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是一個很愛批評人的文學家,在我們那個舊社會,很有影響力,而且他的筆就如刀子一般,很多人都怕,是一個難得的人才。時代需要魯迅,所以出了個魯迅。可我們這個年代感覺更需要魯迅,卻找不到一個像魯迅一樣的說實話,說真話的文人,不知道是什麼原因造成的。
可以說每個時代都有每個時代的黑暗,總有光明照不到的地方,即便太陽再大,再亮,這個世界總還有一些陰暗的地方,是太陽從早到晚都無法照到。我們就來說舊社會的黑暗吧,太明顯了,大家都知道,那就是日軍侵華,內憂外患的時代,處處都見人心,是黑的。
所以魯迅在他那個年代就吶喊出了看客的心理,你我皆同胞,可你卻是看著同胞被欺凌,卻在一旁看戲一樣鼓掌,歡呼雀躍,讓人感到寒心,怎麼有這樣的同胞?說到這裡,今天想再跟大家分享一段魯迅很憎惡的一段語錄,揭露了時代的黑暗,讀完後令人感到痛心!
我自愛我的野草,但我憎惡這以野草作裝飾的地面。——魯迅
讀完魯迅這段語錄,很多人倘若只是從字面上去理解,就讀不出什麼意味來,讀這段語錄前,一定要先去看先生寫的《野草》,而這段語錄中的「野草」是指魯迅先生的的一些散文詩,雜文詩。「地面」則象徵著當時的黑暗的社會。
大家知道野草離開大地,是活不了的,地面是野草耐以生存的根基,就如人類生存的社會和國家一樣,很多愛國人士,如果讓他離開國家,也不如叫他去死。但是當時的國家卻不能滋潤它的子民使其繁榮昌盛,而且當時的社會更不能使人們安定幸福,有的只是無盡的苦難。
當時人如果只是受到一些苦難還好說,很多時候是死亡,生命如路邊的野草,是任人踐踏的,所以魯迅為了人民的命運感道憎惡。魯迅說過:「生命的泥委棄在地面上,不生喬木,只生野草,這是我的罪過。」
而魯迅說這句話的意思也是在說他的文章在自己看來真不是什麼時代的巨著,但是卻總有一些人來批評我的雜文一文不值,不值得去讀,還認為我的雜文就是對文壇的褻瀆,但我依舊要申明一下,我之所以要去寫這些東西,就是因為時代太黑暗了,「文在筆下,不得不寫」。
可以看出魯迅下筆的出發點,就是對社會黑暗的憎惡,倘若社會是光明的,魯迅大可棄筆不寫,但在當時那個黑暗的時代,魯迅做不到。因為魯迅還時常認為每個人的文章都是自己的產物,不論比人怎麼抨擊它,自己喜歡就好。這也就是魯迅說「我自愛我的野草,但我憎惡這以野草作裝飾的地面」的原因所在。
所以魯迅一直是在挑起時代的責任在執筆,在吶喊
他一直也是在開導廣大青年們要發揮出自己的一份熱,魯迅說:「願中國青年都擺脫冷氣,只是向上走,不必聽自暴自棄者流的話。能做事的做事,能發聲的發聲。有一分熱,發一分光。就令螢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裡發一點光,不必等候炬火。」
對於那些喜歡專門抨擊時代真實聲音的人,就是一些自暴自棄者流的人,他們見不得有人揭他們的短,說他們的痛處。所以時代是需要像魯迅這樣的文人來發出真實的聲音,吶喊出最響亮最真實的聲音。可我們這個時代,大家聽到了有文人在吶喊嗎?
不知道魯迅活在我們這個年代,該如何去面對這個快餐版的社會,該如何去面對這個網貸橫行的年代?該如何面對網絡當紅明星宣傳遊戲零充值的年代?該如何去面對這個戲子當道的年代,特別是網紅的出現,人類的心態更是醜陋到無邊,人人都爭鋒相仿,盲目攀比,盲目崇拜,無藥可救。
所以說魯迅很憎惡的一段語錄,揭露了時代的黑暗,讀完後令人感到痛心!大家對這段名言有什麼新的看法?或是更高的見解呢?不妨說出你的想法,在下方跟大家一起討論吧!或是覺得這句名言值得讓更多人看到,不妨動一動你的手指,分享點讚收藏下,這也是啟路文學最大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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