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西秀鎮榮山寮原村支書符世平庭審時翻供
他說自己什麼都沒做 拿200萬是「被動受賄」
2007年,海口西秀鎮榮山寮村委會通過全額持股公司,以每畝21萬元的價格,將70畝政府補償地使用權轉給海南蕙豐公司。蕙豐公司老闆吳禮顏轉手以每畝55萬元的價格賣出,這對於榮山寮的村民來說是巨大的損失,可對於老闆和村委會幹部來說則是「雙贏」。在這一「雙贏」局面中,自稱什麼都不知道,什麼都沒參與的榮山寮村黨支部書記符世平(男,現年53歲),卻心安理得地從吳禮顏給全體村幹部的500萬元感謝費中拿走200萬元。
什麼都沒做,就拿了200萬?這看來並不符合常理。然而,符世平在庭審時說得振振有詞。榮山寮村委會原主任王錄莊等村幹部已經獲刑,對符世平的審判,因其在逃而延遲多年。法庭上,符世平和偵查後期的態度一樣,仍堅持翻供。對他的這一行為,公訴人當庭指責「看不到他有任何的悔罪表現」。
12月6日,海口數十名村幹部和青年幹部旁聽了庭審,接受廉政教育。法庭未對此案進行當庭宣判。
12月6日,符世平在海口中院出庭受審。
榮山寮村委會10名村幹部決定,將70畝土地使用權以每畝21萬元的價格,轉讓給蕙豐公司
蕙豐公司以每畝55萬元的價格將土地轉手,給10名村幹部500萬元好處費
王錄莊(原村委會主任)分得232萬
符世平(原村黨支部書記)分得200萬
符世輝等7人各分得9萬元
王信章分得5萬元
A
村裡賣地:10名村幹部瓜分500萬好處費
榮山寮原是海口的一個漁村,村民很多居民靠打漁為生。2002年11月,因粵海鐵路南港航道清理障礙物工作,榮山寮1746張漁網被拆除。除了補償現金外,作為補償的一部分,海口市政府將濱海大道北側的70畝的土地劃撥給榮山寮村委會。2006年10月31日,榮山寮村委會取得土地的使用權證。土地用途為餐飲、旅館業用地。
這塊土地的升值前景很大。符世平與時任村委會主任王錄莊(已判刑)及村幹部符世輝等8人(均另案處理)等共同決定,將70畝國有土地的使用權轉讓出售,為村民發放補償款。海南蕙豐公司負責人吳禮顏(另案處理)有意購買榮山寮村70畝國有土地使用權,王錄莊負責商洽和處理土地權轉讓具體事宜。後經村委會幹部和村民代表討論決定,榮山寮村將70畝土地使用權以21萬元/畝的價格轉讓給蕙豐公司。為規避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複雜審核程序,按照吳禮顏的提議,榮山寮村委會申請成立了海南耀鑫公司,將70畝土地使用權變更至該公司名下,再以1470萬元的價格將耀鑫公司股權全部轉讓給蕙豐公司,完成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吳禮顏在拿到地後,以每畝55萬元的價格將土地轉手。
在土地權轉讓的過程中,王錄莊向吳禮顏索要500萬元作為給榮山寮村全體村幹部的好處費,吳禮顏同意,並陸續以轉帳和現金方式支付了500萬元好處費。這500萬元,被王錄莊、符世平等村幹部集體瓜分。
榮山寮村委會賣地的事情受到了部分村民的反對,有人向政府部門舉報。檢察機關在掌握相關情況後對該案進行調查。隨後,王錄莊等人先後落網被判刑,符世平因涉嫌受賄罪被刑事拘留。但是,符世平沒有歸案,從2010年到2016年1月間都在逃。
B
當庭翻供:辯稱拿200萬是「被動受賄」
公訴機關指控,王錄莊經與符世平密謀,500萬元好處費做了如下分配:符世平分得200萬元,全部用於個人經商及日常開銷;王錄莊個人佔有使用了232萬元,以蕙豐公司買地好處費名義分給符世輝等7人各9萬元,分給王信章5萬元。公訴機關認為,符世平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符世平是在今年1月份落網的。此時,與他一起受賄的同案犯等人早已獲刑。案發後,符世平的家人退贓10萬元。檢察機關查封了符世平名下一千多平方米的房產。
歸案後,符世平一開始認罪態度很好,承認王錄莊賣地、拿500萬元好處費等事情都曾向他匯報,跟他商量。但是到了偵查階段後期,符世平翻供了,直到12月6日的庭審現場,符世平依舊翻供。他及其辯護人表示,他不是村民代表,也沒有參與討論賣地等事宜的大多數會議,只參加過一次,並籤了名,至於王錄莊拿500萬元的事,他也是後來才知道的。
「我沒有參與,也不知情」,符世平一方否認密謀,稱其一直在外從事日用品批發及房地產生意,對榮山寮村委會賣地的事情幾乎沒參與,更沒有和王錄莊密謀分贓等事,「都是王錄莊在操作」。
什麼都沒參與,什麼都不知道,符世平憑什麼拿走200萬元呢?對此,符世平表示,這200萬中,有70萬是給現金,另外130萬元是轉帳,他都沒問過王錄莊,「我什麼都不問」,符世平一方堅持稱他是被動受賄200萬元,且犯的應該是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受賄罪。
對於符世平的翻供,公訴機關指出,「看不到他有任何的悔罪表現」。
法庭將擇日宣判。
C
接受教育:數十名村幹部、青年幹部旁聽庭審
12月6日上午,海口中院第九法庭座無虛席。
針對基層幹部和農村「兩委」人員職務犯罪多發的情況,海口中院不僅邀請海口市人大代表旁聽庭審,庭前還特發函邀請秀英區紀委組織秀英轄區村委會幹部50人,邀請海口市團委組織海口市直屬機關青年幹部20人旁聽該案庭審的全過程。庭審結束後,海口中院隨即組織旁聽的人大代表、村委會幹部和青年幹部就地進行了座談。
海口中院希望通過這樣的旁聽庭審活動,使旁聽人員「零距離」接受警示教育課,既直觀感受到了職務犯罪的嚴重後果,又通過了解司法機關的辦案程序以及職務犯罪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村委會幹部和青年幹部廉潔自律、奉公守法的意識。
目前,海口中院已在海口市區兩級法院建立起職務犯罪案件庭審旁聽制度。今後,旁聽職務犯罪案件庭審活動將經常組織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