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網站昨天通報全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12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其中涉及北京的6起案例,多涉及公款旅遊、違規收受禮金、公款消費、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等。
■北京6起案例
1.北京工美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公款旅遊問題。北京工美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於2013年3月23日至29日組織集團班子成員、總部處長以上領導幹部及所屬各單位正職領導共64人赴雲南,兩天考察邊貿集市,其餘時間遊覽景點;4月14日至19日、21日至26日,組織總部處級以下人員及各單位副職領導共98人分兩批赴河南,兩天考察玉石市場,其餘時間遊覽景點。工美集團及下屬單位以公款支付相關費用共計85.953萬元。李節、楊中俊參加了赴雲南和第二批赴河南的考察。經北京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分別給予李節、楊中俊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西城區市政市容委副調研員王麗菊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5年5月16日,王麗菊之子在東城區某酒店舉辦婚宴。其間,王麗菊先後收取同事和下屬給予的禮金共計1.21萬元。經西城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麗菊黨內警告處分。
3.北京國控經貿公司黨總支書記兼執行董事陳書銀公款消費問題。陳書銀為感謝上級單位領導對國控經貿公司的幫助,指派公司財務科科長張某某購買5000元購物卡用於送禮。陳書銀將購物卡贈送上級單位領導,對方未予接受。陳書銀遂於2013年12月至2014年7月間將5000元購物卡全部用於個人消費。經海澱區紀委常委會議討論決定,給予陳書銀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北京花市小學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問題。2014年8月29日,北京花市小學收到東花市街道送來的活動經費5000元轉帳支票。經過黨支部書記兼校長郝海鷗、副校長賈靜、德育主任周文敬、教學主任楊磊等人商議決定,由會計劉春英用該支票購買5張面值1000元的購物卡,郝海鷗、賈靜、周文敬、楊磊、劉春英各分得一張。經東城區教育工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郝海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分別給予賈靜、周文敬、楊磊黨內警告處分;經東城區教委主任辦公會研究決定,給予劉春英行政警告處分。
5.北京青年政治學院附屬中學公款消費問題。經校長姜源同意,該校將會議費結餘4.5104萬元以儲值卡和押金條形式作為預留款存放於密雲某度假村;2013年6月至2014年11月,該校在上述度假村使用已預留款開會,違規提高會議費標準,且安排保齡球、景點參觀等娛樂活動,相關費用共計2.6641萬元。經朝陽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姜源黨內警告處分。
6.房山區城關街道田各莊村公款旅遊問題。田各莊村於2013年7月13日以考察名義組織村內黨員88人到西安、延安等地旅遊,支出集體資金22.06萬元;另於2013年7月31日以考察名義組織村民代表81人到北戴河等地旅遊,支出集體資金73509元。經房山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分別給予高國良、高志國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