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新機制避免「大樓建起來,幹部倒下去」
工程代建 建起防腐「隔離牆」
廣州亞運會網球場因規範廉潔成為代建制典型成果。
【核心閱讀】
長期以來,政府投資非經營性項目的管理體制就是使用單位「自建、自管、自用」,由於投資主體責任不清,常常產生項目「超標準、超規模、超投資」現象,虧空則由政府埋單,監督不到位,容易滋生腐敗,「大樓建起來,幹部倒下去」。
為治理工程建設領域腐敗問題,2006年以來,廣東推行代建制,並在全國成立了首個專業的管理機構——廣東省代建項目管理局,有效隔離了代建管理機構和使用單位的公務人員與設計、施工等單位的直接利益關聯。
螺旋流動的造型,藍白色輕捷的身影,33個形狀不同的切體組合成流暢的曲線,這就是新建的亞運會遊泳跳水比賽場館。而比鄰的網球場,如兩個碩大的「飛碟」齊飛。這兩個新落成的場館,不僅因設計施工成為廣州亞運會的標誌性建築,而且因規範廉潔成為廣東實施代建制的典型成果。
目前,廣東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中有18個市已開展和實施了代建制或相關試點工作,有14個市成立了代建管理機構。
「三超」困擾政府項目
按照有關政策,非經營性項目的建設,由政府負責投資。此類項目,有業內人所皆知的「辦事怪圈」:要麼「以大報小」,實際需要1億元多的投資項目,可能只提出估算投資7000多萬元的需求,留下的缺口待立項批准後,在項目竣工結算時再向政府申請調整投資安排;要麼「以小報大」,實際需要7000萬元的投資項目,為提高建設標準,立項投資提出要安排9000萬元,「頭戴三尺帽」,留著審批時防備「砍一刀」。
廣東就曾有過這樣的例子。某著名醫院,當年建設辦公醫療大樓時,立項金額總額兩億多,但到結算時,耗資整整翻了一倍。某單位建設演藝中心,用政府撥付的資金建起職工宿舍,而項目耗時10年都沒有建好。最近,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對某圖書館建設項目進行專項稽查,發現該項目投資額已超出批准概算約6000萬元,工程款已難以為繼。
之所以出現這些情況,原因在於建設單位的一個觀念:「政府批的錢就要花,錢不夠政府肯定會填窟窿」。
由於工程建設是「單位行為」,問責個人很難。樓建起來後,往往欠施工方高額債務。這時政府面臨兩難。給錢,項目嚴重超標,而問責又找不到人;不給錢,又造成拖欠工程款。
單位自建,另一個問題是「外行搞建設」。黨政機關建辦公樓,就找一個領導,再從辦公室抽幾個幹部組成基建班子;醫院要建病房,就抽調一個副院長和幾個醫生;學校要建樓,就抽一個校長和幾個老師……這些被臨時拉來搞基建的,不懂建設,更不知道這行裡的「貓兒膩」。
據了解,廣東某大學在建設廣播設施的過程中,原本只需要4個信號收發器的系統硬是被一家廣告公司設計了80多個收發器。
明確「交鑰匙」工程流程
為了解決「三超」難題,深化政府投資體制改革,廣東於2007年在全國率先成立了專業管理機構——省代建項目管理局。
廣東沒有按慣例將代建管理機構內設在發改委系統之中。「代建局實際上沒有立項審批權,只承接發改委明確規定實施代建制的項目,提供服務不收費。」廣東省代建項目管理局局長段海金向記者展示了一幅「交鑰匙」工程流程圖:公開招標代建單位——選擇專業化的項目管理單位——由代建單位公開招標設計、施工、監理組織建設實施——項目投資審計——質量、工期審核——竣工驗收——移交使用單位管理。
而代建局的主要工作就是「協調代建單位和使用單位」之間的矛盾,「協調代建單位和報建窗口部門」之間的關係,來保證工程質量、工期、投資不超預算目標完成。而對於代建單位需要辦理的審批手續,代建局將負責協調辦理。
代建局和代建單位籤合同的時候,要求代建單位要按照總投資額的10%向代建局提交履約保函。政府不僅不會負擔超過總投資額的費用,如超出投資還將扣掉這10%的履約保函。這樣,投資風險就鎖定了,責任主體就是代建單位。
「物理隔離牆」堵住公關
「有些單位負責人對我說,代建制減少了很多麻煩。以前哪個單位要建樓,一堆包工頭就會通過各種關係來接近你,煩不勝煩。」廣東省紀委監察廳駐省代建局紀檢組長王廣見告訴記者。
王廣見說,代建制替公務人員建起「物理隔離牆」,堵住了包工頭的公關之路。代建單位都由社會公開招標,工程由社會上的企業來完成,領導不用再擔心下屬建工程時會出事。因此,有人說,代建制的一大好處就是不讓包工頭圍著領導轉,保護了幹部,而且使用單位還可以監督代建單位。
也有人質疑,代建局就一定能防止腐敗嗎?代建局與代建單位籤訂代建合同時,會再籤《反商業賄賂合同》,約定代建局不能向代建單位打招呼、推薦任何相關企業,代建局工作人員不得到代建單位處報銷任何帳目……代建單位也不能在設計、監理、購買設備材料時任人唯親,搞利益關聯。
代建局還與檢察機關開展同步預防。廣州亞運會場館遊泳跳水館、網球中心都由代建局來負責,這些項目還都與項目所在地的檢察機關籤訂了預防職務犯罪的協議。工地設舉報箱、代建局人員定期去檢查,包括進行事中審計。
推行遇阻盼配套改革
截至目前,廣東省代建局代建的項目已從剛開始的3個試點項目推廣到18個項目,總投資15.31億元,從已完工的代建項目來看,基本達到了控制「三超」的目標,有效避免了因建設資金不到位導致「爛尾」工程,因施工企業資質問題導致「三無」工程,因質量監管不到位導致「豆腐渣」工程,因責任主體不明導致投資超概算等問題的發生。
無疑,代建制改變了政府投資非經營性項目的利益格局,堵死了某些人的財路,因此,代建制在一些地區、一些部門推行時會遇到一些阻力。
還有一個困惑來自新舊機制「磨合期」上位法改進的滯後。「現在,有的工程,報建報批和要求使用單位蓋的章累計起來有100多個,而這些審批單位卻不認代建局的公章。」省代建局的同志說。這樣一來,就使建設期代建單位的法人地位得不到相關職能部門認可,在辦理財政撥款、工程建設等各項手續時遇到障礙,嚴重影響了項目報建和進度。
看來,代建制要想順利實施,亟待深層次的體制機制配套改革。(記者 吳冰)
來源: 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