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了解相宗(即法相宗,又稱瑜伽宗,或唯識宗),也必須稍微了解一下中觀學派。
因為正如唐代義淨三藏在其所著《南海寄歸內法傳》中所言:「所云大乘,無過二種,一則中觀,二乃瑜伽。中觀則俗有真空,體虛如幻;瑜伽則外無內有,事皆唯識。」
由是可知,大乘佛法有二大法脈或學派,一是中觀學派,二是瑜伽學派。
(2)從瑜伽宗的根本經典之六經來看,除了最後二經(如來出現功德經、大乘阿昆達磨經)中土未譯外,其餘四經(解深密經、華嚴經、密嚴經、楞伽經),皆是所謂「性相圓融」,亦即,有性有相,並非純是法相之學。
更有進者,這四部經同時也是性宗的根本經典;尤其是楞伽經,更是禪宗達摩祖師付以印心的(直到六祖改成金剛經)。
可見,即使在禪宗的正法眼藏用以印心的,在六祖以前,本是性相圓融、性相不分的。
不但性相不分,而且也是顯密不分的:因為華嚴、密嚴、解深密,乃至楞伽也是顯密二教所共尊的。
然而其後,以眾生根器轉鈍,不堪受持全體大法,因此分門修學,各擅其長。
然而依法之本源與發展來看,此系不得已之事,並非法本有分派,而實系人根轉淺所致:並非法有二種、三種或多種;種種法教實系如來法身之一體;眾生不堪全體大法,故別受其部分之法。
然其要者,若欲求無上菩提,切莫以自所修學之一部分法,或性或相、或顯或密,執摸象之解而言:「這就是如來法的全部!」
因而得少為足,甚或是自非他、種種妄想分別,乃至互相攻訐、諍鬥,如是即是迷人,枉受辛勤,不入正理。
(3)顯教中的性宗,則是大略概括了一切顯教中涉及「法性」,或以參研「法性」或「本性」為主之宗派,舉凡禪宗、中觀、三論、般若,乃至華嚴、天台等學,都可以說是研修「性宗」之學。
在中國歷代,性宗之學可以說是「獨佔」了整個「佛教市場」。
至於「相宗」,則只有在唐初,於玄奘大師及其弟子窺基法師、普光(大乘光)法師等之弘傳,昌盛一時,唐後即趨式微,乏人問津;及至明末,方有蕅益大師、憨山大師、明昱法師等之研求提倡,才稍稍振興;其後卻又告式微。
至於民初,又有一些佛學家,主要以白衣為首,大力倡導法相唯識學,於是唯識學又再度引起大家研究的興趣。
然這些唯識學者,他們研究唯識學的最初發心,是有鑑於禪宗在中國高度發展,而禪宗之末流,則流於空疏、不精確、不切確,乃至不切實際之口頭禪,因此欲提倡法相精確之唯識學,以糾正禪宗末流之弊。
這等發心原無可厚非,然而卻矯枉過正,只看到禪宗末流之弊,而不見禪宗正法之善;於是由本為救禪流之失,轉而一心、全力地抨擊所有禪宗,乃至廣義的性宗,亦加以譏毀。
這些學者的一些出家弟子或再傳弟子,繼承其志,發揚光大其說,大事「以相破性」,這實在是對唯識學之義,多有誤解及曲解所致。
其實,諸有智者皆所共知,如來大法猶如「如來之一體」,而性相二宗,即猶如「如來之左右手」;奈何眾生不解斯義,卻拿著如來的「左手打右手、右手打左手」,再「以雙手打頭」;這豈是如來說法之意?
如來說種種法,豈是要使眾生執其所說之一部分法,而互相鬥爭,互相是非?此實大悖如來說法之旨。
蓋如來所宣說無量妙法,皆是以大悲、大智,依眾生根機,方便引攝,皆令入無上菩提之行,即所謂「一切法皆為一佛乘故」;可憐眾生愚昧,聞說妙法,不自修行,乃依我執我見,大起諍鬥,因而謗法、破法、譏毀正法者,所在多有。
【以上文字摘取自釋成觀法師《「相宗系列」總序——何謂唯識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