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提到頭盔大家都不會太過陌生,這個是繼口罩之後又一稀缺物品,與口罩的不同之處在於,口罩是為了應對肺炎疫情而產生稀缺的,疫情期間,沒有口罩有可能被感染,從而產生生命危險,而頭盔則是因為政策導向產生的稀缺,在各地政策落地以後,不戴頭盔,將會被罰款。
因為按照據統計的數據來看,摩託車、電動自行車、小汽車是導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最多的車輛。而摩託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死亡事故中,約80%為顱腦損傷致死;汽車交通事故中,因為不系安全帶被甩出車外造成傷亡的事故比比皆是。而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規範使用安全帶能夠將交通事故死亡風險降低60%至70%。從這個方面來看,規範使用頭盔確實很有必要,而且勢在必行,但是,在做這些之前,是不是應該多做些準備工作呢?
1、是不是應該統一頭盔生產呢?既然頭盔作為生命的保障,那麼其生產質量肯定是受到大家的關心的,可是對於一般個人來講,頭盔的質量如何,個人確實不好把握,也不可能直接去鑑定中心做鑑定,在加上,政策突然落地,頭盔的缺口必將很大,這個時候由政府統一頭盔生產將顯得十分有必要,一方面,可以統一頭盔質量,消費者不必擔心上當受騙;另一方面,在沒有購買到頭盔而由不得不上路的情況下,也不用擔心因為沒有頭盔而被罰款(政府不提供,而去罰款,最終應該還是政府買單吧)。
2、如果帶了頭盔,出了交通事故,頭盔的責任怎麼劃分?畢竟,如果一旦立法,那麼頭盔的質量也就是一個繞不開的話題,如果出了交通事故,因為頭盔質量不合格,這個時候,頭盔生產方是不是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為,在現在的條件下,如果你騎摩託車出事以後,有摩託車駕駛證的話,你就可以得到報銷補償,沒有駕駛證,就算是非法駕車,出了事情產生的醫藥費,醫保是不給於報銷的。同樣的,在立法以後,如果你駕駛摩託車沒帶頭盔,那麼肯定屬於非法駕駛,這種情況下,出了事情是不是自己兜?如果最終事故的結果認定主要責任在於頭盔(在頭盔質量合格情況下,撞擊不會導致死亡,但是,因為頭盔質量不合格,同樣的撞擊強度,人死了),那交通責任事故應該怎樣劃分,即使劃分責任屬於頭盔生產方,在廣大農村,你讓這些農民怎麼去找責任人?
3、如果頭盔立法,則應該是和駕駛證一起綁定。在這種情況下,每個駕駛人在考證的時候,如果合格則由交警部門給予駕照和頭盔,這樣就不會存在有駕照沒頭盔這種似四而非的狀況,同時,由交警部門提供頭盔,頭盔的價格更加容易監控,質量更有保障,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責任認定是頭盔不合格所導致的,那麼就可以直接找當地的交警部門承擔責任,而不會出現沒有責任人的情況。
以上的淺見,望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