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記者接到淮安一位王姓市民投訴稱,年前去建設銀行辦理存款轉帳業務時,自己明明往自助存款機裡存了4100元,機器卻忽然發生故障,顯示存款零元,之後銀行暫時退還了4000元,另有100元始終沒有得到銀行的合理解釋。
2月10日,王先生的一位南京朋友向他借7000元急用,於是王先生就來到健康路上的中國建設銀行。由於營業廳內只開放了兩三個窗口,且每個窗口前都有10多位儲戶在排隊等候。王先生嫌排隊等候比較慢,就直接去了一側看似正常、也沒人等候的自動存款機辦理存款轉帳業務。
王先生先拿了1000元存入,自動存款機進行了正常交易。隨後王先生拿出一疊錢繼續交易,這時機器卻出現了故障,提示「機器故障,暫停服務」,隨後自動存款機打出了一張交易憑條。令王先生驚訝不已的是,憑條上竟顯示交易金額為零。王先生急忙找到銀行工作人員說明情況,一位工作人員表示,負責自動存款機的工作人員不在,打電話也聯繫不上。他自己沒有機器鑰匙,而且存款機需要兩名工作人員一起才能打開。他表示,王先生最好下星期再來。王先生表示不同意,並要求銀行立即予以解決。工作人員稱,王先生可以留下帳號以及聯繫電話,等候通知。2月12日,王先生接到銀行電話稱,經過調查,機器記錄顯示王先生的帳號裡存入了4000元整人民幣,但王先生提出,自己明明存入的是4100元。王先生表示,自己出門的時候帶了7000元現金,存了4100元,身上還剩餘2900元。後來又重新核點了數次,身上確實只剩下2900元,為什麼自動存款機卻只顯示存了4000元呢?工作人員又提醒王先生,是否確實存入4100元,王先生說,「肯定存了4100元,不會藉故向銀行多要錢,多要的話何必要區區100元」。最後,工作人員表示如果要退錢,只能退機器顯示的4000元。如果要退4100元,可以等待銀行請來存款機製造廠工作人員,聽聽他們的結果,等銀行把事實弄清楚再退款。王先生又要求寫下字據,證明有100元的「疑惑之處」,以備後用,被該工作人員拒絕。而之後王先生得到存款機製造廠工作人員答覆,通過他們檢查,存款機確實只存了4000元。
2月13日,王先生再次來到該銀行營業大廳,希望得到滿意答覆。銀行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事後檢查存款依然是4000元,也仔細檢查過存款機的系統,沒有發現錯誤。王先生提出能否看看存款機的工作系統,被工作人員拒絕。無奈之下,急等用錢的王先生只能同意接受退還4000元。王先生告訴記者,13日當天他還遇到一位同樣遭遇吞錢的吳先生,幸運的是吳先生只被存款機吞掉了1000元。而銀行方面卻表示,過一至兩天再來才會有處理結果,同時表示,存款機出現問題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
王先生表示,錢好好地在存儲的過程中沒了,銀行怎麼可以就一句「隔天再來」應付儲戶?王先生認為,作為一個普通的儲戶,遇到這樣的事情深感無奈與無助。莫名其妙地被吞錢,讓自己很沒安全感和信任感,而銀行的冷漠更讓人心寒。面對這些突發事件,銀行好像給不了什麼說法,也無法為客戶排解什麼困難。王先生激動地說,「銀行明明早就知道存款機時常故障,為什麼卻對此坐視不管,甚至都不對儲戶進行應有的提醒。同時銀行是不是應該反省對機器的疏於管理?銀行對出現的問題有沒有補救措施?補救措施是否到位呢?讓客戶留一個帳號,留一個電話等候通知的處理方式是否值得商榷?銀行這樣的風險責任承擔形式是不是公平?」。最後王先生呼籲,銀行不能只想著賺錢而絲毫不顧儲戶的利益。
2月27日上午,記者來到淮安市建設銀行,營業部辦公室胡主任聲稱對此事並不了解,在聯繫了2月10日當天值班經理後,胡主任告訴記者,值班經理當日已經與王先生交涉過,之後王先生也到銀行取走了4000元。而值班經理認為不存在100元的疑問,故不同意寫下證明也屬正常。據他猜測,王先生可能確實只存了4000元,但在數餘款時發現只有2900元,從而推斷自己存了4100元。據胡主任了解,存款機製造廠方工作人員也到淮安來檢測過該存款機,製造廠方工作人員通過內部技術查證,當天王先生的確存入4000元。之後王先生也接受了製造廠方工作人員的調查結果,這才把錢取走。胡主任表示,存款機雖然有一些問題,可是其核心部分是正常的。儲戶在遇到故障時往往以為會造成現金的丟失或數目上出現差錯,但殊不知這些故障都出現在存款機「吐錢」時,存款機的點鈔功能是完好的,而且點鈔同時產生的數據會記錄在存款機內,不會出現誤差。記者隨後提出能否看看監控錄像,胡主任表示監控錄像肯定有,其他資料和證據也有,但是以不方便為由提供婉言拒絕了記者。最後,胡主任表示,既然王先生取走了4000元,那也就等於承認自己確實存入的是4000元。
27日下午,記者又電話聯繫了王先生,王先生堅持了自己原先的說法,他一再聲稱,如果自己不承認存了4000元,很可能就拿不到一分錢。王先生又表示,其實為了100元也不至於弄得大家都不高興,畢竟銀行還是退還了4000元。但是明明是銀行出了錯為什麼銀行還能如此理直氣壯?自己來來回回跑了這麼多次,耽誤的時間和精力造成的損失且不說,銀行甚至連一個道歉都沒有,真是太不應該了。
記者手記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到自助設備上辦理存取款業務目前並未得到全部客戶的認可,尤其是對於到自動存款機上存錢,多數客戶覺得不習慣,也不放心。一位中年人告訴記者,他早已習慣在ATM機上取錢,但如果要取2000多元他寧願在櫃檯辦理,感覺這樣放心些。
據了解,銀行應保證所提供的櫃員機沒有質量問題,所列印的客戶通知單是有效憑證。此外,櫃員機一次能存錢多少,銀行對此也應負有說明和警示義務。實際上,造成櫃員機收帳記錄與銀行人員點核數額不符的原因很多,一旦發生異議,消費者有權要求銀行重新審核。如銀行不盡審核義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的,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因設備故障造成的儲蓄卡交易不成功,也應由銀行承擔違約責任。現實中銀行往往以各種各樣的理由推託,其實質是想為自己免責。一位業內人士指出,這種情況不論起因如何,都應由銀行先行承擔違約責任,而不應將風險轉嫁到消費者頭上。銀行業面向的是普通大眾,作為服務性行業,它的一舉一動都牽動著老百姓的生活,但按市場經濟原則,銀行又是商業機構,服務不是無償的,在服務價格和服務質量相配的過程中,服務和價格極有可能出現不對等。比如,對存取款設「軟門檻」合理嗎?既收小額帳戶管理費又收年費,這不是重複收費嗎?按揭還款不知道還了多少……為何會產生這些「霸王條款」?有沒有解決之道?記者認為,這應該不止是建設銀行一家應該著力解決的問題……
異地跨行取款出錯
誰該來為ATM機故障買單(新聞連結)
濟南的王先生到曲阜出差時,用一家國有銀行的卡,到另外一家國有銀行的ATM機上取款。結果錢沒吐出來,帳卻被划走。王先生為了追回這筆錢,在當地吃飯住宿跑手續,花了不少錢。王先生認為,這樣的損失不應該由消費者來承擔,但是,無論發卡行還是收單行,都不願意為ATM機的故障買單。
據王先生介紹,他是11月19日到曲阜出差的,當天在曲阜一家國有銀行的ATM機上取了500元錢,結果錢沒吐出來,帳卻被划走了。王先生說,他首先找到收單行,但收單行告訴他,他必須先到發卡行開一個最後5筆的交易明細才能回來辦手續;王先生趕緊去找了發卡行,結果發卡行告訴他,19日是周日,要開明細得等到周一。
據介紹,王先生為此增加的不必要支出超過了300元。但是,無論是發卡行還是收單行,都不願意為王先生的損失買單。
齊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