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永和豆漿想必沒有人不認識的,但近日永和豆漿九博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給罰款了,而罰款的理由是永和豆漿的宣傳廣告語這杯國飲果斷贊了,違反了廣告發達規定,因此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永和豆漿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廣告的發布,並罰款30萬元。因此不少網友看到這條消息後紛紛直言打臉來的太快。可能很多人會好奇作為老品牌永和豆漿用國飲這兩個為何會被罰,不要著急現在小編就和大家解釋一下。
據資料顯示永和豆漿最早泛指的是我國臺灣省新北市永和區一帶的以販賣豆漿為主的早餐點,最先是由來自我國山東以及河北的兩位老兵開始經營的,而後在82年的時候由臺灣弘奇食品有限公司創立,後成為知名品牌,在1995年的時候大陸發展。而永和食品註冊的時間則是在09年,法定代表人為林建雄。且根據數據顯示永和食品的兩大股東為永和國際發展世紀有限公司和上海永禮投資管理中心,兩方分別持股99.01%和0.99%。
而針對永和豆漿商標的使用,永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就曾和多家公司發生糾紛,其商標案件多達上百條。而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發現永和豆漿在發布的廣告語這杯國飲果斷贊了含有永和豆漿將作為國禮送給各國大使館,但經查實永和豆漿只是在非正式場合向個別人員贈送其產品,不僅沒有得到允許,並和廣告中宣傳的不符,因此對永和豆漿提出30萬的罰款,並責令停止廣告的發布,只能說打臉來的太快,就像龍捲風。
而類似的事件在茅臺身上也發生過,在01年的時候茅臺酒曾申請註冊國酒茅臺字樣作為商標,但沒有通過,終於在12年的時候國酒茅臺字樣通過初審,而後一大批酒企就紛紛反對,之後在16年國家下發了最終決定,國酒茅臺字樣不予註冊,而後茅臺發布聲明並在申請撤回了針對商標的起訴案件的同時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表示誠摯的歉意,在去年的6月茅臺正式停用了國酒茅臺商標字樣。今天小編就和大家分享到這裡啦,對於永和豆漿標註國飲一事你有什麼樣的看法呢留言一起討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