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區法院多元解紛十大典型案例

2020-12-10 澎湃新聞

近年來,連雲區法院牢固樹立「訴源治理」理念,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積極打造「三張網覆蓋、兩中心分流、兩平臺解紛、三機制保障」的多元解紛「3223」模式,大量矛盾糾紛通過調解方式得到妥善解決,積累了豐富的調解案例素材。近日,連雲區法院在各業務部門選送案例的基礎上,經認真研究和討論,最終確定「多元解紛十大典型案例」,並向社會公布。這些典型案例體現了連雲區法院多元調解工作的三大特點:

一、強化訴調對接,運用專業調解力量實現一站式解紛

連雲區法院積極推進「無訟村(社區)」創建,加強與有關行政機關、社會組織、行業協會的訴調對接,匯聚整合街道、村(社區)人民調解組織力量、有專業技能特邀調解員力量,形成覆蓋面廣的調解網絡。同時,連雲區法院秉承「網際網路+」思維,開發「矛盾糾紛非訴化解在線調解平臺」,實現線下調解力量的線上對接,提高案件移轉效率,為人民群眾提供「一站式」解紛服務,努力實現糾紛一次性化解。

本次十大典型案例中,就有兩個案例是法院通過訴調對接機制分別將案件委派給了駐法院律師工作站律師、社區調解員,化解了其專長領域或所在社區的矛盾糾紛;還有一件邀請轄區網格員見證、參與強制清場的執行案件,最終被執行人經做調解工作自願配合遷出。

二、調裁緊密銜接,推動矛盾糾紛在訴訟前端高效化解

連雲區法院深入推進「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創新探索「3223」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不斷深化「多元調解+速裁」工作,將常駐特邀調解員編入速裁團隊,強化法官對調解員工作的指導,深化「分流、調解、速裁、快審」機制改革,促進訴調對接實質化,做到能調則調,當判則判。

本次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既有調解員在速裁法官指導下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的案例,也有經調解員調解後無法達成一致,快速轉入速裁階段,由速裁法官快速調解裁判的案例,體現了調解速裁團隊緊密銜接,合力化解矛盾糾紛的良好成效。

三、發揮調解優勢,助力轄區社會經濟和諧穩定發展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保持社會穩定、維護國家安全。連雲區法院通過開展「無訟村(社區)創建」「法進千企」「法官進網絡」等活動,積極參與社會綜合治理,推動矛盾糾紛及時、高效、源頭化解。現已有效化解了眾多涉民生保障、城鄉建設、企業發展等重點領域的矛盾糾紛,既滿足了人民群眾多元解紛需求,又為轄區的和諧穩定發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本次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不僅有鄰居通過調解平息矛盾的案件,更有妨礙全區重點項目推進的徵收補償爭議通過調解順利達成補償方案、影響區重點企業發展的買賣合同糾紛通過調解達到雙贏等,為轄區社會經濟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案例。

下一步,連雲區法院將更深入落實「兩個一站式」建設工作要求,繼續構建分層遞進、銜接有序的立體化多元解紛新格局,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分層次、多途徑、高效率、低成本的糾紛解決方案,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連雲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案例1

矛盾糾紛不出村 聯動修復鄰裡情

案情簡介

惠某家與劉某家為連雲區高公島街道某村村民,兩家系前後鄰居,十幾年來相處友好。兩家相鄰巷道間距1.6米。2017年,劉某家在舊房基礎上翻建新房,因地基進行了抬高,門前需要建造轉臺,遂設計修建1.2米的轉臺。在轉臺修建過程中,惠某認為兩家之間的巷道應當共半使用,劉某越界修建轉臺,既侵犯了惠某家的領地,也給惠某家屋後排水帶來影響,導致屋內潮溼,故惠某家堅決反對劉家繼續修建,並進行阻撓,雙方因此爭論不休,矛盾不斷。

調解經過及結果

連雲區法院駐該村法官在獲悉上述糾紛後,及時介入糾紛調處,積極聯合該村村委會工作人員共同開展實地走訪和現場調解。考慮到兩家為前後鄰居,抬頭不見低頭見,一旦矛盾激化,不但會在日後給兩家生產生活帶來不便,甚至還會對整村的和諧穩定帶來影響。駐村法官和村委會工作人員把「儘量不讓矛盾激化」作為調解工作目標。

調解中一開始並不順利,雙方都各執一詞、互相指責。該村駐村法官及村委會工作人員見此情景後,首先從「情」出發,使兩家考慮雙方顧念多年來曾相互熟悉、相互照顧的情誼;接著辯「法」析「理」,向雙方解釋有關相鄰關係糾紛的法律規定;最後建議雙方換位思考,本著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互諒互讓解決爭議。經駐村法官和村委會工作人員努力,雙方最終就相鄰通行、排水糾紛達成和解協議,糾紛得到圓滿解決。

典型意義

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是「楓橋經驗」的重要內容。2018年以來,連雲區法院牢固樹立「訴源治理」司法理念,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相鄰關係糾紛是基層社會糾紛中的常見類型,處理難度相對較大,一旦處理不及時或不妥當,容易造成矛盾激化,甚至導致糾紛由民轉刑,造成更大的社會不穩定因素。相鄰權糾紛一旦進入訴訟程序,還有可能進一步加深雙方的對立情緒,所以非訴方式調處矛盾不但能避免當事人的訴累,也能促進鄰居之間的團結,是最有效、最徹底解決糾紛的方法。本案駐村法官聯合村委會工作人員聯動調解,著力從源頭上化解矛盾糾紛,確保將糾紛化解在當地,解決在源頭,這正是連雲區法院以實際行動詮釋「楓橋經驗」精髓的典型事例。

案例2

基層社會組織助力 困境企業起死回生

案情簡介

李某與魏某系親戚關係,兩人於2017年3月籤訂《合夥協議》,約定:雙方共同投資120萬元創辦某化工有限公司,由魏某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雙方各佔50%的股份,利潤和虧損均按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後在公司經營過程中,雙方因投資及經營理念、收益分配等產生分歧,李某提議進行清算,解散公司,但魏某希望繼續經營。一方面,李某和魏某矛盾日漸加深,甚至數次發生肢體衝突,驚動民警;另一方面,因二人相互掣肘拆臺,公司無法形成任何經營決策,效益直線下降,加之後來新冠肺炎疫情的衝擊,企業生存面臨困境。在此情況下,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散公司。

調解經過及結果

連雲區法院立案後,承辦法官意識到,本案如果嚴格依照《公司法》的規定判決,該公司可能面臨解散厄運,隨即也會帶來員工失業等一系列後果,所以應當盡最大可能維護企業的生存,促進其發展。於是,法官與企業通過無訟(村)社區搭建的調解網絡,與企業所在社區的工作人員取得聯繫,並憑藉社區工作人員了解本社區企業經營狀況、熟悉企業經營者的優勢,繼續開展調解工作。通過法官與社區特邀調解員的耐心疏導,雙方最終達成了股權轉讓協議,李某以合適的價格將股權轉讓給魏某,瀕臨破產的企業得以周全,重獲生機。

典型意義

2018年,連雲區法院探索推進無訟村(社區)創建工作,2019年按照「一街道一庭室,一村(社區)一法官」原則,全院37名員額法官與轄區9個街道,48個村(社區)掛鈎對接聯絡,2020年又將訴源治理工作與基層網絡化社會治理工作相銜接,構築覆蓋全轄區184個網格的調解網絡。

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後,國內外經濟形勢發生顯著變化,導致我國部分企業陷入經營困境,此種背景下,連雲區法院堅持善意文明理念,充分發揮司法職能,積極服務「六穩」「六保」。本案中,法官沒有將案件一判了之,而是藉助糾紛所在地基層社會組織的力量,努力調處糾紛,全力保護市場主體,幫助企業化解經營風險,彰顯了司法促發展、穩預期、保民生的作用。

案例3

法官律師聯動調解 涉訪糾紛及時化解

案情簡介

李某等二人為連雲港某生態公司員工,2017年10月,二人在乘坐公司灑水車外出作業中,因駕駛員張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車輛在行駛過程中駛出道路墜下山坡,致使乘坐車內的李某受傷,另一人死亡。李某傷情構成九級傷殘和十級傷殘各一處。李某認為公司應對其經濟損失進行賠償。為此多次與連雲港某生態公司進行協商,並因公司沒有及時給付醫療費而發生衝突,另外李某多次信訪並在網絡上發布消息,社會影響較大。2018年10月,連雲港某生態公司所屬的街道辦將上述情況告知連雲區法院在該公司所屬社區法官工作站,該站點對接法官決定就該糾紛提前介入化解。

調解經過及結果

法官提前聯繫派駐本院矛盾糾紛非訴化解在線調解中心的律師工作站的張律師,共同做雙方當事人的工作。在分別聯繫李某及連雲港某生態公司,並向各方了解情況後,在調解現場,法官運用法律知識耐心細緻地向雙方當事人釋法析理,理清雙方存在爭議焦點為:雙方對具體賠償數額存在爭議;李某對其主張損失的數額計算存在較大誤差,相對較高。張律師從專業角度為受害人李某計算了具體損失明細,得到了李某及連雲港某生態公司的認同。在此基礎上,法官及律師理清案件事實,對連雲港某生態公司在糾紛中應承擔責任進行分析及劃分。最終,李某及連雲港某生態公司均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達成了調解協議。至此,歷時一年的糾紛終於得到了圓滿解決。

典型意義

連雲區法院將「非訴中心」打造成訴前化解糾紛的中樞,協調司法行政部門將人民調解、律師調解、行政調解、公證調解等職能等統一整合到「非訴中心」,實行一站式辦理,全面對接公共法律服務體系。

本案就是法官工作室+律師工作站聯動調解的案件,既展示了法官工作室對糾紛全面摸查、提前化解的舉措,也突顯了非訴訟服務對接中心律師工作室等專業調解力量的工作成效。

案例4

法進千企解紛爭 法治先行促營商

案情簡介

甲環保公司與乙公司約定按照BOT模式建設兩臺套布袋除塵設備。2011年10月19日,雙方籤訂《1#2#鍋爐布袋除塵器改造及處理合同》,依據該合同甲環保公司取得鍋爐正常運行後產生的36萬噸粉煤灰的所有權和經營權,約定期限以其取得該總量時止。合同另約定:約定期限屆滿後,項目所有權轉移給乙公司。2018年8月,雙方籤訂《補充協議》一份,確認原合同履行完畢,並約定乙公司另行向甲環保公司供應粉煤灰7萬噸。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期間,甲環保公司提取2.5萬餘噸粉煤灰後,乙公司停止向甲環保公司供貨。為此,甲環保公司預向連雲區法院起訴,請求判令:1.乙公司繼續履行補充協議,按約定向甲環保公司供應剩餘粉煤灰4.4萬餘噸;2.乙公司賠償甲環保公司經濟損失100萬元。

調解經過及結果

連雲區法院接收立案材料後,徵得當事人同意將該案移交速裁團隊訴前調解。因案情較為複雜,速裁法官對團隊內人民調解員的調解工作給予重點幫助與指導。法官從甲環保公司處得知,雙方爭議是因「粉煤灰」受季節影響市場需求量增加、價格大幅上漲所致;另經閱卷發現,乙公司為連雲區法院「法進千企」活動中對接企業,速裁法官會同對接乙公司的法官一同前往乙公司了解案件情況。乙公司稱其暫停供應「粉煤灰」一方面是因為其市場需求增大、價格大幅上漲,另一方面是因為董事會內部部分人員認為兩公司籤訂《補充協議》中約定的「粉煤灰」7萬噸,是基於當時市場價格計算得出,現在「粉煤灰」價格上漲了幾十倍甚至上百倍,再按7萬噸繼續供應已超過《補充協議》籤訂當時計算的應補償甲環保公司的費用,故應按現有市場價重新計算供應噸數。速裁法官與人民調解員發揮合力,在尊重市場行情變化的基礎上,努力最大化平衡雙方利益,告知各自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經多次調解,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協議:乙公司同意繼續向甲公司供應「粉煤灰」3.5萬噸;甲公司放棄要求乙公司賠償損失的請求;雙方一致同意不再因此提起訴訟。

典型意義

連雲區法院自2019年3月開展「法進千企」專項活動以來,積極開展走訪調解,努力提供精準化司法服務,採取「以案說法」「法律宣講」「司法建議」等不同形式,幫助企業防範風險,減少企業涉訴糾紛,推動依法經營。

本案中承辦法官把「法進千企」活動與訴前調解相結合,注重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融合,在不違反法律規定且雙方企業自願的基礎上,積極引導企業進行訴前調解,最終使兩家企業在互諒互讓基礎上達成了和解,避免了企業訴累,取得了雙方均滿意的雙贏效果。

案例5

不見面的在線調解 未握手的訴前言和

案情簡介

劉先生在墟溝經營一個建材銷售部,客戶俞某多次在其店內購買建材。經雙方結算,俞某認可截至2018年9月1日尚欠劉先生貨款4900元,並於當日出具欠條,承諾儘快給付欠款。然而,之後在劉先生向俞某催要該欠款時,俞某總以其外欠款未追回為由推拖還款。劉先生無奈,遂在春節前將俞某起訴到了連雲區法院。

調解經過及結果

連雲區法院立案庭法官在收到劉先生的立案材料後,電話徵詢其同意,將案件分流至訴與非訴對接中心,推送給專職人民調解員開展訴前調解。然而,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來,因疫情防控需要,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及非訴調解場所均暫時關閉,無法組織當事人現場調解,調解員遂即與雙方聯繫,指導雙方使用連雲區法院訴前在線調解平臺進行網絡視頻調解。

經過調解員情法相融多次做工作,俞某認識到自己拖欠時間較長確實不妥,申請方劉先生也體諒俞某外欠款未收回的實際困難,主動放棄利息並同意俞先生分期給付。最終,雙方對調解協議的內容進行了在線確認,該起糾紛圓滿化解。

典型意義

為了進一步拓展糾紛化解渠道,連雲區法院依託無訟村(社區)創建形成的線下調解網絡,秉承「網際網路+思維」,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於2019年3月聯合阿里巴巴集團共道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共同開發上線「矛盾糾紛非訴化解在線調解平臺」,將非訴調解網絡由「線下」延伸至「線上」,實現了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信息化發展。本案發生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間,面對疫情我們更感知生命、健康、平靜生活的意義,平臺幫助實現的這場「不見面調解、握手言和」顯得尤為珍貴。

案例6

基層助審務 執行顯溫情

案情簡介

2009年7月,呂某及其親屬三人因購買住房所需向某銀行貸款30萬元,並提供房屋作為抵押擔保,因其未能按期足額償還本息,該銀行對三名借款人提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後案件生效並進入執行程序。連雲區法院依法裁定對涉案抵押房產進行評估、拍賣。拍賣成交後,為了順利交接房產,承辦法官多次上門做自動搬遷工作,但該房產實際使用人始終拒絕搬遷。連雲區法院遂制定方案,啟動強制清場。

執行經過及結果

在案件執行過程中,法官了解到,拍賣房屋系複式結構,其中兩層由三代人居住,另外一層租給他人居住,且兩戶人家都有子女在附近學校上學。本著善意執行、文明執行的理念,為了儘量減少對未成年人學習的影響,執行局決定在暑假期間進行強制騰房清場。

按照區政法委與區法院制定的「審務進基層、法官進網格」工作機制要求,清場當日,法官特邀請社區工作人員、網格員現場參與、見證執行。起初,被執行人家屬和租戶仍存在牴觸情緒,拒絕搬離。執行法官及社區工作人員、網格員耐心對其進行法律釋明,勸其主動履行法律義務,並告知拒不配合騰房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最終,面對強大的執行攻勢及法官和見證人員的勸說,被執行人家屬及租戶主動整理物品,配合遷出。在同日完成與買受人交接後,清場工作圓滿結束。

典型意義

在執行工作中,充分發揮網格員熟悉所在網格片區社情民意等優勢,協助人民法院完成司法送達、執行查人找物等工作,對提升執行整體工作成效,提高群眾對司法工作的獲得感與滿意度十分重要。2020年6月,連雲區委政法委、區法院出臺實施意見,對健全「審務進基層、法官進網格」工作機制提出了要求,進一步明確了網格員有協助法院開展現場執行、開展法治宣傳等職責。本案中,參與清場的網格員協助執行法官做了有效的調解說服工作,使一場隨時可能激化矛盾的「強制」執行「自願」履行完畢,成為該「基層助審務」工作成效的典型例證。

案例7

徵收補償爭議訴前化解 重點建設項目順利推進

案情簡介

圍繞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區創建,連雲區加快連島旅遊品牌建設,大力推進西環島路建設及西連島綜合改造,將武某等人在西連島村承包的地塊納入拆遷改造範圍,劉某以補償標準過低為由拒不籤署徵收補償協議,致使項目無法推進。項目徵收部門及西連島村委會遂就上述情況與連雲區法院駐西連島村法官工作室的法官取得聯繫,委託法官開展調解工作。

調解經過及結果

在掌握糾紛基本情況之後,西連島網格法官邀請善於處理徵收補償爭議的行政庭法官一起來到劉某家中,真誠細緻地與其交流,與之實地走訪了待拆遷地塊,告知其應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維護自身權益,最終使劉某放下嚴重的牴觸、戒備情緒,表示願意敞開心扉,重新與徵收部門協商補償事項。

次日,經過區徵收部門、西連島村委會幹部耐心細緻地做工作,被徵收人劉某同意原徵收補償方案,並自願籤訂了協議。

典型意義

為落實省委政法委、省法院關於政法系統機關黨員幹部「下沉一線」相關工作意見,連雲區法院及時出臺並落實「法官進網格」工作的實施意見,依託無訟村(社區)創建過程中建立的法官工作室、審務工作站,積極對接轄區189個基層網格,大力推進「審務進基層、法官進網格」工作,實現法官參與、指導基層矛盾糾紛化解全覆蓋。本案中網格法官協助區徵收部門訴前化解一起徵收補償爭議,正是網格法官積極對接基層,化糾紛於早、於小的典型事例,它成功促使一名影響工程進度的被拆遷人自願籤署徵收補償協議,保障了西環島路及漁港建設項目的順利推進,為維護轄區社會穩定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案例8

分調裁審一站式 多層遞進化糾紛

案情簡介

張某是連雲區高公島某村村民。2014年4月份,張某與該村村委會籤訂《倉庫租賃合同》1份,由張某租賃該村倉庫,年租金2000元,租期一年。後張某佔有使用該倉庫至今。張某除支付部分租金外,尚欠村委會租金10000元。經村委會多次催要無果後,遂訴至連雲區法院,先由人民調解員調解,因未調解成功後流轉到速裁團隊開展訴前調解。村委會要求:1.解除雙方籤訂的《倉庫租賃合同》;2.張某返還倉庫,給付租金10000元,支付違約金10000元。

調解經過及結果

該案共涉及到19戶村民,處理不好很可能引起不良反應,不利於和諧村居關係構建。速裁團隊接手案件後,主動與所涉村民們進行溝通,了解到村民們不願支付租金的原因,一是倉庫本身使用性能不佳,二是租金過高及村委會在收取租金時不能做到一視同仁。了解上述情況後,法官及時組織包括張某在內的19戶村民、涉倉庫相鄰住戶和村委會負責人進行現場勘察,發現村民反映有關倉庫使用性能問題的確存在,遂組織雙方進行現場調解。調解現場,法官讓19戶村民各抒己見、暢所欲言,一方面向村民講解相關法律規定,引導其依法履行給付租金的義務,另一方面建議村委會修整倉庫排水系統、重新鋪建倉庫通行道路,緩解村民對抗情緒。經過反覆多次的調解,終於促成村委會與張某達成調解協議。村委會主動放棄了違約金主張,張某如期將10000元租金交付村委會。該案的處理起到積極的帶動作用,其他案件正在積極的溝通調解中。

典型意義

3月,連雲區法院就分調裁審工作出臺實施細則,從「推進非訴分流機制」「完善調裁分流對接機制」「優化速裁快審流程」「提升簡案審判質效」四個方面,對團隊設置、繁簡分流、快慢分道、快轉快審等流程作出具體、可操作性強的規定。

本案經人民調解員自行調解未成功,及時流轉至速裁團隊,經速裁法官直接參與和法律指導,訴前完成糾紛調處和司法確認。本案最終起到調解一案,化解一片的效果,較為典型地展示了連雲區法院依託分層遞進、繁簡結合、銜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提升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的成效。

案例9

法官進網格普法 化糾紛於萌芽

事例簡介

連雲區某小區建成後由臺南社區接管,社區在排查小區居民反映的部分樓棟頂層漏雨情況的過程中,了解到部分居民不願意承擔維修費用,另有部分不漏雨的樓層住戶不願意配合漏雨房屋的維修,社區希望法院就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普法,以利於後續維修工作的開展,預防和減少基層糾紛的產生。

普法經過及結果

臺南社區對接法官接到普法邀請後,及時準備好宣講素材,到場向參加活動的社區居民、民警及工作人員介紹了啟用公共維修基金的情形、公共維修基金使用程序及條件、維修基金不足時分攤方法、相鄰關係、小區業主委員會職責、成立程序、社區用房租金是否屬於小區業主的公共收益等問題。

社區群眾聽後對社區動用公共維修基金的情況的必要性與合法性有了更深一步的理解。社區領導也表示,將與政府各部門、街道社區多方發力,共同將漏雨房屋維修好,構建舒適、安全、和諧的居住環境。最終,這場可能發生的群體性糾紛消於無形。

典型意義

2020年3月,為了不斷擴大無訟品牌創建效應,連雲區法院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深入開展「法官進網格」工作。網格法官協同網格員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化解、訴訟服務、巡迴審判、普法宣傳及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等各類事務性審務工作,最大限度將矛盾化解在基層、鈍化在一線。本事例中,法官在獲悉糾紛苗頭後,積極配合基層網格開展風險預測預警、普法宣傳教育,避免群眾因「不懂法」而「不守法」情形發生,是推行治理訴源機制的又一典範。

案例10

花甲老人提供勞務後死亡

專職調解員24小時內化解糾紛

案例簡介

張某的父親今年60出頭,在接到朋友王某的電話後以每天200元的勞務費標準跟王某一同至劉老闆的客戶周某家修整墓地。第二天凌晨4點多,張老先生和其他4個工人跟著王某來到墓地,一直幹到8點多。就在工程進入尾聲時,老人突然暈厥倒地,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死亡原因診斷為呼吸、心跳驟停。老人去世第二天下午5點半,張某就其父親突然死亡一事到連雲區法院欲行起訴,要求僱主周某、劉某、王某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調解經過及結果

立案庭法官簡要了解事件始末後,建議張某先嘗試選擇訴前調解處理糾紛,並利用下班時間將調解申請通過矛盾糾紛非訴化解在線調解平臺做好登記並於當晚8點推送給平臺聘用的張某所在營山社區人民調解員。

該調解員是全國優秀人民調解員,有著豐富的基層調解經驗,在接到平臺發布的調解信息後,她敏銳地判斷出如果這起事件不處理好,很可能會給雙方當事人的生活甚至社區帶來不良影響,於是她不顧天色已晚趕往當事人家中進行走訪。次日,該調解員結合走訪情況來回奔波於四方當事人之間,對張老先生本身的健康狀況、僱主周某、治喪劉老闆及勞務牽頭人王某各自過錯全面分析,有情有理,有據有節,最終引導四方達成調解協議。當日下午7時,將70000元調解金當場履行完畢,此時距人民調解員收到平臺信息不足24小時。

典型意義

為深入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連雲區法院聘請在醫療、建設工程、基層糾紛調解等領域有專長的特邀人民調解員34名,本案調解員就是其中一名。該34名特邀調解員全部進駐連雲區法院矛盾糾紛非訴化解在線調解平臺。本案調解方式與調解力量在線上線下齊發力,體現了平臺在整合糾紛化解職能、拓寬糾紛解決渠道、節約司法資源、提高司法服務效率效果方面的良好成效。

原標題:《連雲區法院多元解紛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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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委員以現場觀摩、親身體驗、參與調解、與一線法官座談交流等形式,深入了解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在基層一線法院的落實開展情況。0110月14日下午,代表委員調研渝北法院「訴調·速裁中心」和訴訟服務中心,聽取渝北法院在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人身安全保護令等相關工作情況的匯報。代表委員和與會法院同志就一站式多元解紛、家事審判等方面工作開展深入交流。
  • 溧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紛見成效
    >  9月29日,記者從常州市中院和溧陽法院聯合舉行的發布會上獲悉,溧陽法院積極推進「一站式」多元解紛工作建設,2020年1月1日至9月25日,溧陽法院新收一審民商事案件6303件,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8.19%。
  • 【勞動節特輯】連雲區法院發布勞動爭議糾紛典型案例
    引言五一國際勞動節來臨之際,連雲區法院發布三個勞動爭議糾紛案例,直觀展示典型勞動爭議糾紛的基本案情和審理結果,以使社會公眾更為具體、形象地了解並學習相關法律知識,倡導勞動者依法維權、高效維權,提醒企業規範用工、合法用工。
  • 五華法院多元解紛、訴訟服務一本通②訴前調解篇
    五華法院多元解紛、訴訟服務一本通②訴前調解篇 2020-12-15 15:46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蘇家屯區法院召開物業企業普法座談會實踐多元解紛機制
    蘇家屯區法院召開物業企業普法座談會實踐多元解紛機制 2020-09-15 14:3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多元解紛觸角延伸到基層治理「神經末梢」
    原標題:多元解紛觸角延伸到基層治理「神經末梢」   為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
  • 【多元解紛】多元解紛平臺再立新功:小手機搭上大平臺,成功跨國...
    【多元解紛】多元解紛平臺再立新功:小手機搭上大平臺,成功跨國調解離婚糾紛 2020-09-28 15:45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江蘇鹽城四大動作打出多元解紛「組合拳」
    針對基層社會綜合治理的特殊性,鹽城法院一方面積極將民事案件萬人成訟率納入對各鎮(區)綜治考核,明確以各鎮(區)為單位,由法院通報數據,藉此強化互動,促進基層調解組織切實發揮矛盾化解「第一防線」功能;另一方面,立足當地的地域、糾紛等「個性」問題,強化基層探索,努力找出「自己穿著合腳」的多元解紛方法。大量鮮活經驗的噴湧而出,鹽城法院的綜治品牌正由「盆景」變為「苗圃」。
  • 東臺法院「一庭三所+」 多元解紛機制入圍鹽城市第二屆「十佳法治...
    東臺法院「一庭三所+」 多元解紛機制入圍鹽城市第二屆「十佳法治惠民實事」 2020-09-19 13:05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新沂法院召開「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新聞發布會
    新沂法院召開「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新聞發布會 2020-12-18 17:5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夯實多元解紛的「民心工程」
    今年4月7日,江蘇省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新訴訟服務大廳落成揭牌;9月24日,揚州法院集約送達中心上線運營……  近年來,揚州法院全面開展一站式建設,著力構建集約高效、多元解紛、便民利民、開放互動的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打造矛盾糾紛化解「民心工程」。
  • 北京法院推出全國首個金融案件多元解紛一體化平臺
    來源:央視原標題:北京法院推出全國首個金融案件多元解紛一體化平臺北京法院每年受理金融類糾紛案件7萬餘件,案件多,不只導致法院辦案壓力大,還存在判決後執行難等問題。12月15日,北京高院、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共同籤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合作備忘錄》,同步上線金融案件多元解紛一體化平臺,為化解金融糾紛提供綠色通道。《備忘錄》明確了符合先行調解機制的糾紛應通過金融行業專業調解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再行訴訟。
  • 自貢板倉工業園區一站式多元解紛工作站暨巡迴法庭揭牌
    與會嘉賓參觀了板倉工業園區一站式多元解紛工作站和板倉巡迴法庭,聽取了沿灘法院關於一站式多元解紛工作站和巡迴法庭建立的背景、目的及工作模式的介紹,對法院在園區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紛工作站和巡迴法庭,助力企業發展的工作模式予以肯定。
  • ——北京市東城區法院「和立方」多元解紛機制探微
    +速裁」結案5889件,這是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多元調解+速裁」機制改革後,今年1至6月交出的成績單。    縱,深入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橫,與各單位聯合構建多元解紛機制。橫到邊,縱到底,這是東城區法院積極參與社會綜合治理、積極主動「走出去」化解糾紛的生動實踐。    如今,街道、社區、醫療、勞動監察、投融資等多個埠均設立調解工作站,這套「中心開花、四周輻射」、實現點線面聯結一體的多元解紛機制被稱為「和立方」。
  • 山西法院多措推進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
    9月1日,山西高院黨組書記、院長孫洪山按照全國高級法院院長座談會議程安排,以視頻形式向會議介紹了山西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情況。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法院做了連線匯報。全國人大代表呂春祥、劉正、閻少泉、閻美蓉、董林等受邀在山西高院分會場參會。  截至8月31日,訴服體系質效評估中,山西法院系統在全國法院位列第8,山西高院在各高院中位列第1。
  • 凝成一股力 畫大同心圓——福建尤溪縣法院構建「1156」多元解紛...
    圖為肖自建在尤溪法院西城法庭的特邀調解室裡做一起撫養權糾紛當事人的工作,並促成雙方在調解協議上簽字。於菲虹攝近年來,福建省尤溪縣人民法院結合地廣人多、矛盾糾紛繁雜的縣情,探索構建具有山區特色的糾紛多元化解「1156」模式,讓矛盾解於前端、止於未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