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稱,針對流浪漢睡橋洞下影響市容,廣州某些地方澆築水泥錐應對。記者調查證實,廣州白雲區、天河區確有多處天橋和高架橋底,澆築了水泥錐,卻沒有單位站出來認領。街坊稱,這些地方曾有流浪漢聚集,自打有了水泥錐,流浪漢被迫遷走了。
冰冷的水泥錐,加劇了流浪的沉重感。無所依靠,遭遇鄙夷與驅逐,惶惶終日而難心安……很多地方,管理者對「麻煩人群」的偏見,從未消失,也帶給他們深沉的苦難。言語攻訐、肢體欺凌,已是他們的生活痛楚;而水泥錐式的桎梏,更讓他們忍受著煎熬。
可以想見,天橋和高架橋下,面對那森森陰鬱的「尖刺」,那些流浪者殘破的夢,註定無處安歇。
或許,「水泥錐」的建造動機仍還存疑;或許,流浪人群只是被誤傷了一回。事實上,我們寧願相信,所有城市所有人,都不會懷有如此「惡意」。只是,流浪漢利益受損、生活遭困,已是客觀發生的現實。「水泥錐」加諸流浪者的傷害,無論是否屬於「誤傷」,終究確已發生。它們就像一顆顆堅硬的釘子,刺痛我們的心靈。
無可否認,天橋底、高架橋下,不是流浪漢的應歸之所。在「住有所居」的生活形態下,誰都應有立錐之地。但一個不曾提供充分救濟的社會,想必也缺乏安排流浪漢的命運的底氣。
事實上,長期以來,救護站等救濟部門,並沒能對流浪漢形成足夠的庇護力:其運作模式的老舊,管理思維的高姿態,早就飽受詬病。一方面,流浪者必須讓渡部分行動自由,才可換取管吃管住之待遇;另一方面,救助站多千方百計遊說受助人員返鄉,不時觸痛懼歸者的心結。
在完善、人性的救助體系建構之前,給流浪者容得下身的喘息空間,當為底線。誰也沒有理由,將他們驅至悲情的角落。所謂「市容的整潔」、「路人的觀感」,從來不足以支撐驅趕的正當性。因為,「城市」作為人類群居的高級形式,靈魂深處就流淌著開放與包容的血液。一城之內、私域之外皆當分享空氣、陽光,以及天橋下的一方陰涼。就產權歸屬而言,流浪漢有權安睡橋下,既然它不屬於任何人又屬於任何人。當一群人,高喊自以為彪悍的說辭,趕走另一群人,則演變為剝奪而非清理。
成熟的城市,當能包容不同人不同文化,流浪者作為一個群體,理當謀得一席生存之地。儘管每個人都追逐感官的愉悅,但在流浪者的生存之憂面前,顛倒價值的次序是可恥的。潔淨的橋底,不只是安居者的風景,也是漂泊者的生活。為風景犧牲生活,難稱是正常社會的作為。那些鋒銳的水泥錐,映照著治理邏輯的幼稚與僵硬。
蔣 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