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新聞·搜狐焦點濟寧小編相關部門獲悉:為提供城市建設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濟寧市人民政府、兗州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擬徵收任城區、兗州區共5個街道(鎮)8個村居土地,現發布擬徵收土地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一)地塊1
位置範圍:位於任城區安居街道105國道西側、規劃居易路南側。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任城區安居街道五裡營河北村、十裡東村。
用途:住宅用地。
(二)地塊2
位置範圍:位於任城區唐口街道規劃唐業路南側、規劃園盛路西側、工業路東側。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任城區唐口街道薛東村。
用途:工業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山東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覆》(魯政字〔2020〕74號)公布的濟寧市任城區徵地綜合區片地價標準執行。本次徵地共涉及2個區片,其中Ⅱ級區片每畝補償7.5萬元,Ⅲ級區片每畝補償7萬元;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補償標準按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濟寧市徵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魯國土資字〔2017〕394號)規定執行,居民住宅、工礦企業及其他建築設施按照任城區人民政府制定相關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實施拆遷單位與產權人籤訂補償安置協議予以補償。
被徵收土地村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濟寧市任城區自然資源局會同任城區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制定並公示。
三、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擬於2020年11月21日至2020年12月1日由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濟寧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濟寧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2日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地塊一:擬徵收地塊位於新驛鎮後寺村,東至新驛鎮農場,西至後寺村農村道路,南至濟寧華江裝配式建築科技有限公司,北至後寺村耕地。該地塊涉及新驛鎮後寺村。用途:工業用地
地塊二:擬徵收地塊位於顏店鎮袁二村、袁三村,東至興園路,西至袁二村耕地,南至濟寧金梭紡織有限公司、袁三村耕地,北至袁二村耕地。該地塊涉及顏店鎮袁二村、袁三村。用途:工業用地
地塊三:擬徵收地塊位於大安鎮前谷村,東至後谷村建設用地、前谷村林地,西至楊家村耕地,南至府前路,北至後谷村耕地 。該地塊涉及大安鎮前谷村。用途:醫療用地
地塊四:擬徵收地塊位於大安鎮紅廟村,東至紅廟村生產路,西至龍橋路,南至北環城路,北至徐家村林地 。該地塊涉及大安鎮紅廟村。用途:住宅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山東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批覆》(魯政字〔2020〕74號)公布的兗州區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徵地共涉及二個區片,其中三級區片每畝補償6.5萬元,四級區片每畝補償6萬元;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濟寧市徵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魯國土資字〔2017〕394號)的文件規定執行。被徵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兗州區自然資源局會同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制定並公示。
三、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擬於 2020 年11月16 日至 2020年12月16 日由兗州區自然資源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兗州區自然資源部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兗州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