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公安分局
暫得分9分
(優)
介入速度 2分處理進度 2分
處理效果 2分市民評價 1分南都評價 2分
投訴事項
求助人:家住天河區棠下附近的周先生
為何事:身份證過期,到增城區新塘綜合辦證中心申請異地換領身份證,同時想辦理臨時身份證,被告知只能回戶籍所在地辦理。趕回戶籍所在地辦證,又被告知需要撤銷異地申請。
點評:異地換領身份證是便民之舉,「臨時身份證一定要回戶籍所在地辦理」也是現有規定,辦證中心只能按章執行。如事主所說:異地能換領身份證相比之前很進步了,只能希望便民之舉更完善,早些實現臨時身份證異地辦理。
家住天河區棠下附近的周先生系廣東潮州人,因身份證過期,便到廣州市公安局增城分局新塘綜合辦證中心申請異地換領身份證。提交申請之後,他希望再辦理一張臨時身份證,被告知只能回戶籍所在地辦理。周先生很不解:「異地換領身份證本來是便民之舉,為何臨時身份證卻一定要回戶籍所在地辦理呢?」對此,廣州市公安局增城分局回應,目前換領居民身份證可異地受理,而臨時身份證確實要回戶籍地辦理。
異地辦臨時身份證
被告知須回戶籍所在地辦
周先生目前在天河區棠下一家公司上班。7月初,他在天河區一家駕校報名考駕照,將自己身份證複印資料上交審核,發現身份證已經過期,無法報名。原本想回戶籍所在地潮州辦理換領身份證,親友告知現在有一項便民舉措,在異地即可辦理身份證換領。
周先生居住證所在地在增城區新塘鎮,7月21日他帶著過期的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及身份證數字相片回執,到增城區公安局新塘綜合辦證中心。工作人員在聯網系統上受理周先生提交的換領身份證申請,並回收周先生的滿期身份證。
「換領身份證一般要在受理後40天內方可拿證。」周先生說,他日常需要用到身份證,便向工作人員提出可否辦理臨時身份證。當時,工作人員說不能在異地辦理臨證,只能回戶籍所在地辦理。7月22日晚上,他連夜乘車回戶籍所在地潮州市湘橋區,打算在老家呆兩天,等到7月25日星期一到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由於是上班時間,他不得不向公司請一天假。
回戶籍所在地辦證
又被告知需撤銷異地申請
7月25日大早,周先生到戶籍所屬的潮州市湘橋區鳳新街道派出所,提出辦理臨時身份證。當時,負責辦證的工作人員告知,查到他在廣州已經提交換領身份證的申請,「廣州提交資料後,這邊再辦理臨證會有衝突」。對方回復無法辦理臨時身份證,除非周先生到廣州撤銷換領身份證申請,再回潮州同時辦理身份證換領以及臨時身份證辦理兩項業務。
周先生告訴南都記者,沒有身份證確實寸步難行,「感覺辦理臨時身份證比較緊迫」。但是,要辦理臨時身份證就要回廣州撤銷,如此一來,辦一次證要跑上兩趟潮州,非常折騰,「如果可以電話撤銷就好了。」在潮州時,他撥打此前去過的新塘綜合辦證中心辦公電話,對方答覆「無法電話撤銷」,只有本人親自到辦證中心才可撤銷申請。
別無他法,周先生只好在7月25日晚回到廣州。次日大早,他向公司請半天假,再次跑到新塘綜合辦證中心,向工作人員提出申請後,才把換領身份證的申請撤銷。對此次辦理臨時身份證碰壁,周先生有諸多不解,「異地能換領身份證,是一項便民措施,相比之前很進步了,但為什麼不能辦理臨時身份證,非要回戶籍所在地辦理呢?」周先生覺得若能同時實現異地臨時身份證辦理會更方便。
目前,周先生已經回到老家,準備在今天辦理換領身份證、臨時身份證。
回應
廣州市公安局增城分局:
在廣州受理換領身份證也可以在潮州辦臨時證
廣州市公安局增城分局在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說,目前換領居民身份證可以異地受理,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十條「臨時居民身份證由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籤發」,即臨時身份證辦理仍需回戶籍地辦理,所以周先生若要辦理臨時身份證,確實要回潮州辦理。對於周先生反映在廣州受理身份證換領,導致在潮州不能辦理臨時身份證的問題,廣州市公安局增城分局已致電周先生辦證的派出所,對方說此類情況可在潮州辦理臨時身份證的。
背景
廣東海南戶籍居民可在廣州異地辦證
截至3月底4月初,廣州、深圳公安系統相繼啟動省內異地居民身份證受理工作。廣州公安官網在4月5日掛網一份《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須知》明確,離開戶籍地在我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廣東省、海南省戶籍人員可以異地辦理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或損壞換領、丟失補領業務。
目前,辦理臨時身份證仍沿用2005年10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十條「臨時居民身份證由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籤發」,即辦理臨時身份證須到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
廣州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須知
異地受理對象
離開戶籍地在我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廣東省、海南省戶籍人員。
受理業務範圍
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或損壞換領、丟失補領業務。
具體辦證事項
●換領居民身份證
○由本人攜帶如下資料辦理:戶口簿;廣東省居住證(學生提交學生證或就學證明,60周歲以上或未滿16周歲且未在我市就學的人員提交《廣州市流動人員/居住證信息登記表》);原居民身份證;《廣州市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回執》(對於16周歲及以上的人員,2年內在本市再次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時,相貌無明顯變化的免提交相片回執)。
○受理部門:由居住地的區公安分局異地辦證受理點受理。
○收費:經國家財政部核准,居民身份證換領的需繳納工本費20元;居民身份證證件損壞換領的需繳納工本費40元。
○未滿16周歲人員由監護人陪同辦理。申請人與其監護人不在同一戶內的,應當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等)和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
●補領居民身份證
○由本人攜帶如下資料辦理:戶口簿;廣東省居住證(學生提交學生證或就學證明,60周歲以上或未滿16周歲且未在我市就學的人員提交《廣州市流動人員/居住證信息登記表》);廣州市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回執(對於16周歲及以上的人員,2年內在本市再次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時,相貌無明顯變化的免提交相片回執)。
○受理部門:由居住地的區公安分局異地辦證受理點受理。
○收費:經國家財政部核准,申請補領居民身份證的需繳納工本費40元。
○未滿16周歲人員由監護人陪同辦理。申請人與其監護人不在同一戶內的,應當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等)和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
○補領新證後,如找回原居民身份證的,須將原居民身份證交回公安機關。
領居民身份證
已辦理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手續的,自提交《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之日起四十日內,由本人憑戶口簿、收費收據、《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屬換領的需交回原居民身份證)到受理點領取證件。
採寫:南都記者 陳杰生 連楷 實習生 王濤
紅黑榜評分體系
分值區間:0-10
顏色區間:
9-10,紅色(優)
7-8,深灰(良好)
3-6,灰色(合格)
3-5,淺灰(基本及格)
0-3,黑色(差)
介入速度
早已介入2分、受訪後介入1分、尚未介入0分
處理進度
立刻行動或有解決方案2分、正制定方案1分、無進展0分
處理效果
已解決2分、有解決方案1分、待定或無結果0分
市民評價
滿意2分、不滿意但可理解1分、完全不滿意0分
南都評價
滿意2分、不滿意但可理解1分、完全不滿意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