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無德不興,人無德不立。」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核心價值觀,其實就是一種德,既是個人的德,也是一種大德,就是國家的德、社會的德。」因此,「必須加強全社會的思想道德建設,激發人們形成善良的道德意願、道德情感,培育正確的道德判斷和道德責任,提高道德實踐能力尤其是自覺踐行能力,引導人們嚮往和追求講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形成向上的力量、向善的力量。」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首先要培植一種有益於國家、社會、他人的道德。
道德是由一定社會的經濟關系所決定的特殊意識形態,是以善惡為評價標準,依靠社會輿論、傳統習慣和內心信念所維持的、調整人們之間以及社會之間關係的行為規範的總和,具有自律性、穩定性和廣泛性等特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在當今中國社會精神生活領域佔主導和引領地位的價值觀念,包含國家、社會、個人三個層面。個人層面的價值準則為人們判斷行為得失提供了基本標準,「愛國、敬業、誠信、友善」不僅要注重人與人之間關係的協調,更要重視個人與國家、個人與社會關係的協調。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反映了廣大人民的共同意願,協調和處理個人與國家的關係,就是要看是否符合這個共同意願。建設「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會,是當代中國人民的普遍訴求,協調和處理個人與社會的關係,就是要看是否有利於滿足這個訴求。可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於公民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建設具有重要作用。
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道德建設,應當注意和把握以下三點。
突出道德建設主體。公民是道德建設的主體。在價值哲學語境中,公民既是現實的具體存在,又是一種社會關係範疇。無論是從現實主體,還是從關係範疇看,道德建設的主體都呈現出很強的差異性,不同主體由於其在社會中的身份、地位不同,在道德建設中的作用也不盡相同。
當前,在充分調動社會各個層面積極性、重視各類主體道德建設的同時,特別要強調領導幹部、青少年、先進典型、農民工等四類主體在公民道德建設中的特殊地位,突出他們的引領、示範、影響作用。各級領導幹部是精神文明建設的標杆,在公民道德建設中具有先導性。道德建設要牢牢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通過有力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建設和堅決的反腐敗鬥爭,使他們成為講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模範。青少年是家庭、社會、國家、民族的未來和希望,其道德狀況不僅是整個社會風尚的重要表現,還代表著公民道德建設的遠景。要協調家庭、社會和國家形成合力,加強和改進以德為先的國民教育,使廣大青少年成為具有良好思想品德的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要通過創新先進典型的選樹和宣傳方式,增強先進典型的感染力,進一步發揮先進典型在公民道德建設中的示範性效應。農民工是城市運營建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主力軍,對於公民道德建設效果影響明顯。要針對農民工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道德建設活動,切實提高農民工的道德素質。
創新道德建設內容。道德是一種規範,更是一種信仰。遵守道德規範必須以道德信仰為精神支撐,才能持之以恆;道德信仰只有依靠道德規範來保障,方能落到實處。因此,公民道德建設必須將規範建設與信仰建設結合起來,將完善條文規範與塑造內心世界結合起來,將遵守道德規範與敬畏道德信仰結合起來。
道德信仰重在培育。要切實加強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想培育,講清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西方以個人主義為核心的價值觀之間的區別,引導人們作出正確的價值判斷和道德選擇。
道德規範貴在具體。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了以「三個倡導」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三個倡導」結合時代發展新特點,將公民個人的道德規範概括為「愛國、敬業、誠信、友善」,使廣大公民在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等方面有了基本的規範遵循。不同行業的公民肩負著不同的職業責任,除了要遵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所提出的基本道德規範外,還應有不同的職業操守和自我規約。家庭美德關係到正確認識和處理夫妻、長幼、鄰裡關係,要認真總結中央《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提出的「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儉持家、鄰裡團結」20字家庭美德十多年來的經驗,進一步凝練出簡明扼要的家庭美德。
改進道德建設方式。要實現道德信仰和道德規範大眾化,需要關注道德實踐方式的創新。要隨著意識形態領域發生的變化,積極探索道德建設新形式、新途徑、新方法,堅持採取理論教育與實踐活動相結合、灌輸與互動相結合、道德榜樣示範與群眾自我教育相結合、制度化手段與非制度化方式相結合、大眾傳媒引導與文學藝術感化相結合的舉措,積極推進道德話語方式和語言形態創新,多講既接天線又接地氣的真話,增強道德建設的生動性和多樣性、影響力和感召力。要大膽探索、綜合運用多種方式創新公民道德建設的形式和途徑,高度重視政策制定及制度設計,建立健全利益導向機制,充分發揮政策、法律和制度等的導向作用,調節和處理好各種利益關係之間的矛盾,特別是追求物質利益和提高思想道德素養之間的關係,使道德的積極踐行者在精神和物質上都能獲益,實現德福配享、德福一致。 (作者李澤泉系浙江科技學院核心價值觀研究中心主任、特聘研究員,本文為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立項課題「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道德路徑研究【14NDJC190YB】」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