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家裡有金礦,我認你家兒子做乾兒子!" 就是這樣的謊言,讓貞豐縣一名女子,屢次詐騙得手,這個並不存在的金礦,讓她成功騙得 16 萬餘元。
這名 50 多歲的女子李某系遵義市播州區人,家住貞豐縣,只有小學文化。雖然明知國家為了保護環境對採礦有嚴格規定,但她為了騙取他人錢財,仍以家中有金礦為由實施詐騙。
2014 年 11 月,李某在遵義市經人介紹,認識了受害人楊某剛。李某謊稱自己在貞豐縣投資開採金礦,經過一段時間的接觸,李某提出認楊某剛的兒子為乾兒子。
後來,李某又以實地考察等為幌子,要求楊某剛入股開採金礦。當年 11 月 14 日至 12 月初,楊某剛先後 4 次向李某銀行帳戶匯入 10 萬元。得到這些錢後,這位 " 乾親家 " 很快變臉,不僅不再提及金礦的事,還將楊某剛一家電話拉黑。
2017 年,李某在貴陽市觀山湖區新寨村農貿市場租房,期間認識了鄰居楊某某。李某向楊某某編造了一個假名字,並謊稱自己從事經營金礦生意,為進一步取得楊某某的信任,李某提出認楊某某當侄兒。
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 8 月期間,在騙得楊某某的信任後,李某以經營金礦需要用錢請客、送禮,以及礦上死人需要賠償等為由,多次向楊某某借錢共計 63000 元。2018 年 10 月,李某搬離租房潛逃。
2020 年 6 月 16 日,李某被遵義市匯川公安分局抓獲並刑事拘留。經調查,這名自稱家中有金礦的李某,不過是曾在一家早已關停的金礦煮過飯。早在 2009 年,當地金礦就已關停,憑著自己在金礦行業呆過所掌握的皮毛知識,他打起了 " 家中有金礦 " 的幌子,實施詐騙。因好賭,李某將所騙得的錢財用於賭博揮霍。
11 月 17 日,匯川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庭審中的李某,多次抽泣、哽咽,不停地說 " 我知道錯了 ",並希望法院能寬大處理。
當天,法院經審理後,以詐騙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 5 年,並處罰金 1 萬元,責令退還受害人損失。
貴陽晚報 +ZAKER 貴陽
貴陽日報融媒體記者 黃寶華
編輯 段筠 / 編審 李楓 / 籤發 黃震
【來源:ZAKER貴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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