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校園裡,研究生導師常被稱作「老闆」,實驗室的管理越來越企業化,學生與導師存在經濟往來……你是否遇到過這樣的研究生導師? 11月13日,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學位委員會最新發布《江蘇省研究生導師職業道德規範「十不準」(試行)》和《關於加強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兩個文件,明確指出導師不得發生學術不端、冒領助研津貼、安排研究生承擔私人和家庭生活事務等行為。
通訊員 王素娟 現代快報+/ZAKER南京記者 仲茜
十條「紅線」約束導師行為
近年來,隨著研究生報考人數的逐年上升,研究生導師隊伍也越來越壯大。如何規範管理研究生導師隊伍,約束其職業道德行為,江蘇省教育廳、省學位委員會近日印發《研究生導師職業道德「十不準」(試行)》文件,從各個層面對高校研究生導師職業規範劃出「紅線」,並明確對違規者將採取「暫停或取消研究生導師資格」等相應處分。
江蘇省教育廳副廳長洪流介紹,「十不準」的出臺,將有利於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公平公正處理研究生導師與學生之間的糾紛與矛盾,加強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
導師實行「一票否決+動態考核」
與此同時,江蘇省教育廳、省學位委員會還出臺了《關於加強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以文件形式明確研究生導師選聘制度、基本權利與職責、管理機制等。
在導師選聘制度上,《意見》要求採取「師德問題一票否決制」,即凡存在師德問題的研究生導師,將一票否決,取消導師資格、任教資格。在導師管理制度上,《意見》要求實施評聘分離,動態考核,鼓勵擇優上崗。對聘期內無項目、無經費、無成果的研究生導師,原則上暫停招生;培養質量出現嚴重問題的研究生導師,至少三年不得招生。省學位委員會、省教育廳將每三年開展一次研究生導師指導質量抽評,評價和調查結果作為研究生招生計劃、省級相關項目安排的重要依據。
江蘇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規定,堪稱「史上最嚴」導師選聘制度。今後,江蘇新增研究生導師一律「先培訓,後上崗」,培養單位要定期開展研究生導師集中培訓或專題研討,每年不少於1次。
「十不準」具體內容
1 不準講授違反我國法律法規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內容、發表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有損黨和國家聲譽的負面和消極言論;
2 不準發生學術不端行為、縱容所指導的研究生發生學術不端行為;
3 不準在招生中以權謀私、徇私舞弊,組織或參與任何有可能影響到研究生招生公平公正的輔導或培訓活動;
4 不準掛名為他人招生、以他人名義招生,或者非客觀原因不履行實際指導責任;
5 不準疏於指導、放任管理,長時間不指導研究生的學術活動、不回復研究生的學業詢問和論文審閱訴求;
6 不準籤署虛假意見,違規委託他人填寫各環節的鑑定意見或評審意見;
7 不準以研究生名義虛報、冒領助研津貼,違規故意遲發、剋扣研究生助研津貼;
8 不準侵犯研究生學術權益,在有關學術成果中強行安排無關人員署名,或不按實際貢獻排序署名;
9 不準違反培養單位有關規定,讓研究生承擔科研活動、學術交流、社會實踐、學位論文評審或者答辯等相關費用;
10 不準安排研究生承擔屬於私人領域和家庭生活的事務,或強行安排研究生在與自己有利益關聯的單位從事與學業無關的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