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市第四人民醫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有效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提高連雲港市第四人民醫院應對新冠肺炎救治能力,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連雲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文件規定。連雲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決定為連雲港市第四人民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內高層次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連雲港市第四人民醫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崗位表》可在連雲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lyg.gov.cn/)、連雲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http://wjw.lyg.gov.cn/)查詢、下載。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三)具有適宜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素養和實踐能力,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四)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職稱),年齡在45周歲以下(即1974年4月1日以後出生)。
(五)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
(六)資格條件中的學歷指國民教育序列學歷,詳見《崗位表》。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七)資格條件中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職稱)指省級或省級授權具有評審資格的市級衛生高級評審委員會評審取得的職稱證書(批文)。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有政策規定不得提前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相關待遇
被聘用人員納入連雲港市事業編制管理,享受連雲港市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
四、報名事項
報名及資格審核由連雲港市第四人民醫院負責,資格覆審由連雲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
(一)報名時間
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3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節假日正常報名)。
(二)報名材料
1.個人簡歷;
2.《連雲港市第四人民醫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
3.本人身份證(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各層次的學歷和學位證書;
5.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6.相關證書或批文。
(三)報名方式
採取網絡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填寫《報名表》,連同相關報名材料原件的掃描件發送至連雲港市第四人民醫院郵箱(lygsyrsk@126.com),郵件主題請註明:「求職+姓名+學校+應聘崗位」,請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並以規範格式發送電子郵件。
(四)資格審核
連雲港市第四人民醫院將對應聘人員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均不能通過資格審核。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如對資格審核結果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向連雲港市第四人民醫院陳述申辯。
(五)開考比例
開考比例為1:3,招聘人數與資格審核合格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經連雲港市第四人民醫院申請,連雲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同意,報連雲港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後,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六)資格覆審
資格覆審將在考試前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覆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全部報名材料的原件和兩份複印件,提交2寸近期同底彩色正面照片三張。應聘人員經資格覆審通過後方可參加考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覆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五、考試
考試採用面試形式,由連雲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面試以崗位所需專業理論、專業技能、基本素質等為主,不指定考試用書。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按四捨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數,若出現並列需加試,方式另定。
六、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後,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由連雲港市第四人民醫院負責,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體檢合格人員,由連雲港市第四人民醫院按照《連雲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考察。
七、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雲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連雲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考試成績、排名等。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連雲港市第四人民醫院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如遞補,在該崗位的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八、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連雲港市第四人民醫院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並與其籤訂聘用合同。聘用審批後不再進行遞補。聘用人員按國家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係。
九、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偽造、塗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考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應聘資格。
(二)應聘人員要保持報名時預留的通訊工具暢通,便於連雲港市第四人民醫院及時聯繫,若出現由於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連雲港市第四人民醫院不保留其聘用資格。
十、紀律、監督
連雲港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七紀檢監察組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18-81881120。
十一、招聘政策諮詢電話
連雲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宣傳處:0518-85820163。
十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連雲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連雲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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