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經查,王天宇作為鼎信通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分別於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2月5日賣出鼎信通訊股票513,451股,又於2019年12月6日買入鼎信通訊股票40,000股。
12月31日,資本邦訊,鼎信通訊(603421.SH)發布關於持股5%以上股東收到青島監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公告顯示,鼎信通訊持股5%以上股東王天宇於2019年12月31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青島監管局2019年12月27日下發的《關於對王天宇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經查,王天宇作為鼎信通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分別於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2月5日賣出鼎信通訊股票513,451股,又於2019年12月6日買入鼎信通訊股票40,000股。
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青島監管局決定對王天宇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鼎信通訊主營低壓電力線載波通信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及服務,公司於2016年10月11日上市。
來源: 資本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