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師和高校教師都是屬於事業單位,從2014年10月1日起,高校教師和中小學教師,都納入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範疇,都同樣存在退休中人、退休新人等情況。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個人觀點:
高校教師和中小學教師,都是屬於教師,而且都是屬於編制內的教師,同屬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具體制度的執行上,都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的規定來執行。只要和用人單位籤訂了聘用協議,建立了勞動關係,用人單位都要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和職業年金,從繳費方式,退休手續的辦理,養老金的計算等,都是沒有任何差別的。
但由於事業單位之間,雖然工資體系都是執行的事業單位的工作體系,都是按照技術職稱、職務、職級等來確定自己的工資待遇。但從總體上來說,高校教師的工資水平要高於中小學教師。按照社保法的規定,養老金的計算是按照繳費基數、繳費年限、個人帳戶資金餘額、退休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退休年齡等因素來綜合計算的。養老金都是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職業年金三個部分組成,對於具有視同繳費年限的人員,還要增加過渡性養老金,對於退休中人同樣是按照新老兩種辦法來進行對比計算,當新辦法低於老辦法時,按照老辦法執行;當新辦法計算的結果高於老辦法時,其高出的部分仍然需要按照十年的過渡期,分期按比例計發。
但任何事情都有特殊性,高校教師和中小學教師,雖然都是教師,都屬於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但由於繳費基數不同,繳費年限不同,個人帳戶資金餘額不同,退休地不同,所以大學教師在退休以後,其養老金待遇肯定會高於中小學教師的養老金水平。這也是普遍性之中存在特殊性。從普遍性來講,執行的都是同一個政策,即《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養老金的計算都是按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決定實施細則》規定進行計算,這就是普遍性。但在計算過程中,特別是視同繳費係數的計算,要考慮在崗時所擔任的職務、職級和技術職稱等因素,所以視同繳費係數的不同,過渡性養老金的差別還是比較大的。這就是普遍之中存在特殊,特殊之中存在普遍性。
隨著2024年9月30日的到來,隨著退休中人過渡期的結束,今後養老金的計算全部按照新辦法來計算,雖然也還有視同繳費年限,也還有過渡性的養老金,但是今後高校教師或是中小學教師,養老金還是分要分為四個組成部分,即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這一塊,更多的是考慮繳費基數和繳費年限,這一塊高校教師和中小學教師相比,由於繳費基數的差別,體現在待遇上的差別也是非常巨大的;個人帳戶養老金,由於繳費基數和繳費年限有差別,所以個人帳戶的差別也是很大的,過渡性養老金不再考慮在崗時的職務、職級和技術職稱,技術職稱工資已經體現在繳費基數上,過渡性養老金不再有十年過渡期,而是當期計發,職業年金由於繳費基數不一樣,所以差別也是比較大的。
綜上所述,高校教師和中小學教師,雖然都是教師都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但由於職務、職級、技術職稱等形成在崗工資的差別,導致繳費基數、個人帳戶資金餘額等產生差別,雖然養老金的計發方式沒有任何差別,但退休後的待遇肯定也是有差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