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券商中國
作者:券商中國
債券交易業務又見券商被罰。
近期,川財證券收到三張罰單,公司副總裁、固收部總經理、投資經理均被處罰,都涉及到債券交易業務。證監局發現債券交易的投資決策、交易執行、風險控制、清算交收等關鍵崗位存在混合操作等問題。
事實上,今年以來多家券商因在債券交易業務中存在內部管理混亂等問題,已被行政監管。其中在6月30日,證監會連開7張監管函,涉及5家券商和多名從業人員。
川財證券多人被罰
12月9日四川證監局披露對川財證券副總裁吳瓊採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公開資料顯示,吳瓊在2013年至2018年期間分管自營業務,後來在2018年至2020年分管資產管理業務。
四川證監局表示,經過調查發現,川財證券在開展債券交易業務過程中,存在三大問題,吳瓊對以下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一是債券交易業務部門經營管理混亂,債券交易部門崗位人員未有效隔離和管理,債券交易的投資決策、交易執行、風險控制、清算交收等關鍵崗位存在混合操作。
二是債券交易行為管控不足,部分業務人員利用個人通訊工具詢價,部分交易詢價記錄缺失,個別交易存在先成交後申請的情況。
三是交易對手和交易債券管理不到位,資管產品投資債券的交易中,存在買入的債券未入池公司債券池白名單的情況。
據了解,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三條、《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關於規範債券市場參與者債券交易業務的通知》(銀髮〔2017〕307號)第二條等規定。
四川證監局還對川財證券固定收益部總經理安健出具警示函,固定收益部也出現債券交易業務經營管理混亂等情況。此外,固定收益部的投資經理趙彤也被處罰。
根據川財證券2019年年報顯示,公司固定收益投資業務為自營業務範疇,彼時公司稱,固定收益投資業務在有限淨資本規模下保持較高絕對收益水平,全年投資交易安全穩定。2019 年,公司證券自營業務實現營業收入1.03億元,同 比下降7.63%,其中投資收益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1.47億元。
去年9月,川財證券因內控問題已因內部控制不完善,相關人員對法律法規理解不到位,專業能力不足,合規管理和風險控制尚未有效嵌入業務條線等問題,被四川證監局要求整改,並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
債券交易監管保持高壓態勢
隨著近年來債券風險事件頻發,券商相關債券業務也面臨更加嚴格的監管。
華東一位券商人士表示,部分中小券商債券業務一直是粗放型管理,利益導向、業績導向。如今,在「去槓桿」經濟背景下,容易出現風險問題,證券公司應加強風控。
就在今年6月,證券會一口氣發出7份罰單,對萬和證券、中郵證券、華寶證券、山西證券和紅塔證券5家券商採取行政監管措施,均與債券交易業務有關。主要包括內部經營管理混亂、合規管控不足、關聯交易制度不健全等問題。
比如證監會發現山西證券合規管控不足,業務部門自行處理自律組織要求的調查事項,未及時通知合規負責人及合規部門;關聯交易制度不健全,關聯方管理未涵蓋企業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企業的重要上下遊企業;詢價監控落實不到位,仍存在部分債券投資交易人員使用個人通訊工具開展詢價活動且無詢價電話錄音。
又如華寶證券也被查出問題,具體為債券自營業務投資決策、交易執行崗位混合操作;系統功能不完善,資管業務部分交易採用紙質審批,未及時查明並處置系統內交易類型保存錯誤、交易要素不一致、數據重複等情況;合規部門未有效監控債券交易詢價記錄內敏感信息。
中郵證券被發現人員崗位混同,投資決策、風險控制和交收結算等關鍵崗位兼任,混合操作。二是異常交易缺乏管控;三是信息監測系統建設不完善,債券審批環節未全部納入系統管理;四是自營遠期業務交易對手管理制度缺位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