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蘇州綠的諧波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持續督導工作現場檢查報告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薦機構」、「國泰君安」)作為正在履行蘇州綠的諧波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綠的諧波」、「公司」)持續督導工作的保薦機構,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公司2020年8月28日至本次現場檢查期間(以下簡稱「本持續督導期間」)的規範運作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現就現場檢查的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本次現場檢查的基本情況
(一)保薦機構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薦代表人
薛波、周麗濤
(三)現場檢查時間
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4日
(四)現場檢察人員
周麗濤、嵇坤
(五)現場檢查內容
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獨立性、與關聯方的資金往來、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關聯交易、對外擔保、重大對外投資、公司經營狀況、以及承諾履行情況等。
(六)現場檢查手段
1、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產經營場所;
2、對公司高管的等人員進行訪談;
3、查閱公司持續督導期間召開的歷次三會文件;
4、查閱上市公司募集資金臺帳、募集資金運用憑證、募集資金專戶銀行對帳單等資料;
5、查閱公司建立或更新的有關內控制度文件;
6、查閱上市公司本持續督導期間的信息披露文件;
7、核查本持續督導期間公司發生的關聯交易、對外擔保和對外投資情況。
二、對現場檢查事項逐項發表的意見
(一)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狀況
現場檢察人員核查了公司最新修訂的公司章程,核查了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獨立董事意見等資料,並與公司高管等相關人員進行訪談。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本持續督導期內,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備、合規,相關制度得到有效執行,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能夠按照有關規定的要求履行責任,內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執行。
(二)信息披露情況
現場檢察人員核查了公司信息披露清單及文件、相關的三會文件等,並與指定網絡披露的相關信息進行對比,並對高管就信息披露事項進行訪談。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本持續督導期間,公司真實、準確、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信息披露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三)獨立性以及與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往來情況
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左昱昱、左晶。現場檢查了公司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的資金往來情況,並對公司高管進行訪談。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本持續督導期間,公司在資產、人員、財務、機構、業務等方面都保持了獨立性,不存在關聯方違規佔用公司資金的情形。
(四)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綠的諧波首次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資金專戶,並分別與專戶開立銀行及保薦機構籤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保薦機構核對了募集資金專戶對帳單及使用明細臺帳,並抽取了資金使用憑證,審閱了公司關於募集資金的相關內部控制制度,核對了公司在本持續督導期間的募集資金帳戶對帳單、資金支付憑證及相關的董事會決議、監事會決議、獨立董事意見和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購買理財產品的合同憑證。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本持續督導期間,公司較好地執行了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資金均存放於募集資金專戶,並已分別與保薦機構以及專戶銀行籤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公司募集資金不存在被關聯方佔用、違規委託理財等情形,不存在未經履行審議程序擅自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違反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相關規定的情形。
(五)關聯交易、對外擔保、重大對外投資情況
現場檢察人員查閱了公司章程、內部相關制度中關於關聯交易、對外擔保、重大對外投資等的規定,查閱了董事會、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和信息披露文件,核查了公司對外擔保、關聯交易、對外投資等情況。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已對關聯交易、對外擔保、重大對外投資情況進行了規範,不存在違規關聯交易、對外擔保及重大對外投資等情形。
(六)經營情況
現場檢查人員查閱了公司的經營業績情況,與公司高管進行訪談,了解近期公司主營業務所屬行業及市場變化情況。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上市以來整體經營狀況良好,業務運轉正常,主要業務的經營模式未發生變化。
(七)其他應予以現場檢查的事項
無。
三、提請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項及建議
無。
四、是否存在應向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的事項
本次現場檢查未發現綠的諧波存在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應向中國證監會或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的事項。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機構配合情況
保薦機構本次現場檢查過程中,公司給予了積極的配合,為本次現場檢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現場檢查的結論
通過本次現場檢查,保薦機構認為:2020年8月上市以來,公司在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募集資金使用、與大股東及其他方的資金往來、重大關聯交易、對外擔保、信息披露等重大方面符合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要求。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蘇州綠的諧波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續督導工作現場檢查報告》之籤字蓋章頁)
保薦代表人:
薛 波 周麗濤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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