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報客戶端記者 周青莎
門診式調解,鼓勵當事人優先選擇小額訴訟,探索二審獨任制審理……2020年12月31日,記者從鄭州市中院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該院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開展一年來,成效顯現,為群眾帶來了便捷高效的司法體驗。
「法院案多人少,以前案件從立案到判決少則三四個月,繁簡分流以後,20天就能拿到判決,太高效了。」近日,某銀行資產保全部經理趙某談起他在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訴訟經歷,連說「想不到」。
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人民群眾對法院解決糾紛提出更高需求,亟待推進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來實現矛盾糾紛的快速高效化解。根據全國人大授權和最高法院部署,自2020年1月15日開始,在全國20個城市的法院和部分專門人民法院開展為期兩年的試點工作,其中包括我省鄭州、洛陽兩地。試點內容主要有:優化司法確認程序、完善小額訴訟程序、完善簡易程序規則、擴大獨任制適用範圍、健全電子訴訟規則。
成為試點以後,鄭州兩級法院以構建多元化解與司法確認無縫銜接機制為抓手,提升糾紛化解效能。聘請了具有銀行、保險等行業知識背景的調解員105名,與人民調解員結合起來,實現糾紛化解既有「全科醫生」、又有「專科醫生」,「全科醫生」解決一般性糾紛,「專科醫生」解決類型化、專業性糾紛。訴前調解成功的,法官助理引導其自動履行;需要司法確認的,由法官助理所在團隊直接辦理,實現訴前調解與司法確認無縫銜接。
「我們依託大數據和人工識別,把符合小額訴訟的案件作出標記,精準分流。」鄭州市中院相關負責人介紹,對於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民事案件,在訴前調解或立案時,法官就向當事人宣傳小額訴訟的優勢,引導他們優先選擇小額訴訟程序,立案時直接減半收取訴訟費,減輕群眾訴累。「小額訴訟程序一審終審的特點,也可以快速實現案結事了。」
在張某與某鋁業公司工傷保險待遇糾紛一案中,鄭州市中院法官適用獨任制進行審理,僅用7天,就為張某討回治療費,保障他及時進行治療。
擴大獨任制適用範圍,是此次試點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其中對事實清楚、法律適用明確的二審案件適用獨任制是此次試點改革的重大制度創新。試點工作開展以來,鄭州市中院二審獨任制結案10277件,適用率61.91%,案均審理天數24.1天,比普通二審民事案件案均審理天數少12天。二審獨任制的適用,有效實現了二審案件的簡繁分流,對簡單案件適用獨任制快速審理,對複雜案件集中審判力量進行精細化審理,優化了司法資源配置,提升了案件質效。
【來源:河南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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