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天齊鋰業: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
股票代碼:002466
股票簡稱:
天齊鋰業\\UBSPROD.MSAD.UBS.NET\UserData\fengshe\RF\Desktop\
天齊鋰業\
天齊鋰業LOGO豎版(中文為主).png
天齊鋰業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開發行 A 股股票預案
二〇二一年一月
公司聲明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預案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保證不存在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完成後,公司經營與收益的變化,由公司自行負責;
因本次非公開發行 A 股股票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
本預案是公司董事會對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說明,任何與之不一致的聲
明均屬不實陳述。
投資者如有任何疑問,應諮詢自己的股票經紀人、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
業顧問。
本預案所述事項並不代表審批機關對於本次非公開發行 A 股股票相關事項的實
質性判斷、確認、批准或核准,本預案所述本次非公開發行相關事項的生效和完成
尚待取得有關審批機關的批准或核准。
特別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詞語或簡稱與本預案「釋義」中所定義的詞語或簡稱具有相同的
含義。
1、本次非公開發行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發行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
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公司具備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各
項條件。
2、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經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後,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次非公開發行尚需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股東大會
時間另行通知),並通過中國證監會核准後方可實施。
3、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為公司控股股東成都天齊實業(集團)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天齊集團」)或其全資子公司。發行對象將通過自有資金和自籌
資金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天齊集團為公司控股股東,因此本次
非公開發行的發行對象為公司關聯方,在公司董事會審議本次非公開發行相關議案
時,關聯董事已迴避表決,在公司股東大會在審議本次非公開發行相關議案時,關
聯股東將對相關議案迴避表決。
4、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定價基準日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決議公告日
(2021年1月16日)。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為35.94元/股,不低於定價基
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即44.92元/股,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
交易總量)的80%(即35.94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審議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
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則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價
格將進行相應調整。
5、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為不超過443,120,000.00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除權、除息的,本次發行的發行股票數
量將相應調整。
6、天齊集團或其全資子公司認購的股份自本次非公開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
不得轉讓。法律法規對限售期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
7、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不超過15,925,732,800元,扣除發行費用後,
將全部用於公司償還銀行貸款和補充流動資金,以優化公司的資產負債結構,提高
資產質量,降低財務風險,改善財務狀況。
8、本次非公開發行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亦不會導致
公司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
9、本次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決議有效期為本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
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若國家法律、法規對非公開發行股票有新的規定,公司將
按新的規定進行相應調整。
10、本次發行前的滾存未分配利潤由本次發行完成後的新老股東共享。
11、根據《關於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和《上市公司
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的要求,公司章程對公司的利潤分配政策進
行了明確規定。關於公司利潤分配政策及執行情況,請參見本預案「第六節利潤分
配政策及執行情況」。
12、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
[2014]17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
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3]110號)和《關於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
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證監發[2015]51號)等要求,為保障中小投資者利
益,公司結合最新情況就本次非公開發行對即期回報攤薄的影響進行了認真分析,
相關情況詳見本預案「第七節 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及填補回報措施」。應對即期回
報被攤薄風險而制定的填補回報具體措施不等於對公司未來利潤出保證,投資者不
應據此進行投資決策,投資者據此進行投資決策造成損失的,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提請廣大投資者注意。
目 錄
公司聲明.............................................................................................................................. 1
特別提示.............................................................................................................................. 2
目 錄 ............................................................................................................................... 4
釋 義 ............................................................................................................................... 6
第一節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概要 ............................................................................ 7
一、發行人基本情況................................................................................................... 7
二、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7
三、發行對象及其與公司的關係............................................................................. 10
四、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概要......................................................................... 10
五、本次發行是否構成關聯交易............................................................................. 11
六、本次發行是否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11
七、本次發行方案已經取得有關主管部門批准的情況以及尚需呈報批准的程序
.................................................................................................................................... 11
第二節 發行對象基本情況 .............................................................................................. 13
一、天齊集團的基本情況......................................................................................... 13
二、股權控制關係..................................................................................................... 13
三、主要經營情況及最近三年主要業務的發展狀況和經營成果......................... 13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簡要財務會計報表................................................................. 14
五、發行對象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 5 年所受過的行政處罰等情
況................................................................................................................................ 15
六、本次發行完成後,發行對象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與上市公司同業競
爭和關聯交易情況..................................................................................................... 15
七、預案公告前24個月發行對象與公司之間的重大交易情況............................. 15
八、關於豁免控股股東要約收購的說明................................................................. 15
第三節 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合同的內容摘要 .......................................................... 16
一、協議主體............................................................................................................. 16
二、認購標的、認購金額、認購方式..................................................................... 16
三、認購價格............................................................................................................. 16
四、認購數量............................................................................................................. 16
五、限售期................................................................................................................. 17
六、認購價款的支付................................................................................................. 17
七、違約責任............................................................................................................. 17
八、合同生效時間及生效條件................................................................................. 17
第四節 董事會關於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18
一、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使用計劃................................................................. 18
二、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必要性分析..................................................................... 18
三、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19
四、本次非公開發行對公司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的影響..................................... 20
五、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可行性結論......................................................................... 20
第五節 董事會關於本次發行對公司影響的討論與分析 .............................................. 21
一、本次發行後公司業務及資產、公司章程、股東結構、高管人員結構、業務
結構的變化情況......................................................................................................... 21
二、本次發行後公司財務狀況、盈利能力及現金流量的變動情況..................... 21
三、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人之間的業務關係、管理關係、關聯交易及同業
競爭等變化情況......................................................................................................... 22
四、本次發行完成後,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資金、資產被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人佔
用的情形,或本公司為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人提供擔保的情形............................. 22
五、公司負債結構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過本次發行大量增加負債 (包括或有
負債)的情況,是否存在負債比例過低,財務成本不合理的情況..................... 22
六、本次發行相關風險的說明................................................................................. 22
第六節 利潤分配政策及執行情況 .................................................................................. 26
一、公司利潤分配政策............................................................................................. 26
二、本公司最近三年現金分紅情況及未分配利潤使用情況................................. 29
三、公司未來的股東回報規劃................................................................................. 29
第七節 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及填補回報措施 .......................................................... 31
一、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對公司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 31
二、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的特別風險提示......................................................... 33
三、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的必要性、合理性及與公司現有業務相關性的 分析.... 33
四、填補被攤薄即期回報的措施............................................................................. 34
五、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關於切實履行公司填補非公開發行股票被攤薄即
期回報措施的承諾..................................................................................................... 36
六、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關於切實履行公司填補非公開
發行股票被攤薄即期回報措施的承諾 37
釋 義
在本預案中,除非文義另有所指,下列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本公司、公司、發行人、
天齊鋰業指
天齊鋰業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東、天齊集團、集團公司
指
成都天齊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本預案
指
《
天齊鋰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
案》
本次非公開發行A 股股票、本次非公
開發行股票、本次非公開發行、本次
發行
指
天齊鋰業以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向天齊集團或
其全資子公司發行普通股(A 股)股票的行為
中國證監會、證監會
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深交所
指
深圳證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證券法》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管理辦法》、《發行管理辦法》
指
《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
《實施細則》
指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指
《
天齊鋰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東大會
指
天齊鋰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
董事會
指
天齊鋰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監事會
指
天齊鋰業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最近三年
指
2017年、2018年及2019年
最近三年及一期、報告期
指
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9月
交易日
指
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營業日
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及政府特指節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
地區的法定節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萬元/億元
指
人民幣元/萬元/億元
註:除特別說明外,本預案中出現的總數和各分項數值之和的尾數不符的情形均因四捨五入造
成。
第一節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發行人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
天齊鋰業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
Tianqi Lithium Corporation
法定代表人
蔣衛平
註冊資本
1,477,099,383.00元人民幣
實繳資本
1,477,099,383.00元人民幣
股份公司設立日期
2007年12月25日
住所
四川省射洪縣太和鎮城北
郵政編碼
629200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510900206360802D
股票簡稱
天齊鋰業股票代碼
002466
股票上市地
深圳證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
李波
聯繫電話
028-85183501
傳真
028-85183501
電子郵箱
ir@tianqilithium.com
網址
www.tianqilithium.com
所屬行業
C32
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
經營範圍
製造、銷售:電池級碳酸鋰、工業級碳酸鋰及其鋰系列產品、其他
化工產品(國家有專項規定除外)。兼營:經營本企業生產、科研
所需的原輔材料,機械設備,儀器儀表零配件及相關技術的進出口
業務;經營本企業自產的電池級碳酸鋰、工業級碳酸鋰及其鋰系列
產品的出口業務;礦石(不含煤炭、稀貴金屬)及鋰系列產品的加
工業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
活動)
2016年5月,公司中文名稱由「四川
天齊鋰業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
天齊鋰業股份
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由「Sichuan Tianqi Lithium Industries, Inc. 」變更為「Tianqi Lithium
Industries, Inc.」;2016年9月,公司英文名稱變更為「Tianqi Lithium Corporation」。
二、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背景
SQM從事智利阿塔卡瑪鹽湖的資源開發和利用。阿塔卡瑪鹽湖含鋰濃度高、儲量大、
開採條件成熟且經營成本低,是全球範圍內稟賦優越的鹽湖資源和全球鋰產品的重要產
區。隨著近年來對於該鹽湖資源的開發利用,該地區已成為全球鋰行業企業的重點發展
區域和資源儲備基地。為了從長遠發展角度積極把握市場機遇,鞏固公司行業地位,保
持持續的市場競爭力,獲取持續穩定的投資回報,2018年公司完成了SQM23.77%股權的
購買。
上述交易導致公司增加35億美元併購貸款,
公司債務融資規模大幅增加,財務費用
金額較高,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公司經營業績;同時,公司資產負債率偏高,導致公司槓
杆率過高,未來債務融資能力受限,不利於公司持續經營和發展。
(二)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目的
1、降低財務費用,增強盈利能力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31.32億元,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133.05億
元,長期借款130.26億元,應付債券20.26億元,最近三年及一期財務費用分別為0.55億
元、4.71億元、20.28億元和12.86億元。財務費用的增加,主要系公司為完成收購SQM
股權新增35億美元借款導致利息支出增加所致。通過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
用於償還銀行貸款和補充流動資金,可以有效降低公司資產負債率,減少公司財務費
用的支出,增強公司盈利能力。
2、優化公司資本結構,提高償債能力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 9月末,公司資產負債率分別為40.39%、
73.26%、80.88%、81.27%。整體來看,公司償債壓力較大,若公司長時間處於較高的借
款、較高的負債率情況下,公司的償債能力和經營安全性會受到影響。本次發行可以有
效降低公司資產負債率,有利於改善公司資本結構,增強財務穩健性、防範財務風險。
3、受益於下遊市場發展和國家政策大力支持,公司業務需進一步發展,滿足公
司拓寬融資渠道的需求
天齊鋰業是中國和全球領先的以鋰為核心的
新能源材料供應商。近年來,受益於全
球
新能源(電動)汽車及儲能需求的快速增長,全球鋰電池行業特別是動力鋰電池行業
迎來了發展的黃金期。公司以鋰為核心,積極推進硬巖型鋰礦資源開發、鋰精礦加工銷
售以及鋰化工產品生產銷售等全產業鏈業務發展,並通過外延併購形成輻射國內外的業
務版圖,經營規模逐年擴大。在業務規模快速增長的情況下,僅靠銀行貸款及債券融資
已不能滿足公司業務快速發展的需要。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償還銀行貸款有利於降
低公司的資產負債率,拓寬公司的融資渠道,為公司未來更加有效地利用財務槓桿提供
了充足的空間,有利於公司長期健康穩定的發展。
4、布局國際化和垂直一體化,滿足公司戰略需要
公司經過縱向資源擴張和橫向產業收購,在資源、資本、人員、生產線、銷售、技
術和投資等方面均進行了國際化戰略布局,同時堅持貼近市場、引導市場可持續健康平
穩發展;堅持高端化、差異化產品取向,持續優化生產工藝,努力提升產品品質;堅持
聚焦前沿行業技術方向,不斷挖掘現有生產線產能潛力,加快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
的自主研發和儲備,公司已經實現了由單純的鋰加工製造業務向集鋰資源儲備、開發和
貿易以及鋰系列產品加工為一體的轉變,產業鏈向上下遊延伸、價值鏈向高端攀升,核
心競爭力進一步增強。
公司在推動內生增長的同時,繼續圍繞戰略目標進行外延式併購布局。2018年,公
司成功收購SQM23.77%的股權,成為其第二大股東。該交易進一步鞏固了公司的行業地
位,並產生可持續、穩定和有吸引力的長期財務回報。公司主要依託四川射洪、江蘇張
家港和重慶銅梁生產基地提供碳酸鋰、氫氧化鋰、氯化鋰及金屬鋰產品,張家港基地擁
有全球目前唯一在運營的全自動化電池級碳酸鋰生產線;公司正在西澳大利亞奎納納
(Kwinana)建設兩期共計4.8萬噸電池級氫氧化鋰生產線,其中一期工程已進入階段性
調試階段;四川遂寧安居區2萬噸電池級碳酸鋰生產線正在建設中。公司已經建立全球
銷售體系,實現境內外上下遊垂直一體協同發展。
公司已經在中國境內外建立起一流的客戶群,以及以客戶為導向的研發方向和高環
保標準,逐漸進入全球主要電池和電動汽車OEM製造商的供應鏈系統。
公司在鋰礦開採和鋰化工產品生產轉化方面擁有長期成功高效的運營記錄,憑藉專
業知識,公司能夠為客戶穩定地提供高品質產品。在汽車電動化趨勢已成的大背景下,
作為
新能源汽車產業鏈的上遊行業,鋰礦及鋰基礎產品行業發展正在發生深刻變化,尤
其是步入巨型工廠時代後,產業鏈各環節龍頭企業之間的彼此認同度在大幅提升,相互
之間的依賴和粘性提升是大勢所趨。公司致力於與全球卓越的鋰終端用戶建立長期合作
關係,擁有穩定的客戶群,其主要由全球頂級電池材料製造商、跨國電子公司和玻璃生
產商組成。同時,公司與更多客戶籤署長期戰略供應合同,進一步穩固了公司產品的中
長期市場需求,客戶群得到進一步的擴張和升華。
作為全球領先的鋰產品供應商,公司產業橫跨亞洲、大洋洲,已成為全球為數不多
的上遊與中遊全面垂直整合的鋰生產商之一。通過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有利於公司
繼續貫徹布局國際化和垂直一體化的公司戰略。
三、發行對象及其與公司的關係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為公司控股股東成都天齊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或
其全資子公司。本次發行的股票全部採用現金方式認購。
截至本預案出具日,天齊集團持有本公司股票443,796,114股,佔公司總股本的
30.05%。本次發行完成後,天齊集團預計將持有公司股票886,916,114股,不超過公司總
股本的46.19%。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對象基本情況參見本預案「第二節 發行對象基本情況」。
四、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發行股票種類及面值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為人民幣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元。
(二)發行方式和發行時間
本次發行採用向控股股東成都天齊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或其全資子公司非公開發
行的方式,在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十二個月內由公司擇機發行。
(三)發行對象及認購方式
本次發行的對象為1名,即公司控股股東天齊集團或其指定的全資子公司,天齊集
團或其指定的全資子公司承諾將通過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按發行價格以現金方式認購公
司本次發行的股份。
(四)發行數量
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為不超過443,120,000.00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除權、除息的,本次發行的發行股票數量將
相應調整。
(五)發行價格及定價原則
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日(即2021年1
月16日)。
本次發行價格為35.94元/股,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
80%(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
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除權、除息的,本次發行的價格將相應調整。
(六)限售期安排
天齊集團或其指定全資子公司認購的本次發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開發行結束之日
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對限售期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
(七)募集資金數額及用途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不超過15,925,732,800.00元,扣除發行費用後,將全部用
於公司償還銀行貸款和補充流動資金,以優化公司的資產負債結構,提高資產質量,
降低財務風險,改善財務狀況。
(八)上市地點
限售期滿後,本次發行的股票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滾存未分配利潤的安排
本次發行前的滾存未分配利潤由本次發行完成後的新老股東共享。
(十)本次發行決議有效期
本次發行決議的有效期為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發行方案之日起12個月有效。
若國家法律、法規對非公開發行股票有新的規定,公司將按新的規定進行相應調整。
五、本次發行是否構成關聯交易
本次發行對象中,天齊集團為公司控股股東,系公司關聯方。因此,天齊集團或其
全資子公司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行為構成關聯交易。
公司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履行關聯交易審批程序。本公司獨立董事已事前認可本次
發行所涉及的關聯交易事項,並發表了獨立意見。在公司董事會審議相關議案時,關聯
董事已迴避表決;在股東大會審議相關議案時,關聯股東需要迴避表決。
六、本次發行是否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本次非公開發行前後,公司控股股東均為天齊集團,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不會導致
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七、本次發行方案已經取得有關主管部門批准的情況以及尚需呈報批准
的程序
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相關事宜已於 2021年1月15日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
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宜尚需下列審批程序:
1、公司股東大會的批准,股東大會時間另行通知;
2、中國證監會對本次非公開發行的核准。
在獲得中國證監會核准後,公司將向深交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申請辦理股票發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發行的全部申報批准程序。
第二節 發行對象基本情況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對象為公司控股股東成都天齊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或其全
資子公司,天齊集團基本情況如下:
一、天齊集團的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
成都天齊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3年12月6日
註冊資本
5,000萬元
法定代表人
蔣衛平
註冊地址
成都高新區高朋東路10號2棟
主要經營業務
主要從事股權投資管理、礦產品貿易。
經營範圍
銷售:化工產品、礦產品(國家有專項規定的除外)、金屬材料(不含稀貴金
屬)、石材、機械設備及配件、五金交電、建築材料(不含危險化學
品)、裝飾材料(不含危險化學品)、家具、木製品、工藝品、社會公共
安全設備、農副產品(不含糧、棉、油、生絲、蠶繭及國家有專項規定的
項目);項目投資、投資諮詢(不得從事非法集資、吸收公眾資金等金融
活動)(不含金融、證券、期貨及國家有專項規定的項目);貨物進出口
及技術進出口;物業管理;房屋租賃;精密零配件生產、製造(限分支機
構在工業園區內經營);銷售:危險化學品(憑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核
定的範圍內,在有效期內從事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
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展開經營活動)。
二、股權控制關係
截至本預案公告日,蔣衛平持有天齊集團88.60%股權,蔣衛平為天齊集團的實際控
制人。
三、主要經營情況及最近三年主要業務的發展狀況和經營成果
天齊集團總部及行政、銷售、研發和財務管理中心設於成都,並在成都雙流、四川
射洪、四川雅安、加拿大蒙特婁、荷蘭阿姆斯特丹等地建有分支機構、生產或資源基
地,正在迅速成長為具備國際競爭力的
新能源材料和農牧機械製造龍頭企業。天齊集團
的主要產業目前集中於鋰化工、礦業、農業機械三大領域。集團旗下擁有全球最大的礦
石提鋰生產商
天齊鋰業以及西南唯一一家列入農業部補貼目錄的畜牧機械生產商——成
都鑫道成農牧機械有限公司。同時,天齊集團還擁有專業的內外貿公司,在國內外基礎
原材料市場建立起了成熟的
渠道網絡,贏得了眾多的忠實客戶和合作夥伴。
2017 年、2018 年、2019年和2020年1-9 月,天齊集團分別實現營業收入56.83億元、
64.71億元、50.96億元和25.95億元。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簡要財務會計報表
天齊集團最近一年及一期簡要財務報表數據如下:
資產負債表主要數據(合併)
單位:億元
項目
2019年 12 月 31 日
2020年 9 月 30 日
總資產
4,780,120.66
4,372,172.70
總負債
4,081,056.27
3,693,054.76
所有者權益合計
699,064.40
679,117.94
歸屬母公司所有者權益
88,343.85
105,852.58
利潤表主要數據(合併)
單位:億元
項目
2019年度
2020年1-9月
營業收入
509,630.44
259,527.82
營業利潤
-469,041.66
17,432.44
利潤總額
-463,058.59
20,049.50
淨利潤
-563,137.99
-1,261.24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
-223,553.00
19,493.99
現金流量表主要數據(合併)
單位:億元
項目
2019年度
2020年1-9月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236,688.25
68,798.54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345,690.72
50,431.75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394,190.77
-438,426.11
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餘額
462,706.48
152,707.13
註:2019年度/2019年末數據為經審計數據,2020 年 1-9 月/2020年 9 月末數據為未經審計數
據。
五、發行對象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 5 年所受過的行政處
罰等情況
截至本預案籤署之日,天齊集團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 5 年未受過行
政處罰(與證券市場明顯無關的除外)、刑事處罰,也未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
事訴訟或者仲裁。
六、本次發行完成後,發行對象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與上市公司
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情況
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將用於償還銀行貸款和補充流動資金。本次非公開發行
不會導致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新增同業競爭或者潛在的同業競爭,本
次非公開發行不會對上市公司的關聯關係產生影響,上市公司不會因本次發行新增與控
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的持續性關聯交易。
七、預案公告前24個月發行對象與公司之間的重大交易情況
本預案披露前24個月內,天齊集團與本公司之間的重大交易情況已公開披露,並按
照有關規定履行了必要的決策和披露程序,詳細情況請參閱公司相關年度報告及臨時報
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八、關於豁免控股股東要約收購的說明
本次非公開發行前,控股股東天齊集團持有公司股份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
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投資者可以免於發出要約的情形:
「(三)經上市公司股東大會非關聯股東批准,收購人認購的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
票,承諾3年內不轉讓本次發行取得的新增股份,且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同意收購人及其
一致行動人免於發出要約的,收購人可以免於發出要約。」
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天齊集團已承諾:天齊集團或其全資子公司認購的本次非公
開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進行轉讓。若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
等關於免於發出要約中收購方應承諾限售期的相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在本次發行
完成前進行調整的,則上述限售期應相應調整。
本次非公開發行符合上述免於發出要約的條件。因此,公司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審
議批准天齊集團免於以要約收購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關聯股東將在股東大會上迴避表決。
第三節 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合同的內容摘要
公司和天齊集團於2021年1月15日籤訂了《
天齊鋰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
之股份認購合同》,主要內容如下:
一、協議主體
甲方(發行人):
天齊鋰業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發行對象):成都天齊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二、認購標的、認購金額、認購方式
1、認購標的:甲方本次非公開發行面值為1元的、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人
民幣普通 A 股。
2、認購金額:乙方認購價款總額為不超過15,925,732,800.00元。
3、認購方式:乙方同意不可撤銷地按合同約定的數量和價格以現金方式認購甲
方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
三、認購價格
根據《發行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甲方向乙方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價格
不低於甲方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決議公告日(定價基準日,即 2021年1月16日)前二
十個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價的80%,其中,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前甲方股票交
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 20個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 20 個交易日甲方股
票交易總量。
依據上述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本次按35.94元/股的價格向乙方非公開發行
股票。
甲、乙雙方確認,若甲方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派發現金股利、派送股票
股利、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增發新股或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的,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
行價格將進行相應調整。
四、認購數量
乙方認購甲方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數量不超過443,120,000.00股。
甲方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派發現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資本公積轉增
股本、增發新股或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的,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數量(乙方認購的
數量)將進行相應調整。
五、限售期
乙方通過本次非公開發行認購的股份,自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記於乙方名下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
六、認購價款的支付
在本次非公開發行獲中國證監會核准後,甲方啟動發行工作時,乙方承諾在接到甲
方的承銷機構(保薦機構)通知後,按照通知載明的時間將認購價款全部劃入通知中的
指定帳戶,由甲方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對乙方支付的認購價款進行驗資。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其違反合同或其項下任何聲明、承諾及保證而使對方承擔或遭受的任
何損失、索賠及費用,應向對方依法承擔違約責任,並進行足額賠償。
八、合同生效時間及生效條件
1、合同由雙方蓋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籤字後成立。
2、在下列全部條件滿足時生效:
(1)甲方董事會批准本次非公開發行;
(2)甲方股東大會批准本次非公開發行;
(3)中國證監會核准本次非公開發行。
第四節 董事會關於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使用計劃
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不超過15,925,732,800.00元,扣除發行費用後將用
於償還銀行貸款和補充流動資金。
二、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必要性分析
(一)降低財務費用,增強盈利能力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31.32億元,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133.05億
元,長期借款130.26億元,應付債券20.26億元,最近三年及一期財務費用分別為0.55億
元、4.71億元、20.28億元和12.86億元。財務費用的增加,主要系公司為完成收購SQM
股權新增35億美元借款導致利息支出增加所致。通過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
用於償還銀行貸款和補充流動資金,可以有效降低公司資產負債率,減少公司財務費
用的支出,增強公司盈利能力。
(二)優化公司資本結構,提高公司抗風險能力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 9 月末,公司資產負債率分別為40.39%、
73.26%、80.88%、81.27%。整體來看,公司償債壓力較大,若公司長時間處於較高的借
款、較高的負債率情況下,公司的償債能力和經營安全性會受到影響。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資產負債率高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具體情
況如下:
單位:%
公司簡稱
2020年 9 月30 日
2019 年 12 月31
日
2018 年 12 月31 日
2017 年 12 月31 日
贛鋒鋰業43.93
40.83
41.00
49.45
華友鈷業52.43
56.63
55.87
63.43
雅化集團36.47
39.49
36.92
34.83
天賜材料41.55
44.25
39.89
28.35
杉杉股份45.21
45.55
46.60
49.58
當升科技35.29
25.40
24.94
41.85
廈門鎢業59.86
58.35
59.29
53.59
可比公司均值
44.96
44.36
43.50
45.87
天齊鋰業81.27
80.88
73.26
40.39
註:同行業可比公司選擇了業務類型與發行人相似的上市公司。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部分募集資金用於償還部分銀行貸款將一定程度降低公司負債規
模,減少財務費用,優化資本結構,增強財務穩健性和提高公司抗風險能力,降低公司
融資成本。
(三)受益於下遊市場發展和國家政策大力支持,公司業務需進一步發展,滿足
公司拓寬融資渠道的需求
天齊鋰業是中國和全球領先的以鋰為核心的
新能源材料供應商。近年來,受益於全
球
新能源(電動)汽車及儲能需求的快速增長,全球鋰電池行業特別是動力鋰電池行業
迎來了發展的黃金期。公司以鋰為核心,積極推進硬巖型鋰礦資源開發、鋰精礦加工銷
售以及鋰化工產品生產銷售等全產業鏈業務發展,並通過外延併購形成輻射國內外的業
務版圖,經營規模逐年擴大。在業務規模快速增長的情況下,僅靠銀行貸款及債券融資
已不能滿足公司業務快速發展的需要。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償還銀行貸款有利於降
低公司的資產負債率,拓寬公司的融資渠道,為公司未來更加有效地利用財務槓桿提供
了充足的空間,有利於公司長期健康穩定的發展。
三、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募集資金用於公司償還銀行貸款和補充流動資金,符合相
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公司當前的實際發展情況,具有可行性。本次非公開發
行募集資金到位並償還銀行貸款和補充流動資金後,有利於緩解公司現金流壓力,減
少公司財務費用,優化公司財務結構,提升公司抗風險能力,增強公司核心競爭力及持
續發展能力。
(二)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使用具有治理規範、內控完善的實施主體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標準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結構為核心的現代企業制度,並
通過不斷改進和完善,形成了較為規範、標準的公司治理體系和完善的內部控制環境。
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後,公司將嚴格的《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
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12]44 號)和《深圳證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的有關規定,保證募
集資金合理規範的存放及使用,防範募集資金使用風險。
四、本次非公開發行對公司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的影響
(一)本次非公開發行對公司經營管理的影響
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將用於償還銀行貸款和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募集資金的使用符合國家相關的產業政策、行業發展規劃以及公司未來整體發展戰
略。通過本次非公開發行,公司的資本實力與資產規模將得到提升,抗風險能力得到增
強,有助於提高公司綜合競爭力和市場地位,促進公司的長期可持續發展。
(二)本次非公開發行對公司財務狀況的影響
本次發行完成後,公司總資產與淨資產規模將同時增加,營運資金得到進一步充實。
本次非公開發行有利於增強公司抵禦財務風險的能力,進一步優化資產結構,降低財務
成本和財務風險,增強未來的持續經營能力。
五、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可行性結論
綜上,經過審慎分析論證,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計劃
符合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未來公司整體戰略發展規劃,具備必要性和可行性。本
次募集資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有利於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整體競爭力,增強公司可持
續發展能力和抗風險能力,從而為公司後續發展提供重要支撐和保障。因此,本次非公
開發行募集資金運用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第五節 董事會關於本次發行對公司影響的討論與分析
一、本次發行後公司業務及資產、公司章程、股東結構、高管人員結構、
業務結構的變化情況
(一)本次發行後公司業務及資產的整合計劃
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在扣除發行費用後將用於償還銀行貸款和補充流動資金,
公司目前暫無在本次發行完成後對業務及資產的整合計劃。
(二)本次發行後公司章程是否進行調整
本次發行將使公司股本發生變化,公司將根據發行結果修改公司章程所記載的股本
結構及註冊資本等相關條款。除此之外,公司暫無其他修改或調整公司章程的計劃。
(三)本次發行後股東結構的變動情況
本次發行將增加與發行數量等量的有限售條件的流通 A 股,但不會導致公司實際
控制權發生變化,天齊集團仍為公司的控股股東。
(四)本次發行後公司高管人員結構的變動情況
本次發行不會對公司高管人員結構造成重大影響。
(五)本次發行後公司業務結構的變動情況
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在扣除發行費用後將用於償還銀行貸款和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發行不會對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結構帶來重大影響。
二、本次發行後公司財務狀況、盈利能力及現金流量的變動情況
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公司總資產、股東權益將相應增加,財務狀況將得到一定
改善,公司盈利能力將進一步提高,整體實力將得到增強。
(一)財務結構變動情況
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公司總資產與淨資產規模將同時增加,資產負債率將相應
下降,有利於改善公司資本結構、增強公司抵禦財務風險的能力。
(二)盈利能力變動情況
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公司總股本、淨資產有所增加,短期內公司淨資產收益率、
每股收益等財務指標可能會有所下降,但募集資金到位後,將有助於降低公司財務費用、
增強資金實力,為公司業務發展提供有力保障,提升公司後續發展及盈利能力。
(三)現金流量變動情況
本次非公開發行由公司控股股東天齊集團或其全資子公司以現金認購,募集資金到
位後,公司籌資活動現金流入將增加。未來隨著公司資本實力進一步提升,公司主營業
務的盈利能力將進一步加強,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將進一步增加,從而進一步改善
公司的現金流量狀況。
三、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人之間的業務關係、管理關係、關聯交易
及同業競爭等變化情況
本次發行完成後,公司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關係、管理
關係均不會發生變化,也不會因此新增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
為確保投資者的利益,公司已在《公司章程》等制度中對關聯交易進行了規範。公
司發生的關聯交易屬於公司正常業務發展的需要,以市場公允價格作為交易定價原則,
沒有損害公司及股東的利益。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發生的關聯交易,公司將繼續按照
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相應的程序,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確定關
聯交易價格,保證關聯交易的公允性,以保障公司及非關聯股東的利益。
四、本次發行完成後,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資金、資產被控股股東及其關
聯人佔用的情形,或本公司為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人提供擔保的情形
本次發行完成後公司不存在資金、資產被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人非經營性佔用的情形,
也不存在公司為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人提供違規擔保的情形。
五、公司負債結構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過本次發行大量增加負債
(包括或有負債)的情況,是否存在負債比例過低,財務成本不合
理的情況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後將降低公司的資產負債率,增強公司償債能力,減少公司
財務成本,財務結構更趨合理,提高公司抗風險水平。公司不存在通過本次發行大量增
加負債(包括或有負債)的情況,不存在發行後公司負債比例過低、財務成本不合理的
情況。
六、本次發行相關風險的說明
(一)流動性風險
2018年度,公司因收購SQM23.77%的股權新增併購貸款35億美元,使公司資產負債
率大幅上升,高額的併購貸款導致財務費用急劇上升。公司及全資子公司目前主要的債
務融資工具為銀行借款,且大部分銀行借款為質押借款;鑑於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參
股公司的股權已質押給併購貸款銀團,導致公司新增銀行借款融資能力受限,公司償債
能力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公司的營運表現及客戶向公司及時付款的能力。受主要產品價格
下跌、業績下降、資產負債率較高、財務費用大幅增加、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因素影響,
如果公司未來在償付債務方面遭遇困難,則公司的業務、經營業績、資金狀況、財務狀
況及日常生產經營都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響。同時,公司存在財務費用較高而影響公司
經營業績的風險。
(二)經營風險
公司可能面臨以下經營風險:
1、整合管控風險
近年來公司通過收購和自建等方式快速擴張,形成了與泰利森鋰礦石資源的協同效
應,實現了中遊鋰化工產品的規模化生產;公司已在澳大利亞設立了子公司Tianqi
Lithium Kwinana Pty Ltd(以下簡稱「TLK」),並建設兩期「2.4萬噸電池級單水氫氧化鋰
項目」,通過子公司重慶天齊接受重慶昆瑜鋰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瑜鋰業」)以經
營性淨資產增資的方式擴大金屬鋰及鋰型材產能,接收昆瑜鋰業現有金屬鋰業務相關的
資產、業務和人員。隨著公司境內外經營規模迅速擴張,公司在文化背景、法規體制、
人才儲備、統籌管理、資源整合、市場開拓等方面都面臨著更大的挑戰。
2、主要產品價格波動風險
公司主要營業收入來源於鋰精礦的開採銷售與鋰化工產品的生產銷售業務。鋰精礦
產品價格與鋰化工產品價格緊密相關,但公司鋰化工產品的銷售情況對公司整體業績的
影響更大。國內經濟形勢的變化、鋰電池等下遊行業的市場需求變化都會對國內鋰化工
產品市場價格帶來影響,而鋰化工產品價格的波動將可能對公司鋰精礦與鋰化工業務的
經營業績造成較大影響。
(三)外匯匯率波動的風險
公司面臨與匯率波動相關的風險。公司承受匯率風險主要與美元、澳元有關,存在
因美元、澳元匯率波動引致的業績波動風險。匯率波動可能會增加以人民幣計量的海外
業務成本或減少公司以人民幣計價的海外業務收入,或影響公司出口產品的價格以及公
司進口設備及材料的價格。由於外匯波動而導致的任何成本增加或收入減少均可能對公
司的利潤產生不利影響。公司在中國境外存在重大股權投資,隨著公司海外業務進一步
拓展,公司的外匯計量資產及負債預計也將增加。由於記帳本位幣的不同,公司存在外
幣折算風險。
(四)海外運營風險
隨著公司境外經營規模迅速擴張,各項業務在不同國家和地區面臨不同的法律框架
和監管政策。公司的業務經營及業績可能受到業務活動所在地國家有關的風險及不確定
因素影響,包括不限於當地經濟、貿易、金融及政治條件及監管政策變化的風險。公司
的海外運營在文化背景、法規體制、人才儲備、統籌管理、資源整合、市場開拓等方面
都面臨著挑戰。
(五)疫情影響下的行業風險
2020年初至今,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在全球範圍內蔓延。截至目前,國內疫情得到較
為有效控制,行業復工復產有序展開,全球部分國家已陸續開始實施新冠疫苗接種。新
冠疫情的控制仍有一定不確定性,受疫苗的接種率、疫苗的有效性、病毒變異等多重因
素影響。如疫情不能得到有效遏制,其將給全球經濟發展帶來實質性影響,包括但不限
於宏觀經濟下行、產品需求萎縮、經濟動蕩、市場恐慌等帶來商品價格大幅波動的風險,
疫情給物資供應及物流運輸、跨國運營等帶來的挑戰和不利影響。此外,原油價格下跌
或波動,可能給
新能源汽車領域的發展帶來不利影響。
(六)政策調整的風險
政策依然是中國電動汽車及動力電池產業發展的最大
驅動力和影響因素,任何政策
上的調整,都會給市場端帶來快速的連鎖反應。如果未來國家對
新能源汽車的財政補貼
政策出現突發重大不利變化,或相關支持政策貫徹落實不到位,將可能影響下遊汽車生
產企業的積極性及終端消費者的購買需求,從而削弱上遊基礎材料需求。因此,公司存
在政策調整帶來的風險。
(七)安全環保風險
作為鋰礦開採和鋰化工材料的生產企業,公司在採礦及項目建設中,可能從事若干
具有固有風險及危害的活動,如高空作業、使用重型機械等,若出現礦山地質災害防治
措施不到位、員工誤操作或設備故障等情況,可能導致會影響生產或造成人身傷害的安
全事故。同時,公司生產過程中使用的若干原輔料對人體具有一定的危害性,如防範措
施不到位或出現有毒氣體、強酸強鹼等液體洩漏,將有可能導致業務中斷、甚至產生法
律責任從而影響公司的良好聲譽和企業形象。另外,公司作為生產型企業,在生產過程
中會產生「三廢」,在環保設備出現故障或特定情況下,可能導致排放參數不達標而被
主管部門處罰,故也存在一定的環保風險。
(八)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份攤薄即期回報的風險
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後,公司的淨資產和總股本將明顯增加,短期內公司淨利潤有可
能無法與淨資產保持同步增長,本次募集資金的運用為公司未來發展提供長足的保障,
降低公司的財務風險,但其效益將在一定時期內逐步顯現。公司非公開發行後的每股收
益和淨資產收益率等指標短期內存在下降的可能性,公司股東即期回報存在被攤薄的風
險。特此提醒投資者充分關注本次非公開發行攤薄即期回報的風險。
(九)股價波動風險
公司股票已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除經營和財務狀況之外,公司股票價格還將受
到國內宏觀經濟形勢、股票市場投機行為、投資者心理預期和各類重大突發事件等多方
面因素的影響。由於以上多種不確定性因素的存在,投資者在考慮投資公司股票時,應
預計到前述各類因素可能帶來的股價波動投資風險,並做出審慎判斷。
(十)發行對象不能籌措到足額資金的風險
本次擬向天齊集團或其指定的全資子公司非公開發行不超過443,120,000.00股,募集
資金總額不超過15,925,732,800.00元。天齊集團將通過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現金認購上
市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控股股東的資金籌措安排正在積極推進中。如控股股東最
終未能足額籌措資金,則可能無法認購擬發行股數上限,上市公司可能因此無法足額募
集資金。
第六節 利潤分配政策及執行情況
一、公司利潤分配政策
公司在現行《公司章程》中對利潤分配政策規定如下:
(一)利潤分配政策的決策程序
1、公司應當多渠道充分聽取獨立董事和中小股東對利潤分配方案的意見,公司管
理層結合公司股本規模、盈利情況、投資安排、現金流量和股東回報規劃等因素提出合
理的利潤分配建議,並由董事會在認真研究和論證公司現金分紅的時機、條件和最低比
例、調整的條件及其決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的情況下,制訂科學、合理的年度利潤分配方
案或中期利潤分配方案。
獨立董事應當發表明確意見。獨立董事可以徵集中小股東的意見,提出分紅提案,
並直接提交董事會審議。公司除在公司股東大會聽取股東的意見外,還應通過投資者諮
詢電話、網際網路等方式與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進行溝通和交流,及時答覆中小股東關心
的問題。
2、董事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方案後報股東大會審議批准,股東大會應依法依規對
董事會提出的利潤分配方案進行表決。
3、公司應切實保障社會公眾股股東參與股東大會的權利,董事會、獨立董事和符
合一定條件的股東可以向上市公司股東徵集其在股東大會上的投票權。對於報告期內盈
利但未提出現金分紅預案的,公司在召開股東大會時除現場會議外,還應向股東提供網
絡形式的投票平臺。
4、公司利潤分配政策的調整程序
公司利潤分配政策由公司董事會向公司股東大會提出,公司董事會在利潤分配政策
的制定過程中,應與獨立董事充分討論,在考慮對股東持續、穩定、科學回報的基礎上,
形成利潤分配政策。如確有必要調整公司利潤分配政策,則必須依法及本章程規定履行
相應程序。
公司應當嚴格執行《公司章程》確定的利潤分配政策,包括現金分紅政策以及股東
大會審議批准的現金分紅具體方案。公司根據宏觀經濟變化、公司內部生產經營情況、
投資規劃和長期發展等需要,在實施利潤分配具體方案時,確有必要對《公司章程》確
定的現金分紅政策進行調整或者變更的,董事會應經過詳細論證,並充分考慮中小股
東的意見,注重對投資者利益的保護,徵求獨立董事意見,向股東大會提出的調整現
金分紅的提案並應詳細說明修改調整現金分紅政策的原因。
董事會調整現金分紅政策,需經董事會過半數以上表決通過,獨立董事應當對現金
分紅政策的調整事項發表獨立意見;並提請股東大會審議,並經出席股東大會股東所持
有效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同時,調整後的現金分紅政策不得違反中國證監會和深交所的相關規定。
5、監事會應對董事會和管理層執行公司利潤分配政策和股東回報規劃的情況及決
策程序進行監督,並應對年度內盈利但未提出利潤分配的預案,就相關政策、規劃執行
情況發表專項說明和意見。
6、董事會在決策和形成利潤分配預案時,要詳細記錄管理層建議、參會董事的發
言要點、獨立董事意見、董事會投票表決情況等內容,並形成書面記錄作為公司檔案妥
善保存。
7、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後,公司董事會須在股東大會召開後2個
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事項。
(二)公司實施積極的利潤分配政策,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1、利潤分配原則:公司實行持續、穩定的利潤分配政策,公司利潤分配應重視對
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併兼顧公司合理資金需求的原則,但利潤分配不得超過公司累
計可供分配利潤的範圍,不得損害公司持續經營能力。
2、利潤分配形式:公司可以採取現金、股票或者現金與股票相結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公司分配股利時,優先採用現金分紅的方式。公司具備現金分紅條件的,應當採用
現金分紅進行利潤分配。
3、公司一般按照會計年度進行利潤分配,在符合現金分紅條件的情況下,公司原
則上每年進行一次現金分紅,也可以根據公司的資金需求狀況進行中期利潤(現金)分
配。
4、公司實施現金分紅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公司當年度實現的可分配利潤(即公司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的稅後
利潤)為正值,當年每股收益不低於0.1元,且現金流充裕,實施現金分紅不會影響公
司後續持續經營;
(2)審計機構對公司當年度財務報告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3)公司無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現金支出等事項發生(募集資金項目除外)。 重
大投資計劃或重大現金支出是指:公司未來十二個月內擬對外投資、收購資產或者購買
設備的累計支出達到或者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30%,且超過5,000萬元人民
幣。
5、現金分紅比例:
在符合上述現金分紅條件的情況下,公司董事會應當綜合考慮所處行業特點、發展
階段、自身經營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實施現金分紅政
策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公司發展階段的認定及現金分紅的佔比
1)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
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80%;
2)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
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40%;
3)公司發展階段屬成長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
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20%;
公司發展階段不易區分但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項規定處理。
鑑於公司目前的發展階段尚屬於成長期,且預計將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因此,公
司在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20%。
公司董事會應根據公司的經營發展情況根據前項規定適時修改本條關於公司發展階
段的規定。
(2)在滿足利潤分配的條件下,公司每連續三年至少有一次現金紅利分配,具體
分配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擬定,由股東大會審議決
定;
(3)公司最近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
利潤的30%。公司以現金為對價,採用要約方式、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的,當年已實
施的回購股份金額視同現金分紅金額,納入該年度現金分紅的相關比例計算。
6、公司在經營情況良好,董事會認為公司股票價格與公司股本規模不匹配,並具
有公司成長性、每股淨資產的攤薄等真實合理因素,且發放股票股利有利於公司全體股
東整體利益時,同時在遵守上述現金分紅的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預案。
7、董事會在決策和形成利潤分配預案時,要詳細記錄管理層建議、參會董事的發
言要點、獨立董事意見、董事會投票表決情況等內容,並形成書面記錄作為公司檔案妥
善保存。
8、綜合考慮外部經營環境或自身經營狀況的重大變化、公司長期發展戰略與近期
的投資回報,需調整或者變更現金分紅政策的,董事會應以股東權益最大化、增加股東
回報為出發點擬定現金分紅具體方案,並在股東大會提案中詳細論證,履行相應的決策
程序,並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二、本公司最近三年現金分紅情況及未分配利潤使用情況
(一)公司近三年利潤分配情況
分紅(實施)
年度
分紅所屬年度
實施分紅方案
現金分紅方案分配金
額(含稅)
2018年
2017年度
以1,142,052,851股為基數,向全體
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
2.00元(含稅),不送紅股,不以
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22,841.06萬元
2019年
2018年度
以1,142,052,851股為基數,向全體
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
1.80元(含稅),不送紅股,不以
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20,556.95萬元
2020年
2019年度
不派發現金紅利,不送紅股,不以
資本公積金轉增股
0
(二)公司近三年未分配利潤使用情況
2017年至2019年,公司實現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在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
及向公司股東分紅後,每年剩餘的未分配利潤結轉至下一年度,主要用於公司的日常生
產經營。
三、公司未來的股東回報規劃
1、公司可以採取現金、股票或者現金與股票相結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條件
的情況下,公司可以進行中期利潤分配。公司分配股利時,優先進行現金分紅。公司
具備現金分紅條件的,應當採用現金分紅進行利潤分配。
公司實施現金分紅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公司當年度實現的可分配利潤(即公司
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的稅後利潤)為正值,當年每股收益不低於0.1元,且現
金流充裕,實施現金分紅不會影響公司後續持續經營;審計機構對公司當年度財務報
告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無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現金支出等事項發生
(募集資金項目除外)。
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現金支出是指:公司未來十二個月內擬對外投資、收購資產
或者購買設備的累計支出達到或者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30%,且超過
5,000萬元人民幣。
2、在公司當年盈利且當年末累計未分配利潤為正數,且現金流滿足公司正常經
營和長期發展的前提下,將採取現金方式分配股利,重視對股東的投資回報。在滿足
利潤分配的條件下,公司每連續三年至少有一次現金紅利分配,具體分配比例由董事
會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擬定,由股東大會審議決定;且未來三
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應不少於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三十。
鑑於公司發展階段尚屬於成長期且預計將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因此公司進
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20%。
3、利潤分配方案的制定:公司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公司管理層結合公司股
本規模、盈利情況、投資安排、現金流量及發展階段等因素提出合理的利潤分配建議,
並由董事會在認真研究和論證公司現金分紅的時機、條件和最低比例、調整的條件及
其決策程序要求等事宜,並結合股東(特別是公眾投資者)、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意見,
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潤分配方案,並在審議通過後提交公司股東大會批准。董事會、獨
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條件的股東可以向公司股東徵集其在股東大會上的投票權;對於報
告期內盈利但未提出現金分紅預案的,公司在召開股東大會時除現場會議外,還將向
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
第七節 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及填補回報措施
一、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對公司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
(一)財務測算主要假設和說明
公司基於以下假設條件就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份攤薄即期回報對公司主要財務指
標的影響進行分析,提請投資者特別關注,以下假設條件不構成任何預測及承諾事項,
投資者不應據此進行投資決策。投資者據此進行投資決策造成損失的,公司不承擔賠償
責任,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份方案和發行完成時間最終以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並發行的
實際情況為準,具體假設如下:
1、假設宏觀經濟環境及公司所處行業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2、假設本次發行於2021年9月底完成發行。假設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為44,312萬股
(此假設僅用於測算本次發行對公司每股收益的影響,該完成時間僅用於計算本次發行
對即期回報的影響,不對實際完成時間構成承諾,投資者不應據此進行投資決策。投資
者據此進行投資決策造成損失的,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最終以中國證監會核准本次發
行後的實際完成時間為準;
3、假設本次募集資金金額為人民幣159.26億元(不考慮相關發行費用)。本次非
公開發行A股股份實際到帳的募集資金規模將根據監管部門核准、發行認購情況以及發
行費用等情況最終確定;
4、根據公司三季報中對於2020年業績預估,假設2021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歸
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虧損在2020年基礎上按照減少75%、70%、65%分別測算;
5、在預測本次發行完成後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及測算加權平均淨資產收
益率指標時,未考慮除募集資金及淨利潤之外的專項儲備餘額變動、其他綜合收益變動、
資本公積變動等其他對淨資產有影響或其他因素對淨資產的影響;
6、本測算未考慮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帳後,對公司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如財務
費用、投資收益)等的影響;
7、假設公司不存在派息、送紅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
除息事項;
8、上述假設僅為測算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對公司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不代表
公司對盈利狀況的承諾,也不代表公司對經營情況及趨勢的判斷。投資者不應據此進行
投資決策,投資者據此進行投資決策造成損失的,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對公司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
基於上述假設,公司測算了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對每股收益的影響,
具體情況如下:
項目
2019年度/2019年
12月31日
2020年度/2020年12年31日
發行前
發行後
總股本(股)
1,477,099,383
1,477,099,383
1,920,219,383
情景1:假設2020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虧損在2019年基礎
上減少75%。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
淨利潤(元)
-5,983,362,461.57
-1,495,840,615.39
-1,495,840,615.39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
淨資產(元)
6,962,979,271.52
5,467,138,656.13
21,392,871,456.1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5.24
-1.31
-0.88
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
-84.38%
-21.10%
-11.14%
情景2:假設2020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虧損在2019年基礎
上減少70%。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
淨利潤(元)
-5,983,362,461.57
-1,795,008,738.47
-1,795,008,738.47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
淨資產(元)
6,962,979,271.52
5,167,970,533.05
21,093,703,333.0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5.24
-1.57
-1.06
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
-84.38%
-25.31%
-13.67%
情景3:假設2020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虧損在2019年基礎
上減少65%。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
淨利潤(元)
-5,983,362,461.57
-2,094,176,861.55
-2,094,176,861.55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
淨資產(元)
6,962,979,271.52
4,868,802,409.97
20,794,535,209.9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5.24
-1.83
-1.23
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
-84.38%
-29.53%
-16.32%
註:基本每股收益、稀釋每股收益系按照《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9號——
淨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及披露》(2010年修訂)規定計算。
二、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的特別風險提示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完成後,隨著募集資金的到位,公司的總股本將增加,根
據上述測算,本次發行可能導致公司發行當年每股收益較上年出現下降的情形。本次非
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到位當年(2021年度)公司的即期回報存在短期內被攤薄的風險。敬
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並注意投資風險。
同時,在測算本次發行對即期回報的攤薄影響過程中,公司對 2021年歸屬於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東淨利潤的假設分析並非公司的盈利預測,為應對即期回報被攤薄風險而
制定的填補回報具體措施不等於對公司未來利潤做出保證,投資者不應據此進行投資決
策,投資者據此進行投資決策造成損失的,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提請廣大投資者注意。
三、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的必要性、合理性及與公司現有業務相關性的
分析
(一)本次發行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關於本次發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請見本預案第「第四節 董事會關於本次募集
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具體內容。
(二)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與公司現有業務的關係
公司是全球領先的固體鋰精礦供應商和礦石提鋰企業,主要從事鋰精礦及碳酸鋰等
鋰系列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為鋰精礦和「鋰坤達」牌工業級碳酸鋰、電
池級碳酸鋰、無水氯化鋰、氫氧化鋰、金屬鋰等系列鋰產品。公司電池級碳酸鋰、電池
級無水氯化鋰和電池級單水氫氧化鋰產品是國家級重點新產品,其中電池級碳酸鋰獲得
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高新技術創新產品」稱號,「硫酸鋰溶液生產低鎂電池級碳酸
鋰的方法」 發明專利榮獲四川省專利特等獎、國家專利金獎。
目前,公司已經形成了地域橫跨澳大利亞和中國,以成都為管理、貿易和研發中心,
以澳大利亞和中國甘孜州為資源基地,以四川射洪、江蘇張家港、重慶銅梁和西澳奎納
納為加工基地,輻射國內外的企業集團戰略架構,擁有三大產業板塊:鋰資源儲備、開
發以及鋰產品精深加工和鋰礦貿易。公司已於2018年末完成對於全球最大鹽湖鋰資源公
司SQM的戰略投資。公司已從單純的鋰加工企業升級轉型為掌握大量優質鋰資源、產業
鏈更完善並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綜合性跨國鋰業集團。
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份募集資金將用於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償還為收購SQM股權
前期籌措的銀團貸款以及補充流動資金。SQM是全球最大的碘和硝酸鉀生產企業,亦是
領先的碳酸鋰和氫氧化鋰生產商,主要從事特種植物肥料、鉀肥、鋰及其衍生物、碘及
其衍生物和工業化學品的生產和銷售。該項目是圍繞公司現有業務進行的拓展與提升,
與公司的業務規模、技術水平、管理能力相適應。
(三)公司從事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在人員、技術、產業鏈等方面的儲備情況
在人員方面,公司創始人專注鋰行業20餘年,歷經行業變遷,對行業規律和基本趨
勢有深刻的理解和準確的把握;公司經營管理團隊高度專業化,規範經營意識強,職業
素養深厚,有較強的行業敏銳性、洞察力和執行力,善於捕捉發展機會。本次募投項目
的項目人員主要來自於內部調配及外部顧問。公司對人力資源配置不斷優化,加大人力
資源體系建設。
在技術方面,公司堅持技術創新,礦石提鋰技術經過20年的改進和積累日臻成熟,
同時不斷通過引進、消化和吸收全球行業最新工藝技術思想和理念,進一步夯實了公司
在全球礦石提鋰行業的
技術領先地位,為中國鋰行業的技術進步作出了貢獻。經過多年
的探索研究,公司已成功研發了從鋰輝石直接生產電池級碳酸鋰、無塵級單水氫氧化鋰、
電池級單水氫氧化鋰等產品的生產工藝技術。截至2021年1月4日,擁有授權專利151項
(其中發明專利68項),其中一項專利榮獲國家發明專利金獎。
在產業鏈方面,目前國內較大的鋰化工產品生產企業在10家左右,國內大多數同行
企業規模較小且產品種類單一。公司是目前國內領先的碳酸鋰生產企業,現有的國內射
洪、張家港、銅梁三個生產基地合計鋰化工產能約4.48萬噸,規模優勢明顯。公司現有
的加工規模能夠更為有效的匹配上遊鋰精礦產能,有利於發揮協同效應和規模效應。目
前,公司已成為集上遊資源儲備、開發和中遊鋰產品加工為一體的鋰電
新能源核心材料
龍頭供應商,產業鏈優勢顯著。
綜上,公司在人員、技術及產業鏈等方面具備充分的實力對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進行高效的運營管理。
四、填補被攤薄即期回報的措施
(一)公司現有業務板塊運營狀況及面臨的主要風險
1、公司現有業務板塊運營狀況
公司是全球領先的鋰精礦供應商和全球領先的礦石提鋰企業,長期以來,一直是我
國鋰行業中資源儲備、產銷規模、技術研發、產品質量領先的企業,形成了以成都為管
理、貿易和研發中心,以西澳格林布希和中國甘孜州為資源基地,以四川遂寧、江蘇張
家港、重慶銅梁和西澳奎納納為加工基地,輻射國內外的全球企業集團架構。
公司主營業務包括固體鋰礦資源的開發、鋰化工產品的生產和鋰礦貿易三部分。其
中,控股子公司泰利森鋰業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利森」)從事鋰輝石精礦的開採
與供應業務,全資子公司
天齊鋰業(射洪)有限公司與
天齊鋰業(江蘇)有限公司主要
從事鋰化工產品的生產,全資子公司成都
天齊鋰業有限公司主要從事鋰化工產品的銷售
及技術級鋰精礦在大中華地區的貿易業務,全資子公司四川天齊盛合鋰業有限公司目前
主要從事甘孜州措拉鋰輝石礦採選廠的建設工作,全資子公司TLK目前主要從事電池級
單水氫氧化鋰項目的建設工作,控股子公司重慶
天齊鋰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重
慶天齊」)主要從事金屬鋰及其型材的生產、加工與銷售。
2、公司現有業務運營的主要風險
(1)主要產品價格波動風險:公司主要營業收入來源於鋰精礦的開採銷售與鋰化
工產品的生產銷售業務。鋰精礦產品價格與鋰化工產品價格緊密相關,但公司鋰化工產
品的銷售情況對公司整體業績的影響更大。國內經濟形勢的變化、鋰電池等下遊行業的
市場需求變化都會對國內鋰化工產品市場價格帶來影響,而鋰化工產品價格的波動將可
能對公司鋰精礦與鋰化工業務的經營業績造成較大影響。
(2)匯率及外幣折算風險:公司面臨與匯率波動相關的風險。公司承受匯率風險
主要與美元、澳元有關,存在因美元、澳元匯率波動引致的業績波動風險。匯率波動
可能會增加以人民幣計量的海外業務成本或減少公司以人民幣計價的海外業務收入,
或影響公司出口產品的價格以及公司進口設備及材料的價格。由於外匯波動而導致的
任何成本增加或收入減少均可能對公司的利潤產生不利影響。公司在中國境外存在重
大股權投資,隨著公司海外業務進一步拓展,公司的外匯計量資產及負債預計也將增
加。由於記帳本位幣的不同,公司存在外幣折算風險。
(3)整合管控風險:近年來公司通過收購和自建等方式快速擴張,形成了與泰
利森鋰礦石資源的協同效應,實現了中遊鋰化工產品的規模化生產;公司已在澳大利
亞設立了子公司,並建設兩期「2.4萬噸電池級單水氫氧化鋰項目」,通過子公司重慶
天齊接受昆瑜鋰業以經營性淨資產增資的方式擴大金屬鋰及鋰型材產能,接收昆瑜鋰
業現有金屬鋰業務相關的資產、業務和人員。隨著公司境內外經營規模迅速擴張,公
司在文化背景、法規體制、人才儲備、統籌管理、資源整合、市場開拓等方面都面臨
著更大的挑戰。
(4)經營業績受財務費用影響的風險
2018年度,公司因購買SQM23.77%的股權新增併購貸款35億美元,使公司資產
負債率大幅上升,高額的併購貸款導致財務費用急劇上升。如果公司未來在償付債務
方面遭遇困難,則公司的業務、經營業績、資金狀況、財務狀況及日常生產經營都可
能受到重大不利影響。
(二)公司為有效防範攤薄即期回報被攤薄風險、提高經營業績和未來回報能力
擬採取的措施
1、進一步加強公司經營管理及內部控制,提高經營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將在此基礎上積極地優化、提升公司經營和管
理水平,優化公司管理模式。公司將持續加大人力資源整合力度,完善薪酬和激勵機制,
為提質增效奠定堅實基礎;公司將進一步優化治理結構,完善並強化投資決策程序,合
理運用各種融資工具和渠道,控制資金成本,提升資金使用效率,在保證滿足公司業務
快速發展對流動資金需求的前提下,節省公司財務費用支出,全面有效控制經營風險和
資金管控風險,提升公司整體經營業績;積極開拓市場,建立合理銷售格局,實現公司
快速發展。
2、以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募集資金償還部分債務融資及併購貸款,顯著降低財務
費用
公司目前償債壓力較大,資產負債率較高,經營業績因此受到不利影響。發行完成
後,公司將以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全部募集資金償還部分債務融資及併購貸款,顯著降
低公司財務費用和槓桿率,增強公司抗風險以及回報投資者的能力。財務費用的降低預
計能一定程度填補因本次發行被攤薄的即期回報。
3、實行可持續、穩定、科學的利潤分配政策,注重投資者回報及權益保護
本次交易完成後,公司將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切實維護對投資者持續、穩定、科學
的回報規劃與機制,並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政策導向和市場意願,兼顧全體股東的整
體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積極實施對股東的利潤分配,切
實保護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五、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關於切實履行公司填補非公開發行股票被
攤薄即期回報措施的承諾
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合法
權益。根據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為保證公司填補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作出以下
承諾:
「1、承諾不無償或以不公平條件向其他單位或個人輸送利益,也不採用其他方式
損害公司利益;
2、承諾對本人的職務消費行為進行約束;
3、承諾不動用公司資產從事與履行職責無關的投資、消費活動;
4、承諾由董事會或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制定的薪酬制度與公司填補回報措施
的執行情況相掛鈎;
5、承諾若公司後續推出股權激勵政策,擬公布的公司股權激勵的行權條件與公司
填補回報措施的執行情況相掛鈎;
6、自本承諾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份實施完畢前,若中國證監會
作出關於填補回報措施及其承諾的其他新監管規定,且上述承諾不能滿足中國證監會該
等規定時,本人承諾屆時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最新規定出具補充承諾;
7、本人承諾切實履行公司制定的有關填補回報措施以及本人對此作出的任何有關
填補回報措施的承諾,若本人違反該等承諾並給公司或者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人願意
依法承擔對公司或者投資者的補償責任。
本人若違反上述承諾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諾,同意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等證
券監管機構按照其制定或發布的有關規定、規則對本人做出相關處罰或採取相關監管措
施。」
六、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關於切實履行公司填補
非公開發行股票被攤薄即期回報措施的承諾
公司控股股東成都天齊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公司實際控制人蔣衛平先生及其一
致行動人張靜女士、蔣安琪女士、李斯龍先生對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份攤薄即期
回報採取填補措施擬承諾如下:
「1、本公司/本人承諾不越權幹預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不侵佔公司利益;
2、若本公司/本人違反上述承諾並給公司或者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公司/本人願意
依法承擔對公司或者投資者的補償責任;
3、自本承諾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份實施完畢前,若中國證監會做
出關於填補回報措施及其承諾的新的監管規定,且上述承諾不能滿足中國證監會該等規
定時,本公司/本人承諾屆時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最新規定出具補充承諾;
本公司/本人若違反上述承諾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諾,同意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
易所等證券監管機構按照其制定或發布的有關規定、規則對本公司/本人做出相關處罰
或採取相關監管措施。」
天齊鋰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