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證券日報網
本報見習記者 王君
日前,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於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下稱「通告」)顯示,河北省市場監管部門抽檢餅乾、糕點、罐頭、酒類、糧食加工品、乳製品、食用農產品、蔬菜製品、調味品等9類207批次樣品,檢驗合格203批次,不合格4批次。其中,保定市稻香村食品工業有限公司(後文簡稱「保定稻香村」)生產的槽子糕(糕點),因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的檢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被列為不合格產品。
官網信息顯示,保定稻香村始創於一九一七年,持續經營至今已逾百年。保定稻香村現為股份制企業,註冊資本800萬元。2010年,保定稻香村註冊了「壹品稻香」「保稻」商標。
而保定稻香村並不是市場熟知的「南北稻香村」中的任意一家。根據北京石景山法院微信號發表的文章《小石看法|南北稻香村為何「同案不同判」》指出,在1982年我國商標法頒布後,保定市稻香村食品廠「搶先」在糕點等商品上註冊「稻香村DXC及圖」商標。後該商標幾經波折,轉讓給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而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於1997年在粽子等周邊商品上註冊「稻香村」商標,並於2010年開始,在糕點等商品上申請註冊「北京稻香村」商標,於2015年註冊成功。
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目前蘇州稻香村與保定稻香村無經營上的往來。
據保定稻香村官網消息,上述保定市稻香村食品廠現為保定市稻香村食品工業有限公司。
(編輯 田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