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667 證券簡稱:五洲新春 公告編號:2016-004
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或本公司)於 2016年10月26日以書面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全體董事和監事發出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通知,會議按通知時間如期於2016年11月5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現場方式出席董事張峰、王學勇、俞越蕾、獨立董事曹冰,由於日程安排原因以通訊方式出席董事林國強、獨立董事周宇、孫永平。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7人,實際出席董事7人。會議由張峰董事長主持,公司部分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與會董事以現場和通訊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1、《關於增加註冊資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後適用)已於2014年9月14日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修訂通過。公司於2016年10月25日完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5,060萬股並上市工作,公司註冊資本由15,180萬元增至20,240萬元。另外,公司現營業執照由紹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核發,營業執照號已更新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公司決定相應修改公司章程並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公司章程具體修改情況如下:
■
該項議案尚需公司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公司關於增加註冊資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
2、《關於籤訂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為規範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權益,公司及子公司等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已按規定設立以下六個募集資金專項帳戶,並分別與開戶銀行及保薦機構國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籤訂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
■
註:帳戶餘額中包含部分發行費用尚未扣除。本次募集資金淨額40,217.84萬元。
公司關於籤訂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的公告,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
3、《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2016年11月5日出具的《關於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鑑證報告》(天健審〔2016〕7785號)確認,截至2016年10月18日,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投資額為19,221.61萬元,公司決定使用募集資金置換上述預先投入的自籌資金。
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保薦機構已對該項議案發表明確同意意見。
公司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公告,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
4、《關於調減「年產50萬套高速精密數控工具機軸承、冶金軋機軸承技改項目」募集資金投入額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年產50萬套高速精密數控工具機軸承、冶金軋機軸承技改項目」是公司四個募投項目之一,該項目實施主體為本公司。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淨額40,217.84萬元,比預計減少68.73萬元,系本次發行費用總額比預計略有超出所致。為此,公司決定將該募投項目的募集資金投入額由17,870.00萬元調減至17,801.27萬元。該項目調減後的資金缺口由公司自有資金補足。
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已對該項議案發表明確同意意見。
該項議案尚需公司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公司關於部分募投項目調減募集資金投入額及變更實施主體的公告,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
5、《關於通過子公司浙江富立軸承鋼管有限公司向孫公司紹興富進機械有限公司增資投入募集資金再由子公司吸收合併孫公司並相應變更募投項目實施主體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紹興富進機械有限公司(簡稱富進機械)是公司募投項目「年產1800萬支汽車安全氣囊氣體發生器部件技改項目」的實施主體,富進機械是浙江富立軸承鋼管有限公司(簡稱富立鋼管)的全資子公司,公司對富立鋼管的直接持股比例為72.64%,直接和間接持股合計為100%(富立鋼管另一股東五洲貿易有限公司為公司全資子公司)。為規範有效使用募集資金,保障募投項目建設,公司決定向富立鋼管增資1,310萬美元(按出資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折合人民幣投入,其中使用募集資金投入8,721.57萬元,差額以自有資金投入),上述增資計入實收資本1,310萬美元,富立鋼管另一股東五洲(香港)貿易有限公司放棄本次增資權利,增資完成後富立鋼管註冊資本變更為2,655萬美元;富立鋼管增資完成後再由其向富進機械增資3,252萬元(其中募集資金3,251.82萬元,自有資金0.18萬元),上述增資計入實收資本3,252萬元,增資完成後富進機械註冊資本變更為5,252萬元。上述使用募集資金增資均通過募集資金專用帳戶進行和管理,募集資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營業務發展方向。
上述向子公司和孫公司增資投入募集資金後,為減少管理層級,提高管理效率,公司決定子公司富立鋼管吸收合併孫公司富進機械,上述募投項目的實施主體也相應由富進機械變更為富立鋼管。該募投項目實施地點無變化。
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已對該項議案發表明確同意意見,保薦機構已對上述募投項目變更實施主體發表明確同意意見。
該項議案尚需公司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公司關於部分募投項目調減募集資金投入額及變更實施主體的公告、公司關於向子公司增資投入募集資金的公告,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
6、《關於向子公司浙江森春機械有限公司增資投入募集資金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浙江森春機械有限公司(簡稱森春機械)是公司募投項目「年產1580萬套高速精密工具機軸承套圈(部件)技改項目」的實施主體,森春機械是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為規範有效使用募集資金,保障募投項目建設,公司決定向森春機械增資6,144.6064萬元(其中募集資金6,060萬元,自有資金84.6064萬元),上述增資計入實收資本6,144.6064萬元,增資完成後森春機械註冊資本變更為7,800萬元。上述使用募集資金增資均通過募集資金專用帳戶進行和管理,募集資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營業務發展方向。
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已對該項議案發表明確同意意見。
公司關於向子公司增資投入募集資金的公告,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
7、《關於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適當增加現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財務費用,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法規制度,在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的前提下,公司決定使用不超過5,000萬元的閒置募集資金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滿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銷售的保本型不超過12個月的理財產品。該事項授權公司管理層在董事會決定的範圍內具體辦理。
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保薦機構已對該項議案發表明確同意意見。
公司關於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
8、《關於使用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在不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安排的前提下,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財務費用,結合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公司決定將1億元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僅限於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公司將及時把該部分資金分批次或一次性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保薦機構已對該項議案發表明確同意意見。
公司關於使用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
9、《關於子公司合肥金昌軸承有限公司受讓安徽金越軸承有限公司股東100%股權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為更好地拓展成品軸承業務,公司決定子公司合肥金昌軸承有限公司受讓安徽金越軸承有限公司股東100%股權,本次受讓股權交易總額預計550萬元左右,最終金額以實際交易為準。本次股權受讓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交易行為。
10、《關於召開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決定於2016年11月23日下午2:30在公司辦公樓1號會議室召開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前述1、4、5項議案;決定2016年11月16日為股權登記日。
公司關於召開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的公告,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
三、上網公告附件
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有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四、備查文件
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6年11月8日
證券代碼:603667 證券簡稱:五洲新春 公告編號:2016-005
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
增加註冊資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16年11月5日,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全體董事一致審議通過了《關於增加註冊資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後適用)已於2014年9月14日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修訂通過。公司於2016年10月25日完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5,060萬股並上市工作,公司註冊資本由15,180萬元增至20,240萬元。另外,公司現營業執照由紹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核發,營業執照號已更新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公司決定相應修改公司章程並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公司章程具體修改情況如下:
■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公司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6年11月8日
證券代碼:603667 證券簡稱:五洲新春 公告編號:2016-006
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
籤訂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6〕2174號)核准,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5,060萬股,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8.80元,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44,528萬元,扣除本次發行費用總額4,310.16萬元後,募集資金淨額40,217.84萬元,上述資金於2016年10月18日到位,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上述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並出具了天健驗〔2016〕419號《驗資報告》。公司已按規定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儲存管理。
二、《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的籤訂情況和募集資金專戶的開立情況
2016年11月4日,根據募集資金管理及使用的有關法規制度,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或本公司)以及涉及募投項目實施主體的部分子公司和孫公司(浙江森春機械有限公司、浙江富立軸承鋼管有限公司、紹興富進機械有限公司、大連五洲耐特嘉軸承有限公司)分別與保薦機構國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海證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紹興新昌支行、浙江新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籤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該三方協議內容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制訂的《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
公司募集資金專項帳戶的開立及存儲情況如下:
■
註:帳戶餘額中包含部分發行費用尚未扣除。本次募集資金淨額40,217.84萬元。
三、《三方監管協議》的主要內容
1、公司以及涉及募投項目實施主體的部分子公司和孫公司已在上述銀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帳戶,僅用於上述募集資金投向項目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及有關子公司對募集資金專項帳戶中部分募集資金可以以不同期限的定期存單等允許方式存儲,並及時通知國海證券。公司及有關子公司承諾上述存單等到期後將及時轉入本協議規定的募集資金專戶進行管理或以存單等方式續存,並通知國海證券。公司及有關子公司存單等不得質押。
2、公司及有關子公司與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銀行應當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帳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
3、國海證券作為公司的保薦機構,應當依據有關規定指定保薦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對公司及有關子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國海證券承諾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以及公司制訂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對公司及有關子公司募集資金的管理與使用履行保薦職責,進行持續督導工作。
國海證券可以採取現場調查、書面問詢等方式行使其監督權。公司及有關子公司與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銀行應當配合國海證券的調查與查詢。國海證券每半年度對公司及有關子公司現場調查時應當同時檢查專戶存儲情況。
4、公司授權國海證券指定的保薦代表人唐彬、沈紅帆可以隨時到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銀行查詢、複印公司及有關子公司專戶的資料;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銀行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關專戶的資料。
保薦代表人向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銀行查詢公司及有關子公司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國海證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員向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銀行查詢公司及有關子公司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和單位介紹信。
5、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銀行按月(每月15日前)向公司及有關子公司出具真實、準確、完整的專戶對帳單,並抄送給國海證券。
6、公司及有關子公司1次或者12個月以內累計從專戶支取的金額超過5000萬元且達到發行募集資金總額扣除發行費用後的淨額(以下簡稱「募集資金淨額」)的20%的,公司及有關子公司應當及時以傳真方式通知國海證券,同時提供專戶的支出清單。
7、國海證券有權根據有關規定更換指定的保薦代表人。國海證券更換保薦代表人的,應當將相關證明文件書面通知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銀行,同時按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要求書面通知更換後保薦代表人的聯繫方式。更換保薦代表人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8、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銀行連續三次未及時向公司及有關子公司出具對帳單,以及存在未配合國海調查專戶情形的,公司及有關子公司可以主動或者在國海證券的要求下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註銷募集資金專戶。
9、國海證券發現公司及有關子公司、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銀行未按約定履行本協議的,應當在知悉有關事實後及時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書面報告。
10、本協議自公司及有關子公司、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銀行、國海證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籤署並加蓋各自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專戶資金全部支出完畢並依法銷戶之日起失效。
四、備查文件
《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6年11月8日
證券代碼:603667 證券簡稱:五洲新春 公告編號:2016-007
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
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或本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為人民幣19,221.61萬元,符合募集資金到帳後6個月內進行置換的規定。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6〕2174號)核准,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5,060萬股,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8.80元,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44,528萬元,扣除本次發行費用總額4,310.16萬元後,募集資金淨額40,217.84萬元,上述資金於2016年10月18日到位,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上述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並出具了天健驗〔2016〕419號《驗資報告》。公司已按規定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儲存管理。
二、發行申請文件承諾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披露的募集資金投入項目情況如下:
公司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已按有關規定進行了項目備案,取得了環境影響評價批覆。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項目實施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
以上項目均已制訂詳細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後,公司將根據項目輕重緩急,本著統籌安排的原則,實施過程中將可能根據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分期投入。本次募集資金到位之前,公司將根據項目進度的實際情況以自籌資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資金到位後,再進行置換。
三、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情況
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2016年11月5日出具的《關於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鑑證報告》(天健審〔2016〕7785號)確認,截至2016年10月18日,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投資額為19,221.61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萬元
■
公司決定使用募集資金置換上述預先投入的自籌資金。
四、本次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自籌資金的董事會審議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監管要求
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事項,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及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並一致通過,公司全體獨立董事、保薦機構對該事項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有關審議程序符合監管要求。
五、 專項意見說明
1、會計師意見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2016年11月5日出具的《關於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鑑證報告》(天健審〔2016〕7785號)確認,截至2016年10月18日,五洲新春公司管理層編制的《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專項說明》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及相關格式指引的規定,如實反映了五洲新春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實際情況。
2、保薦人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五洲新春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事項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置換時間距募集資金到帳時間不超過六個月。該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監事會和獨立董事均發表了同意意見,會計師事務所已出具了專項審核報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
因此,保薦機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
3、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已發表明確同意意見。本次置換沒有與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牴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且募集資金置換的時間距募集資金到帳時間未超過6個月,並履行了相關審議程序,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有關法規制度規定,符合公司發展需要,有利於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有利於維護全體股東的利益。
4、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監事會已發表明確同意意見。2016年11月5日,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全體監事一致審議通過了上述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事項。
六、 上網公告文件
1、天健會計師事務所《關於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鑑證報告》。
2、國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有資金的核查意見。
3、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有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七、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6年11月8日
證券代碼:603667 證券簡稱:五洲新春 公告編號:2016-013
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或本公司)於 2016年10月26日以書面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全體監事發出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通知,會議按通知時間如期於2016年11月5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現場方式出席監事王明舟,由於日程安排原因以通訊方式出席監事張良森、鄒冠玉。本次會議應出席監事3人,實際出席監事3人,會議由監事會主席王明舟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與會監事以現場和通訊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1、《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2016年11月5日出具的《關於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鑑證報告》(天健審〔2016〕7785號)確認,公司決定使用募集資金19,221.61萬元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本次置換沒有與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牴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且募集資金置換的時間距募集資金到帳時間未超過6個月,並履行了相關審議程序,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有關法規制度規定,符合公司發展需要,有利於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有利於維護全體股東的利益。
2、《關於調減「年產50萬套高速精密數控工具機軸承、冶金軋機軸承技改項目」募集資金投入額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年產50萬套高速精密數控工具機軸承、冶金軋機軸承技改項目」是公司四個募投項目之一,該項目實施主體為母公司。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淨額40,217.84萬元,比預計減少68.73萬元,系本次發行費用總額比預計略有超出所致。為此,公司決定將該募投項目的募集資金投入額由17,870.00萬元調減至17,801.27萬元。該項目調減後的資金缺口由公司自有資金補足。
該項議案尚需公司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3、《關於通過子公司浙江富立軸承鋼管有限公司向孫公司紹興富進機械有限公司增資投入募集資金再由子公司吸收合併孫公司並相應變更募投項目實施主體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紹興富進機械有限公司(簡稱富進機械)是公司募投項目「年產1800萬支汽車安全氣囊氣體發生器部件技改項目」的實施主體,富進機械是浙江富立軸承鋼管有限公司(簡稱富立鋼管)的全資子公司,公司對富立鋼管的直接持股比例為72.64%,直接和間接持股合計為100%(富立鋼管另一股東五洲香港貿易有限公司為公司全資子公司)。為規範有效使用募集資金,保障募投項目建設,公司決定向富立鋼管增資1,310萬美元(按出資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折合人民幣投入,其中使用募集資金投入8,721.57萬元,差額以自有資金投入),上述增資計入實收資本1,310萬美元,富立鋼管另一股東五洲香港貿易有限公司放棄本次增資權利,增資完成後富立鋼管註冊資本變更為2,655萬美元;富立鋼管增資完成後再由其向富進機械增資3,252萬元(其中募集資金3,251.82萬元,自有資金0.18萬元),上述增資計入實收資本3,252萬元,增資完成後富進機械註冊資本變更為5,252萬元。上述使用募集資金增資均通過募集資金專用帳戶進行和管理,募集資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營業務發展方向。
上述向子公司和孫公司增資投入募集資金後,為減少管理層級,提高管理效率,公司決定子公司富立鋼管吸收合併孫公司富進機械,上述募投項目的實施主體也相應由富進機械變更為富立鋼管。該募投項目實施地點無變化。
該項議案尚需公司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4、《關於向子公司浙江森春機械有限公司增資投入募集資金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浙江森春機械有限公司(簡稱森春機械)是公司募投項目「年產1580萬套高速精密工具機軸承套圈(部件)技改項目」的實施主體,森春機械是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為規範有效使用募集資金,保障募投項目建設,公司決定向森春機械增資6,144.6064萬元(其中募集資金6,060萬元,自有資金84.6064萬元),上述增資計入實收資本6,144.6064萬元,增資完成後森春機械註冊資本變更為7,800萬元。上述使用募集資金增資均通過募集資金專用帳戶進行和管理,募集資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營業務發展方向。
5、《關於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適當增加現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財務費用,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法規制度,在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的前提下,公司決定使用不超過5,000萬元的閒置募集資金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滿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銷售的保本型不超過12個月的理財產品。
6、《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公司在保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資金需求,不得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資金1億元用於臨時補充公司流動資金,僅限於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公司將及時把該部分資金分批次或一次性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有關法規制度規定,有利於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財務費用,進一步提升公司整體業績水平,為股東獲得更多投資回報。
三、備查文件
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16年11月8日
證券代碼:603667 證券簡稱:五洲新春 公告編號:2016-009
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向子公司增資投入募集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向子公司增資投入募集資金概述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6〕2174號)核准,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5,060萬股,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8.80元,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44,528萬元,扣除本次發行費用總額4,310.16萬元後,募集資金淨額40,217.84萬元,上述資金於2016年10月18日到位,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上述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並出具了天健驗〔2016〕419號《驗資報告》。
2016年11月5日,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全體董事一致審議通過了《關於通過子公司浙江富立軸承鋼管有限公司向孫公司紹興富進機械有限公司增資投入募集資金再由子公司吸收合併孫公司並相應變更募投項目實施主體的議案》。紹興富進機械有限公司(簡稱富進機械)是公司募投項目「年產1800萬支汽車安全氣囊氣體發生器部件技改項目」的實施主體,富進機械是浙江富立軸承鋼管有限公司(簡稱富立鋼管)的全資子公司,公司對富立鋼管的直接持股比例為72.64%,直接和間接持股合計為100%(富立鋼管另一股東五洲貿易有限公司為公司全資子公司)。為規範有效使用募集資金,保障募投項目建設,公司決定向富立鋼管增資1,310萬美元(按出資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折合人民幣投入,其中使用募集資金投入8,721.57萬元,差額以自有資金投入),上述增資計入實收資本1,310萬美元,富立鋼管另一股東五洲(香港)貿易有限公司放棄本次增資權利,增資完成後富立鋼管註冊資本變更為2,655萬美元;富立鋼管增資完成後再由其向富進機械增資3,252萬元(其中募集資金3,251.82萬元,自有資金0.18萬元),上述增資計入實收資本3,252萬元,增資完成後富進機械註冊資本變更為5,252萬元。上述使用募集資金增資均通過募集資金專用帳戶進行和管理,募集資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營業務發展方向。上述向子公司和孫公司增資投入募集資金後,為減少管理層級,提高管理效率,公司決定子公司富立鋼管吸收合併孫公司富進機械,上述募投項目的實施主體也相應由富進機械變更為富立鋼管。該募投項目實施地點無變化。
同時,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全體董事一致審議通過了《關於向子公司浙江森春機械有限公司增資投入募集資金的議案》。浙江森春機械有限公司(簡稱森春機械)是公司募投項目「年產1580萬套高速精密工具機軸承套圈(部件)技改項目」的實施主體,森春機械是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為規範有效使用募集資金,保障募投項目建設,公司決定向森春機械增資6,144.6064萬元(其中募集資金6,060萬元,自有資金84. 6064萬元),上述增資計入實收資本6,144.6064萬元,增資完成後森春機械註冊資本變更為7,800萬元。上述使用募集資金增資均通過募集資金專用帳戶進行和管理,募集資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營業務發展方向。
根據公司章程等規定,上述向子公司增資投入募集資金事項,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上述向子公司增資投入募集資金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交易行為。
二、增資主體的基本情況
(一)浙江富立軸承鋼管有限公司
1、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浙江富立軸承鋼管有限公司
註冊資本與實收資本:1,345萬美元
法定代表人:張峰
註冊地址:嵊州經濟開發區城東分區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臺港澳與境內合資)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600776487047T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8日
營業期限:自2005年6月28日至2055年6月27日
經營範圍:生產軸承鋼管、軸承套圈車件、精密軸承、汽車配件;銷售自產產品(上述經營範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須需經審批的除外)
目前股東情況:
■
2、財務狀況
經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的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的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元
■
(二)紹興富進機械有限公司
1、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紹興富進機械有限公司
註冊資本與實收資本:2,000萬元
法定代表人:張峰
註冊地址:嵊州市經濟開發區環區東路89號A-8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外商投資企業法人獨資)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683074022114J
成立日期:2013年7月16日
營業期限:自2013年7月16日至2023年7月15日
經營範圍:一般經營項目:生產、銷售:軸承及配件、汽車零部件、機械配件、五金工具;機械設備租賃。(上述經營範圍不含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禁止、限制和許可經營的項目。)
目前股東情況:
■
2、財務狀況
經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的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的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元
■
(三)浙江森春機械有限公司
1、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浙江森春機械有限公司
註冊資本與實收資本:1,655.3936萬元
法定代表人:張峰
註冊地址:浙江省新昌縣梅渚鎮興梅大道38-2號8幢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6247303025105
成立日期:2001年7月12日
營業期限:自2001年7月12日至2051年7月11日
經營範圍:生產銷售:機械零部件、汽車配件、軸承及配件;貨物進出口。
目前股東情況:
■
2、財務狀況
經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的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的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元
■
三、增資協議的主要內容
上述增資主體,均是公司直接和間接持股100%的子公司或孫公司,或者是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不需要籤訂增資協議或合同。
四、上述增資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有關募集資金通過增資方式投入子公司和孫公司,有利於規範有效使用募集資金,保障募投項目建設。上述使用募集資金增資均通過募集資金專用帳戶進行和管理,募集資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營業務發展方向。
五、上述增資的風險分析
上述增資主體,均是公司直接和間接持股100%的子公司或孫公司,或者是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公司能夠控制經營管理等有關風險。
六、上網公告附件
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有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七、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6年11月8日
證券代碼:603667 證券簡稱:五洲新春 公告編號:2016-010
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
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公司決定使用不超過5,000萬元的閒置募集資金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滿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銷售的保本型不超過12個月的理財產品。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6〕2174號)核准,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5,060萬股,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8.80元,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44,528萬元,扣除本次發行費用總額4,310.16萬元後,募集資金淨額40,217.84萬元,上述資金於2016年10月18日到位,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上述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並出具了天健驗〔2016〕419號《驗資報告》。公司已按規定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儲存管理。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計劃,全部投向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披露的募集資金投入項目。
二、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2016年11月5日出具的《關於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鑑證報告》(天健審〔2016〕7785號)確認,截至2016年10月18日,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投資額為19,221.61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萬元
■
公司2016年11月5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議案》,公司決定使用募集資金置換上述預先投入的自籌資金。上述置換完成後,公司本次募集資金餘額為20,996.23萬元。
三、本次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概述
1、現金管理的目的: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適當增加現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財務費用。
2、現金管理的要求:安全性高,滿足保本要求,產品發行主體能夠提供保本承諾;流動性好,不得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
3、資金來源:現金管理的資金來源為部分閒置募集資金。
4、投資產品類型或理財方式:僅限於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銷售的保本型的理財產品。
5、額度及期限:額度不超過5,000萬元,期限不超過12個月。
6、預計收益(如參考年化收益率):以公司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實際籤署協議的約定為準。
7、實施方式:授權公司管理層在董事會決定的範圍內具體辦理並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8、關聯關係說明:除公司董事長張峰擔任浙江新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外,公司與其他銀行等金融機構不存在關聯關係。
四、公司內部履行的審批程序
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及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並一致通過,公司全體獨立董事、保薦機構對該事項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有關審議程序符合監管要求。
五、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
有利於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適當增加現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財務費用,為股東獲取更多投資回報。
六、風險控制分析
公司投資產品類型或理財方式,僅限於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銷售的保本型的理財產品,總體風險可控。
但由於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等因素影響,上述現金管理業務可能會有潛在市場波動。公司將遵守審慎投資原則,僅選擇保本型的投資品種;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現金管理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公司董事會負責及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程序。
七、專項意見說明
1、保薦人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五洲新春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購買短期理財產品有利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牴觸,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且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該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監事會和獨立董事均發表了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
因此,保薦機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
2、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已發表明確同意意見。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有關法規制度規定:安全性高,滿足保本要求,產品發行主體能夠提供保本承諾;流動性好,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公司投資產品類型或理財方式,僅限於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銷售的保本型的理財產品,總體風險可控。該事項有利於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適當增加現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財務費用,為股東獲取更多投資回報。
3、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監事會已發表明確同意意見。2016年11月5日,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全體監事一致審議通過了上述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
八、公司累計進行委託理財的金額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委託理財等現金管理行為。
九、報備文件
1、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3、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有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國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6年11月8日
證券代碼:603667 證券簡稱:五洲新春 公告編號:2016-011
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
使用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公司決定將1億元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僅限於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公司將及時把該部分資金分批次或一次性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6〕2174號)核准,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5,060萬股,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8.80元,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44,528萬元,扣除本次發行費用總額4,310.16萬元後,募集資金淨額40,217.84萬元,上述資金於2016年10月18日到位,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上述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並出具了天健驗〔2016〕419號《驗資報告》。公司已按規定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儲存管理。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基本情況
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2016年11月5日出具的《關於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鑑證報告》(天健審〔2016〕7785號)確認,截至2016年10月18日,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投資額為19,221.61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萬元
■
公司2016年11月5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議案》,公司決定使用募集資金置換上述預先投入的自籌資金。上述置換完成後,公司本次募集資金餘額為20,996.23萬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計劃
在不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安排的前提下,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財務費用,結合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公司決定將1億元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僅限於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公司將及時把該部分資金分批次或一次性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四、本次以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計劃的董事會審議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監管要求
公司使用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事項,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及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並一致通過,公司全體獨立董事、保薦機構對該事項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有關審議程序符合監管要求。
五、專項意見說明
1、保薦人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五洲新春本次使用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有利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不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僅限於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不通過直接或者間接安排用於新股配售、申購,或者用於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的交易;且單次補充流動資金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該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監事會和獨立董事均發表了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
因此,保薦機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
2、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已發表明確同意意見。公司在保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資金需求,不得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資金1億元用於臨時補充公司流動資金,僅限於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公司將及時把該部分資金分批次或一次性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有關法規制度規定,有利於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財務費用,進一步提升公司整體業績水平,為股東獲得更多投資回報。
3、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監事會已發表明確同意意見。2016年11月5日,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全體監事一致審議通過了上述使用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事項。
六、報備文件
1、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3、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有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國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6年11月8日
證券代碼:603667 證券簡稱:五洲新春 公告編號:2016-012
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
召開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16年11月23日
●本次股東大會採用的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一、 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 股東大會類型和屆次
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 股東大會召集人:董事會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所採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四) 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的日期時間:2016年11月23日14 點 30分
召開地點:浙江省紹興市新昌縣泰坦大道199號公司辦公樓1號會議室
(五) 網絡投票的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自2016年11月23日
至2016年11月23日
採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網際網路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六) 融資融券、轉融通、約定購回業務帳戶和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約定購回業務相關帳戶以及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 涉及公開徵集股東投票權
無
二、 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議案及投票股東類型
■
1、 各議案已披露的時間和披露媒體
上述議案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相關內容於2016年11月8日披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體《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
2、 特別決議議案:議案1
3、 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議案2和議案3
4、 涉及關聯股東迴避表決的議案:無
應迴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無
5、 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無
三、 股東大會投票注意事項
(一) 本公司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的,既可以登陸交易系統投票平臺(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進行投票,也可以登陸網際網路投票平臺(網址:vote.sseinfo.com)進行投票。首次登陸網際網路投票平臺進行投票的,投資者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具體操作請見網際網路投票平臺網站說明。
(二) 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如果其擁有多個股東帳戶,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東帳戶參加網絡投票。投票後,視為其全部股東帳戶下的相同類別普通股或相同品種優先股均已分別投出同一意見的表決票。
(三) 同一表決權通過現場、本所網絡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複進行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四) 股東對所有議案均表決完畢才能提交。
四、 會議出席對象
(一) 股權登記日收市後在中國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具體情況詳見下表),並可以以書面形式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
(二) 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三) 公司聘請的律師。
(四) 其他人員。
五、 會議登記方法
1.登記時間:2016年11月18日(星期五)9:30-16:30
2.登記地址:浙江省紹興市新昌縣泰坦大道199號公司證券部
3.登記手續:
(1)個人股東出席會議的應持有本人身份證、股東帳戶卡;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的,應持有委託人身份證原件或者複印件、代理人身份證原件、授權委託書原件、委託人股東帳戶卡。
(2)法人股股東由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應持有本人身份證、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股東帳戶卡;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持有本人身份證、法人股股東單位介紹信和股東帳戶卡進行登記。
(3)異地股東可用信函或傳真方式登記(信函到達郵戳或傳真到達時間應不遲於2016年11月18日17時)
六、 其他事項
1.與會股東的交通、食宿費自理。
2.會議聯繫人:楊上鋒 電話:0575-86339263 傳真:0575-86026169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6年11月8日
附件1:授權委託書
●報備文件
提議召開本次股東大會的董事會決議
附件1:授權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
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託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1月23日召開的貴公司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並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託人持普通股數:
委託人持優先股數:
委託人股東帳戶號:
■
■
委託人籤名(蓋章): 受託人籤名:
委託人身份證號: 受託人身份證號:
委託日期: 年 月 日
備註:
委託人應在委託書中「同意」、「反對」或「棄權」意向中選擇一個並打「√」,對於委託人在本授權委託書中未作具體指示的,受託人有權按自己的意願進行表決。
證券代碼:603667 證券簡稱:五洲新春 公告編號:2016-008
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部分募投項目調減募集資金投入額
及變更實施主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概述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6〕2174號)核准,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5,060萬股,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8.80元,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44,528萬元,扣除本次發行費用總額4,310.16萬元後,募集資金淨額40,217.84萬元,上述資金於2016年10月18日到位,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上述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並出具了天健驗〔2016〕419號《驗資報告》。
2016年11月5日,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全體董事一致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減「年產50萬套高速精密數控工具機軸承、冶金軋機軸承技改項目」募集資金投入額的議案》,決定將該募投項目的募集資金投入額由17,870.00萬元調減至17,801.27萬元,調減額度為68.73萬元。該項目實施主體為本公司。該募投項目其他方面無變化。
同時,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全體董事一致審議通過了《關於通過子公司浙江富立軸承鋼管有限公司向孫公司紹興富進機械有限公司增資投入募集資金再由子公司吸收合併孫公司並相應變更募投項目實施主體的議案》,決定將「年產1800萬支汽車安全氣囊氣體發生器部件技改項目」募投項目的實施主體由紹興富進機械有限公司變更為浙江富立軸承鋼管有限公司。該募投項目實施地點無變化。
上述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交易行為。
二、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具體原因
關於調減「年產50萬套高速精密數控工具機軸承、冶金軋機軸承技改項目」募集資金投入額68.73萬元原因:「年產50萬套高速精密數控工具機軸承、冶金軋機軸承技改項目」是公司四個募投項目之一,該項目實施主體為本公司。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淨額40,217.84萬元,比預計減少68.73萬元,系本次發行費用總額比預計略有超出所致。為此,公司決定將該募投項目的募集資金投入額由17,870.00萬元調減至17,801.27萬元。該項目調減後的資金缺口由公司自有資金補足。
關於「年產1800萬支汽車安全氣囊氣體發生器部件技改項目」募投項目的實施主體由紹興富進機械有限公司變更為浙江富立軸承鋼管有限公司原因:紹興富進機械有限公司(簡稱富進機械)是公司募投項目「年產1800萬支汽車安全氣囊氣體發生器部件技改項目」的實施主體,富進機械是浙江富立軸承鋼管有限公司(簡稱富立鋼管)的全資子公司,公司對富立鋼管的直接持股比例為72.64%,直接和間接持股合計為100%(富立鋼管另一股東五洲貿易有限公司為公司全資子公司)。為規範有效使用募集資金,保障募投項目建設,公司決定向富立鋼管增資1,310萬美元(按出資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折合人民幣投入,其中使用募集資金投入8,721.57萬元,差額以自有資金投入),上述增資計入實收資本1,310萬美元,富立鋼管另一股東五洲(香港)貿易有限公司放棄本次增資權利,增資完成後富立鋼管註冊資本變更為2,655萬美元;富立鋼管增資完成後再由其向富進機械增資3,252萬元(其中募集資金3,251.82萬元,自有資金0.18萬元),上述增資計入實收資本3,252萬元,增資完成後富進機械註冊資本變更為5,252萬元。上述使用募集資金增資均通過募集資金專用帳戶進行和管理,募集資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營業務發展方向。上述向子公司和孫公司增資投入募集資金後,為減少管理層級,提高管理效率,公司決定子公司富立鋼管吸收合併孫公司富進機械,上述募投項目的實施主體也相應由富進機械變更為富立鋼管。該募投項目實施地點無變化。
三、詳細介紹新項目的具體內容
不適用。
四、新項目的市場前景和風險提示
不適用。
五、如新項目尚需有關部門審批,說明有關情況
不適用。
六、獨立董事、監事會、保薦人對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意見
1、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已發表明確同意意見。公司募投項目涉及兩個變更事項,一是「年產50萬套高速精密數控工具機軸承、冶金軋機軸承技改項目」 的募集資金投入額由17,870.00萬元調減至17,801.27萬元,二是「年產1800萬支汽車安全氣囊氣體發生器部件技改項目」的實施主體由紹興富進機械有限公司變更為其母公司浙江富立軸承鋼管有限公司。上述募集資金投入額調減系本次發行費用總額比預計略有超出、募集資金淨額略有減少所致,符合公司首發上市實際情況,符合募集資金使用要求;上述募投項目實施主體變更系子公司吸收合併孫公司所致,有利於減少管理層級,提高管理效率。除此之外,募集資金投向無其他變化。
2、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監事會已發表明確同意意見。2016年11月5日,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全體監事一致審議通過了上述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事項。
3、保薦人意見
(1)保薦機構不需要對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項目調減募集資金投入額的事項發表意見。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項目調減募集資金投入額系本次發行費用總額比預計略有超出、募集資金淨額略有減少所致,並不涉及募集資金投向變化。
(2)保薦機構對公司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主體的事項已發表明確同意意見。
國海證券保薦代表人通過與公司相關人員溝通,了解公司財務狀況及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進展情況,同時查閱了相關信息披露文件、董事會決議、獨立董事發表的獨立意見以及監事會發表的意見,對公司本次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的事項進行了核查。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五洲新春本次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和監事會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五洲新春本次擬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主體的事項,符合公司相關規章制度,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主體的事項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相關規定。保薦機構同意公司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主體的事項。
七、關於本次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相關事宜
上述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事項,均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八、上網公告附件
1、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有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2、國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變更的核查意見。
九、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