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理論周刊・學術》2006年3月28日刊發了張小軍先生的《跨學科與去學科:人類學的三個視角》一文。在該文中,張先生明確提出了人類學的「去學科化」觀點。這一提法如同當年張小軍先生在《歷史人類學》創刊號上提出「被史學搶註的歷史人類學」觀點一樣,迅速在人類學界引起了廣泛的關注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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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以後,筆者產生了一種非常複雜的感情。一方面激動於張先生講出了大家多年想講而又沒有講出的心中話語。的確,任何一門學科都有其理論框架和視角,因而在觀察問題的時候自然難以擺脫其自身的局限,難以擺脫「有我之境」,因為不論研究者處於有意識還是無意識狀態之中,自身的學術慣性都無法揮之即去。在這種情況下,研究者所選取的事實只不過是該學科所建構的事實而已,所謂的事實也只是全部事實中的一部分而已,並非什麼客觀的、全景觀的考察。因而,胡塞爾和梅洛・龐蒂的現象學提出了一種認識論上的「還原理論」,以此來糾正畫地為牢式的具有專業壟斷性質的學科範式研究之偏。法國人類學家皮埃爾・布迪厄在研究知識再生產時也有著類似的批判。
但另一方面,筆者卻又擔心人類學去學科化後所面臨的尷尬以及人類學家的身份困惑。
第一,目前的中國人類學正處於一個形成過程,還不具備完整意義上的學科規範。1950年代以前我們基本採用的是歐美人類學的理論和方法。新中國成立以後,我們採借了蘇聯的民族學範式。1990年以後隨著新生代人類學家的登場,人類學在理論、方法和研究對象上採取了跟傳統蘇聯民族學相分離的學術發展策略,從而接續了跟西方中斷了數十年的學術傳統。當下的中國人類學界內部發展卻很不平衡:新生代基本上採用了二戰以後國際上最新的理論成果,但有相當一部分人還停留在二戰以前的功能論和結構――功能論水平上(要素主義和本質化成分甚濃)。他們當中的相當一批人跟西方隔膜了數十年,不了解二戰以後整個國際人類學發展的狀況及其規範性。這就是說,我們的隊伍大部分還處在學習的過程中,處在吸收最新國際理論成果和跟國際接軌的階段。筆者以為,在一種東西未成型的時候就提出「去型」是不大合適的。一般說來,去學科化問題多在一個學科處於成熟而又裹足不前的背景下提出,很少出現在其學科發生之初。要知道,目前的這個「中國人類學」運動僅始自上世紀90年代。
第二,人類學去學科以後,也會引起人類學從業者的身份疑慮:我是誰?我如何跟他者相區分?我的身份邊界何在?而他者也會質問我們:「你的視角在哪裡?」問題的關鍵在於,今日的知識生產是在學科體制劃分下完成的,國家根據不同的學科發展規劃來配置學科發展和學科知識生產的資源。如果人類學家擺脫了學科身份標誌,不遵守學科規範,那麼他何以拿到國家的研究規劃?而在現實的情形下,學者又如何立足存身?這一系列問題會發生連鎖反應,最後又反過來影響人類學知識的生產和整個學科的發展。
第三,目前人類學模糊而尷尬的學術處境也不允許存去學科之想。教育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國家標準局對人類學分別採用三套學科分類體系。這主要反映在人類學跟民族學和社會學的複雜關係上。1984年教育部在公布的分類社會科學專業目錄中,人類學、民族學都是各自獨立的學科。1993年教育部頒布了全國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其中人類學、民族學並列歸屬於歷史學學科門類,即歷史學科下的二級學科。在1990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聯合制定的《授予博士、碩士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中,在法學門類下設一級學科民族學,民族學一級學科下復設二級學科民族學,並夾注括號「文化人類學」。1997年在新出臺的專業目錄中,卻把人類學從民族學一級學科中析出,而成為一級學科社會學下的二級學科。1993年7月國家技術監督局核准的國家標準學科分類中,人類學作為一級學科民族學下的二級學科。作為不同部分之間的條塊分割的結果,各立一套分類體系,並要求所屬部門和可能施加影響力的機構團體貫徹,使得人類學學科地位處於漂浮不定的狀態,影響了學科體系的建立和完善。(王建民等:《中國民族學史》下卷)所以我們看到這樣一種局面:中國社科院民族學研究所現更名為「民族學與人類學研究所」,而在社會學所下卻又設「人類學研究室」;在大學裡面,北大、清華、人大等高校的人類學專業放在社會學院系裡,而在中央民族大學、中山大學、雲南大學等高校裡則被置於民族學院系裡。鑑於國家的學科體制氛圍和目前人類學的尷尬境地,筆者以為,應該強調人類學學科意識。
當然,作為學科的部分先行者,為了使本領域充滿活力和引領困於僵局的人類學的未來發展,完全有理由進行去學科化的努力。但是,對於整個學術界而言,面對上述情形,把「去學科」作為一個號召提出來還是要慎重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