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壇》自殺女編輯遺產案開庭 丈夫告嶽父母
體壇周報女編輯李穎,因感情問題投河溺亡。由於她身前未立遺囑,丈夫因遺產問題和嶽父母打起官司,要求他們同意賣房。昨天上午,朝陽法院王四營法庭開庭審理此案。
昨天上午9點,李穎的父母互相攙扶著走進法庭,坐在被告席上。他們告訴記者,李穎在2006年7月與大學同學沈先生結婚,婚後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花155萬買了一套144平方米的二手房。去年奧運會後,李穎發現丈夫出軌,婚姻難以維繫。去年10月,李穎深感絕望,投入護城河溺亡。
由於她生前未立遺囑,丈夫沈先生與嶽父母就其遺產曾有過協商。按照當時的協議書,沈先生先行償還了房屋的借款50餘萬並辦理了新的房產證,所以他擁有這套房子66%的份額,李穎的父母各佔17%。
「因為他(沈先生)有了第三者,我女兒才跳河的。他對我女兒的死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他曾答應淨身出戶,現在居然告上法庭要求賣房子。」李穎的父親李先生說,其實他現在就住在李穎的房子裡,每天睹物思人,心情特別難受,也想早點賣掉房子,回重慶老家。
談到女兒,李穎的父母情緒激動,在法庭上泣不成聲。稍後李先生說,女兒買房子時曾向他們借款45萬,後來也只還了15萬。所以,沈先生應該先償還這30萬欠款,然後再賠償他們精神撫慰金12萬,同時放棄李穎名下房屋16%的份額,他們才同意把房子賣掉分錢。
昨天上午,原告沈先生沒有親自出庭。他的代理人說,沈先生狀告嶽父母也實屬無奈。李穎死後未立遺囑,按照法律規定,房屋作為夫妻共同財產,沈先生本來就有50%,李穎的50%則由其父母和沈先生3人分割,因此在協議書中沈先生有66%份額。但沈先生要出售房屋時,李穎父母卻提出籤署新的協議,否則不準賣房。因此,沈先生才將嶽父母起訴至法庭,要求法院將這套房屋折價或拍賣,所得款項3人按照協議份額來分。「沈先生從未表示過放棄繼承遺產。」這名代理人說,現在這種僵局中,雙方最好達成一致,否則只能請法院強行拍賣房屋。
稍後,法庭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代理人表示,具體數額需要與沈先生商量,因此調解方案最終沒有確定。
昨天下午,記者按照起訴書提供的號碼致電沈先生,對方一直未接聽,後來關機。
>>對話·死者父親
我們一直想討個說法
記者:李穎生前有沒有透露過自殺的動向?
李先生:沒有。她去年7月把我們接過來住,奧運會後告訴我們說,沈在外面有了女人,婚姻維持不下去了。後來她試圖挽回感情,但是沈不肯回頭,她竟然就投河了。
記者:沈先生承認他有第三者嗎?
李先生:女兒剛出事時我們問過他,沈說他的確愛上了一個女同事,也跟李穎說過。
記者:他們買房時借你們45萬,有證據嗎?
李先生:這筆錢是我匯給李穎的,有銀行的帳戶記錄,已經做了公證。沈對此認可。
記者:你們當初籤協議說好沈先生佔有房子的66%,為什麼現在又不同意賣掉?
李先生:他對我女兒的死負有責任,我們一直想討個說法,他放棄房屋16%的份額是應該的。我們提出精神撫慰金他滿口答應,可是他食言了。
記者:所以才有了這次的官司糾紛?
李先生:不是我們想跟他爭,是他爭遺產起訴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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