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亳州居民李先生向記者反映,稱他在合肥濱湖新區以總價222萬元購買了一套二手房,
並支付了20萬元定金和4.6萬元中介費,籤訂了存量房買賣合同和居間合同。
「可沒過幾天,房主讓我重籤合同,說之前合同約定的是裸房價格,要我加錢才能拿到裝修過的房子。」
【居民反映】
籤完購房合同,房主要求重籤
據李先生介紹,他通過安徽中墅房地產經紀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墅地產),在合肥濱湖新區購買了一套二手商品房。
「買房當天我們就籤訂了存量房買賣合同以及和中介、房主的居間合同,誰知沒幾天房主就不願意了。」李先生說,他11 月14日與房主、中介籤訂好合同,約定了商品房的總價及違約責任等。
「事後房主說這個合同籤的只是裸房價格,不是精裝修過的價格,需要再重新籤合同。」李先生說,在他已支付20 萬元定金和4.6 萬元中介費後,房主有了反悔傾向。
「他的意思是要我們額外再付裝修的錢,我肯定不能同意。」李先生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他和愛人在籤訂合同之前去實地看過房,還拍了視頻,視頻裡房子就是精裝修的狀態,中介在介紹時也說了是精裝修的房子對外售賣。
【記者調查】
達成初步協議,明天退還錢款
11 月28 日,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在李先生提供的與中介、房主籤訂的房地產經紀合同中看到,附件中關於屋內附屬設備狀況及室內裝飾情況並無任何內容。
在三方籤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之補充協議中寫著:若房東方出現拒絕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或擅自提高房屋交易價格的;將該房屋出售給第三方的情況,房東方應在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十日內退還定金,並以相當於該合同約定房屋總價格的2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此外,合同之補充協議中還寫著「無家具家電」。
當天上午,記者在李先生提供的視頻中看到,該房子確為裝修好的房屋。11 月29 日,記者採訪了負責李先生二手房交易的一位中墅地產經理。據其介紹,此事比較複雜,目前初步達成協議,將於12 月1 日退還定金和中介費給李先生。
當天,李先生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自己曾多次發信息要求去籤訂商品房網籤合同,11 月28 日,中介電話告知他可以退還中介費和定金。「我讓他當天把錢退給我,中介說房主的家人生病暫時不能回來,讓12 月1 日再退,但我擔心當天可能還會出現別的問題。」李先生坦言,他將於12 月1 日從亳州趕往合肥,根據現場溝通情況再做決定。
【律師說法】
房屋硬體裝修,不應額外算價
針對李先生反映的事情,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採訪了安徽遠致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吳飛。據其介紹,一般情況下二手房交易時會在合同上將房屋軟裝、硬裝算不算總價內約定好,「一般房屋的硬體裝修不應額外計算價格,而軟裝包括家具、家電等需要在合同上寫清楚,到底給不給買方。如果家具家電不給買方,賣方自行拖走;如果留給買方,具體價格會在合同裡約定。」吳飛表示,李先生與賣方、中介三方籤訂的合同補充協議中,明確寫了無家具、家電。這種情況下可以默認此房屋除了家具家電外,所有的東西包括硬裝都是留給買方的。
吳飛告訴記者,賣方在已經約定「無家具家電」的情況下,以合同約定是裸房為由要求加錢是不合適的。這種情況下即便是房屋交易未成功,買方也未對中介方構成違約,無需承擔對中介方相應的責任。
「像這種情況,買方可以選擇不購買房屋,要求退還定金和中介費。因為定金退還後意味著房屋交易未完成,中介費可以退還。」吳飛表示,若買方選擇購買該房屋,可以要求賣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買方在查看房屋時肯定是以看到的樣品為準。
【市場聲音】
房價波動較大,毀約確有發生
11 月29 日,合肥濱湖新區一家房產中介銷售經理告訴記者,近三個月來,濱湖新區的房價有所上漲,較去年來看,綜合漲幅平均在每平方米2000 元左右。「這個房價不是我們中介可以控制的,現在有些業主直接在業主群裡溝通好了價格,然後在中介掛上,價格自然就降不下來。」該銷售經理說,如今濱湖新區的房價上漲也跟濱湖新房幾乎售罄有關,新房賣完了大家自然而然把目光投向買二手房上。
「還有一個情況是現在很多人對買房子是抱著『買漲不買跌』的想法,房價越上漲買的人越多。」該銷售經理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這兩個月來他所在的中介公司二手房交易量比去年同期高出40%。
「交易量多了,出現的矛盾就多了,別說是籤完合同反悔的情況,就是看房前跟看房後房主出的價格都不一樣。」該銷售經理告訴記者,大部分賣方還是誠信的,但由於房價波動較大,確實也出現籤完合同反悔的情況,有的賣方寧願賠付一點錢。
此外,一家房產中介分店店長告訴記者,一般情況下,二手房的軟裝和硬裝都會在合同上有所體現。「根據我們的經驗,一般在合同上約定了『無家具家電』,相當於默認了除家具家電的房屋軟硬裝都包括在總價內。」該店長說,處理這類糾紛時首先建議協商,協商無法解決一般會走法律程序。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徐琪琪
【來源:安徽新聞網-安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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