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師範大學2017年招生章程

2020-12-09 中國教育在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山西師範大學

  院校代碼:10118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形式:全日制

  學校地址:校本部: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貢院街1號

  體育學院: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解放東路355號

  臨汾學院: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鼓樓南18號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山西師範大學設立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四條 山西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西師範大學的本、專科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設在學生處。

  第五條 山西師範大學紀委、監察室等相關單位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事業計劃,綜合考慮地域、生源質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報名人數、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在參考往年分省招生計劃的基礎上,按照「優化專業分配結構,相對穩定」的方法,制定學校分省來源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審批備案,並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將預留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的招生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解決平行志願投檔同分段考生。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學校實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結合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學生。

  第八條 山西師範大學對考生體檢的要求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學校體育類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要求:男性身高不低於170釐米,女性身高不低於160釐米。

  第九條:免費師範生錄取

  我校2017年在山西省繼續實施免費師範生教育計劃500名,分地市分專業計劃如下:

  報考免費師範生的考生進檔後分生源地市按各專業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專業進行錄取;

  錄取時生源所在地市以高考電子檔案中戶口所在地為準。

  1、文史類、理工類專業錄取:

  進檔考生專業錄取採用專業志願優先方式。

  專業志願優先即對同一專業志願順序的考生根據計劃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出現考生成績並列時進行單科成績比較,單科分數高者優先進入報考專業(文史類單科排序為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單科排序為數學、語文、外語)。同一專業志願順序考生未被錄取,不得錄取下一專業志願考生;對同一專業志願順序考生錄取後,計劃未滿有缺額,按下一專業志願順序根據成績從高到低錄取,依次重複操作,直至處理完所有志願。對未被所報專業志願錄取,同時又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參照考生所填報的相關專業志願,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取滿額並符合培養要求的專業。不能滿足專業志願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2、藝術類專業錄取

  在文化考試成績及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相應科類和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執行生源所在省該類專業的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以專業志願優先原則按如下方式錄取:

  音樂學:

  分生源地市按專業計劃數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參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美術學:

  分生源地市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為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排隊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參考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3、體育類專業錄取

  在文化考試成績及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相應科類和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執行生源所在省該類專業的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以專業志願優先原則按專業成績排隊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參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第十條 非免費師範生錄取原則

  一、文史類、理工類專業錄取:

  (1)對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進檔考生專業錄取採用專業志願優先方式。

  專業志願優先即對同一專業志願順序的考生根據計劃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出現考生成績並列時進行單科成績比較,單科分數高者優先進入報考專業(文史類單科排序為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單科排序為數學、語文、外語)。同一專業志願順序考生未被錄取,不得錄取下一專業志願考生;對同一專業志願順序考生錄取後,計劃未滿有缺額,按下一專業志願順序根據成績從高到低錄取,依次重複操作,直至處理完所有志願。對未被所報專業志願錄取同時又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參照考生所填報的相關專業志願,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取滿額並符合培養要求的專業。不能滿足專業志願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2)對非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

  一志願投檔的進檔考生專業錄取採用專業志願優先方式。

  非第一志願投檔的進檔考生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方式。

  (3)旅遊管理(為航空業培養)的考生,文化課成績須達到山西省為該專業劃定的最低控制線且專業測試合格,分科類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為考生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測試成績換算成百分制後各佔50%(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750×100×0.5+專業面試成績÷600×100×0.5),綜合成績相同時參考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4)對於江蘇省考生,實行「先分數後等級」的錄取規則,即對進檔考生先按投檔分數排序,投檔分數相同時,優先錄取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排序較高者,如選測科目等級再相同,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

  (5)浙江省考生,錄取時執行《浙江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於印發<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的通知》(浙高招委[2017]1號)相關規定。

  (6)部分專業實行按類招生,每個專業類包含若干個不同專業,其中部分專業類同時包含師範專業和非師範專業。被按類招生專業錄取的考生,根據考生興趣、專業培養需要和相關專業分流規定,將在大學二年級初或二年級末分選具體專業。按類招生的有:

  化學類:包括化學、材料化學;

  生物科學類:包括生物科學、生物技術、生物工程

  (7)我校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

  (8)報考臨汾學院空中乘務專業考生,必須為山西師範大學旅遊管理(為航空業培養)專業測試合格考生。進檔考生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二、藝術類專業錄取

  在文化考試成績及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相應科類和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執行生源所在省該類專業的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以專業志願優先原則按如下方式錄取:

  音樂表演:

  分行當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中聲樂16人,鋼琴14人,手風琴2人(如一志願有缺額則依次增加至鋼琴和聲樂);民族樂器16人(其中:竹笛2、嗩吶2、板胡2、二胡2、琵琶4、古箏2、揚琴1、民族打擊樂1,以上項目一志願如有缺額,按上述行當順序依次增加至有生源行當,每個行當至多增加1人,如還有缺額則依次增加至鋼琴和聲樂);西洋樂器16人(小提琴3、大提琴2、低音提琴1、小號2、圓號2、長號2、大號1、雙簧管1、大管1、西方打擊樂1,以上項目一志願如有缺額,按上述行當順序依次增加至有生源行當,每個行當至多增加1人,如還有缺額則依次增加至鋼琴和聲樂),專業成績相同時參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舞蹈學

  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參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其中男生16人,女生16人,如一志願男生(女生)有缺額,則增加至女生(男生)。

  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

  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參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書法學

  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0.4+文化成績/7.5*0.6)從高分到低分排隊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參考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

  山西省內考生: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參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山西省外考生: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為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排隊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參考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廣播電視編導、戲劇與影視文學

  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為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排隊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參考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臨汾學院藝術類專業

  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參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三、體育類專業錄取

  在文化考試成績及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相應科類和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執行生源所在省該類專業的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按如下方式錄取:

  1.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第一志願採用專業優先錄取方式。

  3.第一志願考生錄取結束後,若仍未完成錄取計劃,錄取非第一志願的考生,錄取辦法採用專業成績優先的錄取方式。

  4.運動訓練和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實行單獨招生,文化考試參加由國家體育總局命題的全國統一考試,體育專業測試按照國家制定的統一測試標準由我校組織實施。在文化和專業成績達線的基礎上,根據綜合評價擇優錄取,並報國家體育總局、各省(區、市)招生考試部門批准、備案。

  四、高水平運動隊錄取

  1.考生須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

  2.對於設置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統一考試省份的考生,須參加與本人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對應項目的省級統測併合格。

  3.對達到我校劃定的單考考生國家統一文化課考試合格資格線的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或國際健將稱號獲得者,學校根據高水平運動隊建設需求,按體育專項考試成績擇優單獨錄取(此類考生確定並公示的入圍人數不超過本校當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的20%)。

  4.少數體育專項考試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的考生(須達到我校制定的分項考試標準以上),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65%(此類考生確定並公示的入圍人數不超過學校當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的30%)。

  5.其他優惠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文件執行,以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優惠資格為準。

  6.對於二本線,在上海市、浙江省以及其他合併本科錄取批次的省份,按照相關省份確定的相應最低錄取控制線執行。

  7.考生在文化成績符合對應優惠條件後依據招生計劃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經公示後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學校執行國家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辦規定的加分政策,原則上同意各省(市、自治區)招辦降分政策。凡加分考生我校將按加分後的總成績排隊錄取,分數相同時優先錄取實考分高的考生。

  第五章 學歷 學位證書

  第十二條 我校各學院學生學習期滿,按照專業教學計劃修滿規定學分,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及有關規定者,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頒發學歷、學位證書名稱:山西師範大學

  臨汾學院體現「臨汾學院××專業」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三條 嚴格執行山西省物價局批准的收費標準。

  第七章 其 它

  第十四條 藝術類、體育類及提前單獨招生錄入我校的學生,進校後不允許轉專業。

  第十五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在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報到後三個月內我校將對新生進行複查,凡在高考報名、考試、體檢等環節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學校將取消錄取資格。

  第十六條 學生在校期間,我校設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設有困難學生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經濟困難學生還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或參加學校提供的勤工助學活動。

  第十七條 本章程僅適用於2017年度山西師範大學所屬校區普通本科、高職招生工作。

  第十八條 本章程自公布起開始執行。以前我校有關普通本科、高職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十九條 在招生諮詢過程中我校諮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願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條 國家招生政策調整時,以新的國家招生政策為準。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由山西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山西師範大學網址:www.sxnu.edu.cn

  招生辦電話:0357-2051067 郵編:041004

  通信地址: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貢院街一號

  山西師範大學臨汾學院網址:www.sxsdlfxy.cn

  招生辦電話:0357-2580836 郵編:041000

  通信地址: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鼓樓南大街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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