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先生去年從外地來西安做生意,平時將車停在公司樓下馬路上,而此處是黃道沿禁停區。在4個半月的時間,他累計違反禁止標線指示87次。
魏先生表示,自己知道所停的位置並非車位,但沒想到一停就要罰,更沒想到罰了沒有任何跡象。他認為,期間有多次長達數天未挪車的情況,交警為何沒有告知自己更沒有拖車。交警經開大隊稱,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確規定黃色道沿就代表著禁停區域,是每一個駕駛員必須知曉的常識。
看別人停車他也就停了
魏先生是黑龍江人,去年年底來西安從事國際旅遊業務。「去年在鳳城七路與永徽路附近開了一家公司,從老家帶來的車平時也就停在樓下馬路邊。」魏先生說,他知道所停的位置並非車位,只是看著路邊停的有車,自己也就停車了。
由於他經常要飛國際旅遊線路,所以經常會一個星期也不動車。「今年4月從機場回來路上,和計程車司機閒聊時,才知道西安這邊查黃道沿違停特別嚴格,處罰也不是按照普通違停罰款100元,而是罰款200元扣3分,更嚴重的是,交警對黃道沿違停根本不會貼罰單,拍完照就走。」魏先生說,他趕緊去交警部門查看了車輛的交通違法記錄。
「四個半月的時間,在永徽路違反道路標示標線共有110多次。」魏先生說,「我自己處理了一些,交警隊又把同一天多次記錄的違停刪了,現在還剩下87次。」
罰款17400元數額太大
更要命的是要扣261分
昨日,魏先生給華商報記者提供了列印在3張A4紙上的交通違法記錄。最早的一條是2017年12月2日,最後一條是2018年4月15日,共87條。其中不少是連續多天被處罰。魏先生說,因為自己出差在外,有些違法行為均在同一個地點。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處以罰款200元、記3分。這87條違法記錄,共需繳納17400元罰款,並且駕照要被扣261分。「罰款數額太大了,更要命的是,我壓根沒辦法處理這261分的扣分。」魏先生說,他最初發現這麼多交通違法記錄後,曾和西安交警經開大隊溝通,但未能解決。「然後我又回老家處理,結果我們那邊的交警也說沒辦法按照正常程序處理。」
經開交警: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酌情處理
昨日,華商報記者陪同魏先生來到了西安交警經開大隊。「首先,作為一名機動車駕駛員必須知道,黃色道沿意味著禁停。就像紅燈代表著停止一樣,屬於每一位駕駛員必須知曉的道路安全知識。」民警介紹,「其次,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違法道路交通禁令標識標線的違法行為,交警是不必當面告知車主的,更不必開具罰單。就比如闖紅燈、壓黃線的交通違法行為是無需開具罰單的。」
民警介紹,永徽路上不僅道沿為黃色,在路邊還有全線禁停的標識及文字提醒。「雖然禁停標示未在該車主違停的位置,但在其他地方確實有豎立,車主不能簡單地說『只是標識牌下不能停車』就搪塞過去。」「針對魏先生反映的情況,我大隊將上報上級,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酌情處理。」交警經開大隊民警說。
律師:罰款扣分的目的應是糾正引導司機守秩序
採訪中,有市民表示,警方做法有提高的空間。「像魏先生這種情況,交警在發現這輛車長期連續在同一區域甚至一個點位違停,就應當告知車主,包括可以採取拖車拖移的方式。這種只拍照記錄,不告知也不開具罰單的行為,造成了該車繼續違法停車,確實有不當之處。」
中國法學會會員張允光說:「交警的職責就是維持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交警執法目的更應當是圍繞工作職責進行,罰款扣分的目的也應當是圍繞著交通管理的職責,重在糾正引導司機遵守交通秩序。如果從這個角度看,交警對於連續在同一區位違停的車輛未採取其他措施確實存在失職。
>>聲音
市民:應為僥倖心理接受處罰
對於魏先生的情況,一位市民說:「每一個駕駛員在考取駕照時,都學過黃色道沿代表禁停。停車時應當停放在停車位中也是基本常識,所以說交警執法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對於這種不遵紀守法肆意佔用道路資源的行為理應接受處罰。」
「一些車主違法停車多,往往是存在僥倖心理,明知道這裡不能停車,可就為圖方便心存僥倖,想著交警不會處罰。可即便交警不處罰,難道作為一名合格的駕駛員不應當自覺遵守道路交通相關法律嗎?」另一市民說。「西安市目前已經超過300萬輛機動車,如此有限的道路資源,有人竟然在禁停區域一停就是十幾天,難道不應該接受處罰嗎?」還有一位市民說,「城市道路是公共資源,而並非個人私有資源。」 華商報記者 謝濤 攝影 陳團結
(來源:生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