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醫生被患者殺害 事隔3年家屬再追醫院管理責任

2020-12-09 搜狐網

  南都記者 陳顯玲 實習生 黃慧玲

  27歲的超聲科女醫生孫明嶽,3年前死於患者刀下。

  這場慘劇當時未獲廣泛關注:在大連市第二人民醫院B超室,甲狀腺癌患者王勇認為醫生此前「檢查時下手太狠」,半個月後攜刀入院,在孫明嶽身上刺了46刀,追捕中跳樓自殺。

  孫母王雅梅,一名老護士長,與醫院拉鋸79天後達成補助協議。3年後她發現行兇者當時違規就醫,再次憤而追討醫院的管理責任和「社會責任」。

  王雅梅稱不甘女兒死得「無聲無息,沒給社會一點警示」,而醫院則認為自己在這起「突發刑事案件」中並無責任。

  B超室殺醫,癌症患者自盡

  「孫大夫在嗎?」2011年4月19日早晨,大連市第二人民醫院(以下簡稱二院)主樓旁邊的兩層小樓,二樓超聲科的門被一個年輕人推開了。

  離門口最近的盧醫生看見一個身高約1 .75米的男子,回頭喊了孫明嶽一句,「小孫,是找你的嗎?」

  孫明嶽從掛著帘子的3號B超室走出來,卻被男子推了進去,一個同事聽到了一句嘟囔,「我弄死你」,很快,傳出了孫明嶽的尖叫,慢慢變成呻吟。

  衝進門去的兩名候診患者看到,躺在地上的孫醫生滿身是血,男子拿著15釐米長的尖刀,奪門逃走。

  大約半小時後,醫院附近一棟高層公寓的保安和住戶發現,被警察追捕的男子從22樓的消防通道口跳下,自殺身亡。

  報警、喊保安、聯繫急救……超聲科在場的7位醫生和多位患者亂作一團。

  當時,千裡之外的內蒙古扎蘭屯市,52歲的護士長王雅梅正在診所忙碌,手機沒有開機,直到中午,才接到輾轉傳來的消息,「女兒被捅了兩刀」。她趕緊回家打包了紗布、脫脂棉、被單等護理用品去趕飛機。

  「可別留疤,再過三個月女兒還要穿婚紗結婚呢」,一路上,王雅梅心裡很亂,她從業30多年,將自己的行醫夢想嫁接在女兒的前途上,幫女兒選擇了醫學專業,後來又勸說做院長助理的女兒換崗位,成了直接接觸患者的超聲科醫生。

  那是醫院近年來最掙錢的科室,王雅梅知道女兒一天要做上百個B超檢查。她勸告女兒不要對患者多說病情,以免和主治醫生不符,引起糾紛。

  但衝突還是發生了,兇手是女兒檢查過的一個特殊患者。

  孫的同事張醫生認出,這名患者兩天前曾來醫院尋找丟失的醫保卡,問過自己孫大夫在不在。那天孫明嶽正好休班。

  警方很快查清,他名叫王勇,26歲,大連一個普通家庭的無業者。事發半年前,王勇被發現患有甲狀腺癌,進行了切除手術,治療花光了積蓄之後,他的病再次復發。而罹患癌症一事,家人一直瞞著他。

  案發前半個月,王勇獨自到二院檢查。按照操作原理,孫明嶽需要將B超儀器的探頭接觸病灶部位表面。檢查中王勇感覺頸部疼痛難忍,不過當時並未與孫明嶽發生口角。

  「回家說檢查時年輕的女大夫下手太狠,把他的甲狀腺捅壞了。我們當時勸他說跟大夫無關,但是他也不說話」,王勇父親王洪禮事發後告訴警方,兒子性格內向、膽小,所以夫妻倆向他隱瞞了甲狀腺癌的病情,切除手術後他的心情沒有好轉,甚至有點精神抑鬱。

  王勇17歲時曾到大連市精神病院做過心理諮詢,檢查判斷他有96%的可能為神經症患者,有明顯抑鬱傾向,醫生曾提醒家屬嚴防自殺。

  慘劇發生的早晨,王勇出外給媽媽打電話訣別,王洪禮在家裡發現了兒子寫下對醫生充滿仇恨的紙條,「醫院裡沒一個好人,別相信醫院」,但他的外出尋找並沒能阻止兒子的尖刀。

  「明嶽已經不在了」,登機前夕,王雅梅接到女兒傷重不治身亡的噩耗。

  從悼詞開始的爭執

  深夜飛到大連後,王雅梅被安排在醫院旁邊的一家酒店,醫院和大連市衛生局的領導先後來看望,她得知女兒「因檢查手重被捅了9到11刀」。

  王雅梅二姐王雅琴回憶,事發後第三日,醫院領導到酒店房間,與家屬商量追悼會並讓家屬「提要求」。

  但雙方在悼詞上最先起了爭執,醫院準備的悼詞是「遭受了突如其來的不幸」,這令家屬感到不滿,他們希望改為:「一名對醫生充滿仇視、對生命充滿絕望的甲狀腺癌症晚期患者持刀闖入醫院B超室,向正在工作、毫無防備的B超大夫孫明嶽連刺數刀……」

  雙方意見不統一,隨後關於「提要求」又加劇了矛盾,孫明嶽家屬拒絕了立即舉行追悼會的建議,和院方捲入了長達79天的善後處理糾紛。

  孫明嶽年幼時父母不和離婚,後又各自再婚。醫院提出在工亡保險補償之外給予一次性補助,讓生父生母將「要求」統一後寫在一張白紙上。

  事發後第4日,孫明嶽家屬第一次提出「要求」:生父要求解決就業和補助個人100萬元,王雅梅提出了給女兒申報烈士,為女兒未婚夫更換工作,替女兒表哥解決大連戶口,在大連解決100平方米以上住房。

  工作和戶口的要求,王雅梅很快放棄了,家人不支持,醫院也拒絕了。「當時腦子很亂,不知道該提什麼,也沒和家人商量,就把生活中家人的困難都說了」。

  但她多次堅持的要求是「一套大連的房子」,即使在和醫院協商中房子面積一再縮減,但她仍然以親屬都驚訝的態度堅持著。

  在王雅梅當時潦草的日記中,她如此設想,「明嶽火化後,骨灰撒入大海,自己留在大連,把女兒的遺物陳列在一個房間,衣物、照片、書籍……自己可以每天像陪伴女兒一樣,這是活下去的支柱和唯一心願」。

  她還對院方表示,房子最好在市內,離醫院近些,以後自己可以義務為醫院打工,完成女兒未竟的事業。

  但雙方並未達成一致,衝突在事發20天後的第一次溝通會上被引燃。

  在這次溝通會上,院領導表態說這是一起突發的刑事案件,院方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目前家屬提出的要求過高,無法滿足,希望他們尊重死者,面對現實,儘快拿出切合實際的要求協商。

  「警方在會上說,明嶽檢查手重招致殺身之禍,其實只是兇手遺書的片面之詞,這種不客觀不公平的說法將使明嶽死不瞑目;院長把20天來的家屬要求依次讀出,讓人感覺家屬不斷提要求,但是醫院一直不說能給到多少」,溝通會現場,王雅梅當場暈倒,一片混亂。

  事發後一個月時,二院第一次通過律師事務所明確提出,在支付工亡保險外,一次性支付家屬20萬元,「這個數額加上醫院的說法,不是坐實了明嶽是犯錯被殺的嗎?」孫明嶽家人拒絕了。

  直到2011年7月4日,二院和家屬終於籤訂協議,除了工亡保險43萬元外,一次性補助家屬60萬元,後來經法院裁決,王雅梅、生父和繼父各得20萬元。

  在二院的善後記錄中顯示,長達79天時間裡,醫院承擔了20多名家屬食宿,每天安排4名幹部24小時陪護,支出食宿交通和喪葬費用10多萬元。

  二院認為孫明嶽生父母各組家庭,積怨很深,他們在內部財產分配上的嚴重分歧幹擾了事件處理,而家屬質疑院方處理欠缺人性化,對已逝醫生沒有公正評價,給逝者親人造成「二次傷害」。這場在雙方看來都是「不堪回首」的拉鋸,在3年後卻再次揭開傷疤。

  意外發現違規行為

  當年的協議書寫明,雙方應保守協議秘密,不得向他人或在網絡、媒體上披露。

  協議同時約定,孫明嶽家屬如幹擾醫院的工作秩序或做出影響醫院聲譽的行為,醫院有權要求家屬退還補助金並賠償利息。

  協議籤署後,躺在殯儀館冰櫃79天的孫明嶽,骨灰被撒入大海。對於追悼會上沒有公布孫明嶽的死因,王雅梅始終耿耿於懷。她在大連留了下來,「為了陪伴大海中的女兒」。她找到新的護理工作,參加失獨家庭聚會,一切似乎就這樣回歸了平靜。

  但在孫明嶽三周年祭日將近,她在網絡上開始了新的「聲討」。

  「他們說了謊」,2013年6月,王雅梅從警方審理孫明嶽被殺事件的記錄中,意外發現:醫生顧某明知兇手有精神疾病,不掛號直接介紹給內科門診醫生看病,醫生單某在兇手沒有監護人陪伴情況下,借用他人名義開具B超單。另外,法醫鑑定記錄中,女兒身體上刀痕有40多處,而不是當初院方告知的「9到11刀」。

  王雅梅註冊了「痛失女兒的母親」微博帳號,表達自己的憤怒。她將控告信寄往自認能「主持公道」的各個部門,質疑二院管理混亂,醫生違規行醫,B超室沒有導診護士,患者隨意出入,事發後二院隱瞞事實,包庇違規醫生。

  對此,二院在今年2月上報大連市衛生局的材料上表示,醫生顧某和單某對行兇者王勇的診療行為,與孫明嶽被害案件的發生沒有因果關係。

  醫院解釋,行兇者王勇雖未按照正常程序掛號,但醫生單某認為王勇嚴重焦慮和抑鬱後,建議他去精神病醫院檢查,王勇因經濟原因拒絕了。即使當時確診患有精神疾病,醫生對王勇後來的行兇也無法預料。

  「對行兇者的就診過程,醫院是在2014年2月收到孫明嶽家屬的控告信才第一次知曉,案件的發生原因及詳細經過的筆錄醫院是第一次見到,在不了解細節的情況下,何談隱瞞和包庇?」

  王雅梅如今還沒有收到任何部門給她的回覆,她堅持要一個公開的道歉,「我只希望醫院認識到錯誤,公開事實、規範管理並警示社會,否則我女兒不是白死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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