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而言,就是通過創新組織管理體系,加強頂層設計,完善文化金融政策體系,加大政府支持,建立平臺信息庫,推進市場化運作,構建文化金融產品和要素平臺來進一步完善中介服務體系。創建文化金融合作實驗區,搭建了文化金融融合創新的山東模式。具體來說,包含以下四個方面:
(一)完善頂層設計,理順文化金融融合發展體制機制。
創新管理體制,重塑文化產業聯席會議制度。也就是說下一步我們要在省級層面率先立足「大文化產業」發展格局,建立省級政府文化產業聯席會議制度, 由宣傳部、發改委、文化廳、旅發委、科技廳、新聞出版廣電、體育、商務、經信、農業等涉文化產業的部門組成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和融合的宏觀指導、協調和服務。文化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扶持資金由聯席會議統籌安排,進一步促進文化產業與金融、科技、農業、旅遊、體育和製造業的深度融合,提升區域文化產業對於經濟社會的拉動和引領作用,共同謀劃大的文化金融融合格局,為文化金融融合打下良好的組織基礎。
完善信息交流共享平臺建設。加強多部門信息交流與供給,實施「網際網路+」背景下的「文化+」政策的疊加,使疊加服務進一步升級,加強多部門信息供給與交流,提升文化企業特別是小微文化企業的發展,打破文化企業與金融機構信息不對稱的局面,提高指導區域文化產業發展和為文化企業提供針對性服務水平,形成文化企業與金融機構信息共享機制,降低文化產業發展與金融融合的成本,確保文化產業高效發展與金融運行安全有序。
推廣「山東省文化金融綜合服務中心」融資+融智模式。發揮山東省區域文化產業研究院的智庫平臺功能和山東省金融超市的投融資平臺功能,全面優化線上模版設計、基礎信息收集和整理等基礎工作,完善提升「文化企業路演平臺和文化企業信息庫、重點文化產業項目庫(ppp項目庫)、投融資機構信息庫、文化企業投融資信息庫」,實現產品共享、客戶共享、渠道共享、信息共享。
(二)培育文化市場主體,構建文化金融中介服務體系。
加快企業治理模式創新。通過合併、劃轉、轉讓等方式,推動優化國有文化資產結構布局,做強做大國有文化企業。推動轉制文化企業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結構,使國有文化企業把社會效益優先、實現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雙效統一,為山東的文化產業的發展做出引領和推動作用。
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加強對創業主體的孵化、培育、輔導和服務,推動小微文化企業高質量、高水平發展,向「新、特、優、專、精」發展。充分發揮現有文化產業園區和孵化器的作用,大力發展科技型、創新型、融合型的小微文化企業。推動關聯性較強的科技型、創新型、融合型文化企業向文化產業園區和綜合孵化器集中,綜合運用政產學研資等各種資源,促進小微文化企業形成產業集聚,解決單個小微文化企業市場風險承載能力有限的問題,並通過產業鏈上下遊延伸和橫向關聯集成,形成文化產業集聚優勢。
加快文化產品市場和生產要素市場建設,發展市場中介組織的作用,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文化市場體系。也就是說支持發展文化信息、文化金融、文化版權、文化技術、文化人才、文化產品等要素市場,加快文化產業服務平臺建設,搭建文化政策信息平臺、文化投融資服務平臺、版權查詢交易和評估平臺、技術研發平臺、以及文化產業的人才交流平臺,降低文化市場交易成本,提高市場運轉效率。推動文化交易所等藝術品評估、產權交易、投融資諮詢等服務機構建設。完善文化產品價格形成機制,規範文化產品定價系統。加快文化產品物流基地和網絡平臺建設,運用線上和線下結合模式實行新型代理配送制度。建設區域文化產業動態資料庫,加強行業發展研究,為制定扶持發展配套政策、優化文化產業園區發展環境、促進創意產生和發展提供良好氛圍。
大力發展文化產業擔保公司、小額貸等專業機構,提升文化產業投融資中介服務能力。在財政資金對文化產業發展上,加強省級文化產業發展股權引導基金和省級文化產業投資基金的作用,發揮其四兩撥千斤這一撬動職能,同時組織智庫機構對股權引導基金再投資設立子基金的可行性和項目策划進行深度研究;針對部分文化企業小、散、抵質押不足現象,以及金融機構積極性不高的現狀,省級層面建議由文化廳牽頭其他涉文化產業廳局共同組建文化產業擔保基金,資金來源可由省級文化產業股權引導基金和省級文化產業專項資金來逐年加以解決。
同時,建立健全無形資產評估、登記、流轉體系。健全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加大對各類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維護正常的文化市場競爭和交易秩序。建立網際網路文化企業的版權受益人保護機制。抓緊制定完善包括著作權在內的無形資產評估、登記、流轉和託管等管理辦法,培育規範高效的流轉市場,消除金融機構為文化企業提供融資支持的制度障礙。
(三) 堅持金融機制創新,有效拓展文化投融資渠道。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
1、實施金融監管創新。金融產品和金融體制,實際上最核心的是來自金融監管的創新,也就是說要加強與人民銀行、銀監、證監和保監的溝通會通制度,逐步改變傳統的金融支持文化產業的監管格局。要樹立支持文化產業就是支持優勢產業的理念。完善信貸管理制度,開發文化產業特有的授信風險評價工具和貸款風險管理模式, 改進風險評價體系和業務考核辦法。
同時,拓寬文化企業直接融資渠道。實行投資主體多元化的文化企業,符合條件的可積極爭取在境外、境內、新三板、創業板積極上市,使他們的融資渠道得到進一步拓展。
再就是要疏通文化企業的間接融資渠道,加快文化產業投融資平臺建設。研究制定智慧財產權、文化品牌等無形資產的評估、質押、登記、託管、投資、流轉和變現的一系列的管理辦法,完善無形資產和收益權抵(質)押權登記公示制度。鼓勵金融機構根據文化產業的特點,創新產品,組建專業的運營團隊和專業機構,也就是說銀行的分支機構。進一步推廣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供應鏈融資、併購融資、訂單融資等貸款業務品種,鼓勵金融機構實現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方式創新,也鼓勵市、縣(市、區)設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支持骨幹文化企業或其他大型企業、優質企業設立文化投資公司、文化財務公司、文化小額貸款公司,建立眾籌平臺、版權等無形資產評估、確權、交易平臺等專業平臺,發起設立或參股文化創投基金、私募股權基金、併購基金、擔保基金和行業發展基金。鼓勵各類社會資本發展文化產業。
(四)實施文化金融人才工程,建立文化金融複合型人才成長機制。產業發展,人才優先。適應「網際網路+」背景下文化金融發展要求的專門人才、高端人才嚴重不足,這也是制約我省文化產業發展的核心瓶頸。文化金融深化融合極需一大批既懂經營管理又懂經濟政策的複合型高級管理人才,尤其需要一支能夠整合產業資本、金融資本和文化資源的企業家隊伍。這就需要我們在以下幾個方面發力:
1、實施文化金融人才培訓工程,盤活人才存量。
2、完善文化金融人才引進機制,優化人才增量。既要引進文化創意、文化技能、文化營銷、文化管理和文化研究等方面的專業人才,更要積極引進文化金融領域的高端人才和領軍人物,尤其要造就既熟悉文化工作,又懂金融市場和會經營、善管理、精策劃的創新型、複合型、外向型、科技型人才,造就能夠洞悉市場風雲、搏擊市場大潮、在激烈競爭中克難制勝的文化企業家和實業家,建設文化產業人才高地。要敢於打破身份和學歷限制,鼓勵和支持企業家以兼職、顧問、合作等方式柔性引進高層次文化金融融合人才,並納入相關人才政策的保障範圍,拓寬企業柔性引才引智渠道。
3、健全文化金融人才評估評價體系,科學集聚使用人才。對文化企業引進高端文化金融人才的,可以給予企業一定補貼,降低企業引進文化金融高端人才的門檻,減少企業人力資源成本。突出人才實際使用價值,建立文化金融人才信息庫、人才儲備庫,給予相關人才及企業一定的扶持、補助,解決高端人才嚴重匱乏、嚴重缺乏的問題。對促進文化金融融合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要按照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建立健全文化金融人才的選拔、使用、流動、評價和激勵體系,加強人才科學管理,使文化金融人才進的來、留得住、用得好。
十九大報告關於文化自信的經典論述,也對我們山東進一步發展文化產業、促進山東由文化資源大省邁向文化資源強省提供了戰略機遇期。我想唯有作好文化與金融的融合、文化與科技的融合,才能夠助推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特別是文化創意產業對整個山東省的經濟社會發展當中的作用,使我們進一步展示山東省文化強省的新面貌,展示山東省經濟社會大省和強省的新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