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時分,位於東莞市莞城區的萬科城市廣場熱鬧起來,下班的白領、附近的居民紛紛來這裡吃飯、購物。在很多市民印象中,這個去年5月份開業的中心區商業項目悄然拔地而起,沒有經歷過長時間施工建設「擾民」。事實上,這要得益於東莞市2014年8月開始試點、2015年底正式實施的一項「項目投資建設直接落地改革」的舉措。
「萬科中心項目正好遇到這次改革,有幸成為試點,走上了綠色通道。」東莞萬科房地產有限公司項目事務總監郭清泉告訴記者:「與以往我們建設類似城市綜合體相比,改革帶來了兩大變化:一是從拿地到開業,20個月就完成,比預想中的3年周期大幅提高;二是從項目申報到開工建設,我們原先計劃了半年以上時間,實際上兩個半月就搞定。周期縮短加快了資金回籠,提前開業創造了良好的效益。整個改革中呈現的『寬進嚴管』,讓我們真切感受到了便利。」
一個複雜的城市綜合體項目,是如何在短時間內完成全部審批環節的呢?郭清泉將自己親身體驗的改革流程向記者做了梳理。
「首先是企業承諾制、備案制的實施,大大簡化了審批事項。」郭清泉介紹,萬科中心項目在立項改為備案制後,進行了網上申報,5個工作日便完成了立項備案。
「然後是並聯審批機制的實施,大大優化了審批流程。」郭清泉介紹,比如,按過去串聯審批的慣例,企業要先上報項目的規劃方案,經批准後才可上報具體建築方案;改革後二者可同時上報,並聯審查,僅這一項就節省了大約20個工作日。
同時,整個建設過程政府部門並沒有高高在上,規劃局、發改局等部門還多次邀請郭清泉前去座談,傾聽企業「吐槽」,能解決的問題當場解決,定不了的研究後再答覆。郭清泉提出規劃方案應設置預審制度,對早期方案設計提前介入預審,避免設計過程反覆修改,浪費大量時間和金錢。對他這項提議,有關部門正在研究中。
「在深化投資審批體制改革過程中,東莞在廣東省率先啟動了項目投資建設直接落地改革。改革緊緊圍繞企業『落地快』『投產快』和『見效快』的核心需求,最大限度簡化審批事項、優化審批流程,使整體審批時間減少3至6個月。」東莞市發改局副局長吳楚煥說。他認為,改革也從根本上改變了部門監管方式,實現從「被動」審批到「主動」監管和服務的轉變。(經濟日報記者 鄭 楊)
(責任編輯:馮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