先把她的衣服扯掉,這是為什麼呢?
一開始可以肯定武松並沒有對嫂子的身體感興趣,畢竟潘金蓮已經事先勾引了武松,被他無情地拒絕了。那武松扯開衣服幹什麼?在原文中,我們可以看出:
說時遲那時快,那婦人見勢不好,就不敢叫,被武松的腦門揪了一把,兩腳踩在他的兩臂上,扯開他的胸衣。說話遲了,就快了,把刀子割到胸前只一割。嘴上銜著刀,手去離胸,取心肝五臟,供養在靈前。
可見,武松扯開胸脯的衣服,就是想挖心來報仇,可是事情真的就這麼簡單嗎?武松並非有勇無謀之輩,從他打虎的經歷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位細心、機智的好漢。而且他把潘金蓮的衣服扯掉,關鍵是要脫下她的衣服。
宋朝法律規定,殺人分為多種類型,有謀殺、故殺、鬥殺等,謀殺與故殺均為蓄意殺人,因而要被囚徒償命。正如它的名字所說,鬥殺在兩個鬥士之間進行,雖然同樣會被判處死刑,但卻不需要被懲罰。
武松在殺掉潘金蓮之前,扯開她的衣服,正是為了製造鬥殺場面,方便自己為自己脫罪。於是,在殺了西門慶和潘金蓮之後,背上兩條人命的武松才被發配孟州。這其中,有一部分是因為東平府尹對武松的崇敬之情,而更主要的是因為他借法而保全自己。
除潘金蓮和西門慶外,武大郎死於王婆之手。為什麼武松不殺他而復仇?也因為武松懂得宋朝的律法,所以他沒有殺王婆。根據北宋法律,幫兇殺人的要被凌遲處死,所以武松不需要自己動手,最後王婆的下場只會更慘。
由武松殺兄報仇的事,可以看出他並非是個有勇無謀的莽漢。恰恰相反,他是粗中有細,雖然舉止豪爽豪爽,但做每一件事都要考慮前因後果,為自己留下後路。無怪乎有人說他是「魯達之勇,林衝之良」,而他的養子六合寺得以善終,享年8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