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擁有世界遺產34項
貴州荔波列入世界自然遺產名錄
世界遺產是指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世界遺產委員會確認的人類罕見的、目前無法替代的財富,是全人類公認的具有突出意義和普遍價值的文物古蹟及自然景觀。
「世界遺產委員會」自1977年召開第一屆世界遺產大會,至2007年6月,已召開了31屆世界遺產大會。
中國於1985年加入《世界遺產公約》,目前,全球已有180個國家參加了公約。自1987年中國第一批世界遺產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到2007年6月27日第31屆世界遺產大會表決,已有34項成為世界遺產,其中:文化遺產23項,自然遺產6項,文化和自然遺產5項。
列入《世界遺產名錄》,這不僅是一項世界性的榮譽,也充分體現了一個國家對和平與發展、人與自然和諧共存的人類文明發展和可持續發展價值理念的追求。
背景
《世界遺產公約》
1972年11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17屆大會出臺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即《世界遺產公約》,旨在促進各國和各民族之間的合作與相互支持,為保護人類共同的遺產作出積極的貢獻。世界遺產種類有文化遺產、自然遺產和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公約》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全球範圍內製定和實施的一項具有廣泛和深遠影響的國際準則和文件。
世界遺產大會
1976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成立了世界遺產委員會,這是一個政府間的國際合作機構。該委員會由公約締約國大會選舉的21個國家組成,每年舉行一次會議。世界遺產委員會會議至今已有31屆。每年舉行一次的世界遺產委員會會議對申請列入名單的遺產項目進行審批。
聯合國對世界遺產的保護義務
對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文化、自然景觀,提供下列保護:
(一)不分國籍,都受到聯合國成員集體保護,戰爭情況下不得列入攻擊範圍;
(二)提供本國所不具備的專家、技術、儀器等幫助;
(三)提供必要的資金援助。
三大國際權威機構
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ICOMOS),主要負責文化遺產方面的工作。該組織成立於1965年,總部設在法國巴黎,是國際上唯一從事文化遺產保護理論、方法、科學技巧的運用和推廣的非政府國際機構。
世界保護聯盟(IUCN),主要負責自然遺產方面的工作。該組織成立於1948年,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主要任務是促進和鼓勵人類對自然資源的保護與永續利用。
國際文物保護與修復研究中心(ICCROM),主要負責文化遺產方面的技術培訓、研究、宣傳和為專家服務的工作。該組織成立於1959年,總部設在義大利羅馬,是國際上文化遺產領域從事培訓、專家服務、文獻資料與研究的專門機構。
世界自然遺產評審條件
根據《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規定,屬於下列各類內容之一者,可列為自然遺產:
①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由地質和生物結構或這類結構群組成的自然面貌;
②從科學或保護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地質和自然地理結構以及明確劃定的瀕危動植物物種生態區;
③從科學、保護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天然名勝或明確劃定的自然地帶。
世界遺產申報評定程序
首先,申請國必須是已加入世界遺產公約的締約國。申請國要向世界遺產委員會提交預備清單。在當年世界遺產委員會全會上討論的項目必須在前一年的上半年提交一份詳細的提名材料,包括英文的申報文本、圖紙、圖片、幻燈片、錄像帶等。我國的文化遺產一般由國家文物局負責推出,自然遺產由建設部負責推出,歷史文化名城由建設部和國家文物局共同推出。上報國務院批准後,再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中國委員會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部申報。
其次,世界遺產委員會派出經《公約》所確認的專家來申請國遺產所在地進行實地考察。考察主要由世界遺產委員會會同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ICOMOS)和世界保護聯盟(IUCN)組織專家進行。考察後向委員會提交評價報告。
第三,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對提名作為世界遺產地的申報文件和專家組的報告進行認真負責的處理。於當年11月或12月召開的世界遺產委員會全委會上進行審議。從申報到批准一般需要兩年時間,這還不包括國內的準備與改進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