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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立教育信披拖三年 公司及總裁吳竹平雙收警示函
昂立教育於2019年4月11日發布的《關於公司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及或有負債的公告》顯示,公司參與出資成立的上海賽領交大教育股權投資基金所投英國Astrum項目經營不佳,招生不達預期,連續幾年虧損,且併購貸款即將到期,對公司構成重大潛在風險。教育基金累計投資成本5.61億元人民幣,其中包含的三年期併購貸款本息金額2.21億元將於2019年8月14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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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預告]昂立教育:關於對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對上海新南洋昂立...
公司曾在2016年7月向該筆併購貸款的貸款行出具《資金支持安慰函》,就教育基金收購境外項目2.20億元併購貸款融資業務提供相應的資金支持,對該筆業務提供貸款本息差額補足,在教育基金按時歸還本息出現資金短缺時,公司同意提供資金支持。此外,公司稱該《資金支持安慰函》未經董事會審議即對外出具,公司和董事會對其不予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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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業化工未披露公司破產重整事項 被監管出具警示函
新浪財經訊 11月21日,洪業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披露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產重整事項,被山東證監局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經查,目前洪業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尚未披露2018年半年度報告,未披露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8年7月25日裁定受理洪業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於2018年9月28日裁定對洪業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山東方明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二十九家關聯企業進行實質合併等重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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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登大道2億貸款擔保未審批 董事長林永飛吃警示函
立嘉小貸和花園裡公司均為摩登大道控股股東廣州瑞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摩登大道對上述擔保事項未履行審批程序,未及時披露相關信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六十三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十條和《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發〔2005〕120號)第一條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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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昂立教育:對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對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
昂立教育:關於對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對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購資產相關事項的問詢函》的回覆公告2019年9月6日,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披露了《公司關於收購上海育倫教育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權的公告》(臨2019-080),並於當天收到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關於對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購資產相關事項的問詢函》(上證公函【2019】2708號)(以下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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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規定披露三季報 納仕達收警示函
原標題:未按規定披露三季報,納仕達收警示函 12月18日,納仕達(835842.OC)發布關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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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規定披露三季報,納仕達收警示函
未按規定披露三季報,納仕達收警示函 關注中金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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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陽坯衫違規對外擔保1900萬元 被股轉出具警示函
來源:挖貝網挖貝網 5月29日消息,新三板基礎層公司雪陽坯衫(833889)違規對外擔保1900萬元,未及時披露重大訴訟,訴訟及判決金額共計2735.57萬元等,遭全國股轉公司出具警示函。2016年5月25日,雪陽坯衫以自有土地及地上附屬房產作為抵押,為公司控股股東雪陽集團在廣發銀行南陽分行的1900萬元借款提供抵押擔保,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39.2%,擔保期限為2016年5月25日至2019年5月23日。公司未及時進行審議及信息披露,直至2016年9月,公司召開董事會及股東大會補充審議及披露上述對外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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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花擔保未及時披露 原董事長吳一堅等3人收警示函
金花股份對上述兩筆擔保未履行內部決策程序,也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二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二款第十七項,《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發〔2005〕120號)第一條第三項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中國證監會陝西監管局決定對金花股份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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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小貸實控人呂曉峰收警示函 未及時披露收購控股股東萬盛投資股份
原標題:誠信小貸實控人呂曉峰收警示函 未及時披露收購控股股東萬盛投資股份 5月20日消息,新三板基礎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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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鋒科技未及時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 被出具警示函
來源:新浪財經9月29日,廣東證監局披露對廣東冠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能文、劉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廣東冠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冠鋒科技或公司)存在以下信息披露違規行為:根據《關於做好當前上市公司等年度報告審計與披露工作有關事項的公告》(證監會公告〔2020〕22號)等要求,冠鋒科技於2020年4月30日發布了延期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的臨時公告以及主辦券商、會計師事務所的專項意見,但截至6月30日,公司仍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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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單領到手軟,中山證券債券承銷業務未審慎調查被出具警示函
根據山東證監局網站發布最新消息顯示,因債券承銷未審慎調查,11月30日,山東證監局對中山證券出具警示函。警示函顯示,作為山東金茂紡織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茂集團)公司債券「16金茂01」的承銷機構,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未審慎調查金茂集團關聯方及關聯關係、對外擔保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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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四宗違規行為 天澤信息被出具警示函
你公司於2019年6月5日披露《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實施情況暨新增股份上市報告書》,報告書中載明「截至本報告書出具日,在本次交易實施過程中,未發生上市公司資金、資產被實際控制人或其他關聯人佔用的情形」,公告內容與實際情況不一致,信息披露不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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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水股份88億融資信披遲到40天 董事長郭予豐吃警示函
上述融資金額佔2017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資產的71.05%,但西水股份在2019年4月26日進行了披露,未在上述事實發生之日起2個交易日內披露,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內蒙古證監局認為,西水股份董事長、總經理郭予豐,西水股份董事會秘書蘇宏偉,應當對未及時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籤訂協議事項承擔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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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綸科技違規擔保暗度陳倉 董事長侯毅等4人吃警示函
鑑於上述情況,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深圳監管局決定對新綸科技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侯毅作為新綸科技董事長,對上述問題負有主要責任。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深圳監管局決定對侯毅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傅博作為新綸科技時任總裁,對上述問題負有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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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控人違規佔用資金未及時披露 起點人力和3名高管被出具警示函
起點人力未按規定及時對上述事項進行信息披露。截至 2017 年 4 月 27 日,所有佔用款已歸還。起點人力未及時披露2016 年相關資金佔用情況違反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試行)》(以下簡稱《信息披露細則(試行)》)第四十六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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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1、同意公司分兩期收購CDL公司部分股權,第一期交易金額為人民幣4,000萬元,第二期需雙方後續協商一致後方可交易,涉及金額為第二期交易所交割的股份數乘以協議股份單價,兩期投資總額原則上不超過人民幣7840.60萬元或美元1120.09萬元(以孰低為準),並授權公司經營層辦理股權收購的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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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綸科技及董事長侯毅等四高管收警示函 為3企業貸款違規擔保
中國網財經7月18日訊 證監會網站日前發布關於對深圳市新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深圳新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綸科技」)存在未將擔保事項提交董事會審議,也未及時進行信息披露的問題:新綸科技及子公司深圳市金耀輝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新綸科技有限公司自2017年5月至2018年6月期間,陸續籤署擔保協議,為廣州宏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貝斯曼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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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立教育:融資淨買入41.5萬元,融資餘額5.67億元(12-16)
摘要 2020年12月16日昂立教育融資淨買入41.5萬元,融資餘額5.6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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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勤勉謹慎履行管理職責 杭州佳倫資產被出具警示函
來源:北京商報北京商報訊(記者 孟凡霞 劉宇陽)12月4日,關於對杭州佳倫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佳倫資產」)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決定內容顯示,經查,浙江證監局發現該公司在開展私募基金業務中存在未勤勉謹慎履行管理職責、未建立有效的基金投資風險防控機制;未妥善保管資料,部分材料由合作方公司保管;管理的部分基金未按基金合同約定向投資者進行信息披露的行為。浙江證監局指出,上述行為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