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686 證券簡稱: 億利達 公告編號:2019-049
浙江億利達風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會議召開情況
浙江億利達風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以下簡稱「會議」)於2019年11月8日下午16:00在公司一樓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的表決方式召開。本次會議的通知已於2019年11月1日通過專人、通訊的方式傳達全體董事,會議應到董事9人,現場參加和通訊參與的出席董事9人,會議由董事長吳曉明先生主持,公司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本次會議。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會議事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董事認真審議,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通過了以下議案:
1、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任期將於2019年11月22日屆滿,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董事會同意提名吳曉明先生、陳心泉先生、陳健先生、宮娟女士、黃燦先生和翟峰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樊高定先生、何元福先生、劉春彥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任期為三年。
上述董事候選人簡歷詳見附件,董事會中兼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由職工代表擔任董事的人數不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獨立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需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無異議後,方能提交公司股東大會表決。在股東大會選舉產生新一屆董事會之前,本屆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仍將繼續履行職責。
公司獨立董事發表的獨立意見詳見於2019年11月9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2、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聘任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2019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認為: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在對公司以往項目的審計過程中盡職、盡責,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要求,按時完成了公司項目的審計工作,表現了良好的職業規範和精神,客觀、公正的對公司財務報告發表了意見。根據其職業操守和履職能力,建議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聘任其為公司2019年度審計機構。
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事前認可及獨立意見,同意聘任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2019年度審計機構。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3、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的要求實施的,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變更後的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會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獨立董事就該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詳見 2019 年 11 月 9日《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
4、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對外投資收購股權的議案》。
經審議,為提升全資子公司杭州鐵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鐵城信息」)研發創新能力,增強核心競爭力,鐵城信息擬與深圳盛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世新能源」)原股東奚洋財籤署《股權轉讓協議》,鐵城信息擬以人民幣2,243萬元收購奚洋財所持有的盛世新能源100% 股權,本次收購完成後盛世新能源成為鐵城信息的全資子公司。
《關於對外投資收購股權的公告》詳見 2019 年 11 月 9日《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
5、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的議案》。
經審議,為確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三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進科技」)授信額度順利取得和滿足生產經營的需要,公司擬為三進科技提供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的擔保。公司已於2019年5月17日召開的2018年度股東大會同意向三進科技公司提供總額不超過人民幣3億元的擔保,公司此次新增提供擔保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後,共計向三進科技提供擔保總額不超過人民幣5億元。
獨立董事就該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關於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的公告》詳見 2019 年 11 月 9日《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6、會議以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預計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經審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擬與公司控股股東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商資產」)及其控股子公司發生總金額不超過6億元的關聯交易,本次關聯交易事項有效期為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至 2020年12月31日止。
關聯董事陳健、宮娟、黃燦、汝璇卿對該議案作了迴避表決。
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事前認可及獨立意見,《關於預計日常關聯交易的公告》詳見 2019 年 11 月 9日《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屆時關聯股東浙商資產及其一致行動人章啟忠對該議案作迴避表決。
7、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召開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董事會同意公司以現場會議的方式召開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召開時間為2019年11月25日下午14:30,《關於召開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的公告》於2019年11月9日刊登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億利達風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第四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簡歷
一、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
1、吳曉明:男,1970年1月生,本科學歷,中共黨員,中級經濟師職稱。2012年2月至2017年9月擔任平安銀行義烏分行行長;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擔任平安銀行杭州分行黨委委員、人力資源部總經理;2018年5月至2019年1月擔任浙江省浙商商業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長、黨支部書記。2019年1月至今任浙江億利達風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吳曉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2、陳心泉:男,1947年11月生,1994年4月至2006年12月任浙江億利達風機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副董事長;1997年1月至2010年8月在浙江億利達風機有限公司擔任副董事長。2010年9月至今任浙江億利達風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廣東億利達風機有限公司監事。陳心泉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52,144,400股股份,與陳金飛為父女關係,是公司股東章啟忠先生的嶽父,是公司高級管理人員陳衛兵的父親,除此之外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3、陳 健:男,1971年9月生,工商管理碩士。2010年9月至2013年3月擔任財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客戶服務部總經理;2013年3月至2013年8月擔任財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研究所副所長;2013年8月至2014年1月擔任浙江股權交易中心會員發展與投資服務部總監;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擔任浙江股權交易中心企業服務部總監;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擔任浙江股權交易中心浙江浙裡網際網路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董事;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擔任浙江股權交易中心投資銀行部總經理;2017年10月至今擔任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商資產」)副總經理;2019年1月至今任浙江億利達風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陳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東浙商資產擔任副總經理,除此之外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4、宮 娟:女,1982年4月生,碩士研究生。2013年3月至2018年11月擔任浙江省國際貿易集團有限公司戰略與投資部專員,投資發展部專員、主管,投資與資產經營部總經理助理,投資管理部總經理助理,經營管理部總經理助理等職務;2018年11月至今擔任浙商資產總經理助理兼財務總監;2019年1月至今任浙江億利達風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宮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東浙商資產擔任總經理助理兼財務總監,除此之外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5、黃 燦:男,1975年8月生,本科學歷。2010年8月至2010年11月擔任平安銀行杭州分行中小企業部副總經理; 2010年11月至2014年4 月擔任平安銀行總行東區公司信貸管理部高級審批師;2014年5月至2015年8月擔任上海新東吳優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風險管理部總經理;2015年8月至2017年8月擔任上海新東吳優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風控總監);2017年8月至今擔任浙商資產風控總監兼風控中心主任;2019年1月至今任浙江億利達風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黃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東浙商資產擔任風控總監兼風控中心主任,除此之外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6、翟 峰:男,1988年11月生,碩士研究生,中共黨員,中國準精算師。2014年4月至2015年6月任上海浙商博瑞資產管理研究諮詢有限公司金融研究部負責人;2015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浙商資產戰略發展與投資部研究員、主管、總經理助理。翟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二、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
1、樊高定:男,1949年10月生,中國國籍,大學本科學歷,中共黨員。2004 年至2008 年,擔任合肥通用機械研究院院長;2008 年至2009 年,擔任合肥通用機械研究院書記;2009 年至2015年,擔任中國製冷空調工業協會理事長;2015 年至2019年,擔任中國製冷空調工業協會常務副理事長;2019年至今,擔任中國製冷空調工業協會名譽理事長。2013年7月至今,擔任雙良節能系統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樊高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已取得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任職資格證書,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2、何元福:男,1955年出生,中國國籍,大學本科學歷,教授級高級會計師,註冊會計師,中共黨員。2012年1月退休。歷任中國人民解放軍戰士、財務助理員、財務科科長、後勤處處長,浙江省財政廳會計管理處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浙江省註冊會計師協會副秘書長、秘書長、浙江省財政幹部教育中心主任、浙江省中華會計函授學校副校長等職。現兼任喜臨門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浙江春風動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台州路橋農村合作銀行獨立董事。何元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已取得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任職資格證書,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3、劉春彥:男,1967年9月生,中共黨員。1989年、1994年、2008年先後畢業於遼寧師範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獲得法學本科、法學碩士、管理學博士(技術經濟專業)學位。現任職於同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民商法專業碩士生導師,院長助理。同時兼任同濟大學上海期貨研究院院長助理。擔任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人民調解員、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人民調解員、上海市人民監督員、上海市楊浦區政法委人民監督員。2016年1月,參加上海證券交易所獨立董事資格培訓並取得資格證書(400115);2016年至今,擔任航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818)獨立董事;2018年至今,擔任東方銀星(600753)獨立董事;2008年至今,擔任上海中期期貨股份有限公司(871467)獨立董事;2008年至今,擔任創元期貨股份有限公司(832280)獨立董事;2011年至今任職於遠聞(上海)律師事務所;2019年1月至今任浙江億利達風機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劉春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已取得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任職資格證書,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證券代碼:002686 證券簡稱: 億利達 公告編號:2019-050
浙江億利達風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會議召開情況
2019年11月8日,浙江億利達風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在公司會議室召開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會議通知及會議資料於2019年11月1日以書面形式和電子郵件方式送達。會議由監事會主席陸秋君女士主持,會議應到監事3名,實到監事3名,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會議審議情況
會議以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審議並通過了以下決議:
1、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鑑於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任期將於2019年11月22日屆滿,根據《公司章程》有關規定,公司監事會提名陸秋君女士、鄧祥生先生為第四屆監事會監事候選人,與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職工代表監事共同組成第四屆監事會,任期為三年。以上監事候選人簡歷詳見附件。
以上監事候選人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監事任職的資格和條件,最近兩年內曾擔任過公司董事會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的監事人數不超過公司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單一股東提名的監事未超過公司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為確保監事會的正常運作,在新一屆監事就任前,原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認真履行監事職務。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2、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聘任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2019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監事會同意聘任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 2019年度審計機構。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3、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公司監事會意見: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相關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等相關規範性文件的規定,能夠更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會計政策變更的審批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公司監事會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詳見 2019 年 11 月 9日《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
4、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的議案》。
經審議,為確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三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進科技」)授信額度順利取得和滿足生產經營的需要,公司擬為三進科技提供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的擔保。公司已於2019年5月17日召開的2018年度股東大會同意向三進科技公司提供總額不超過人民幣3億元的擔保,公司此次新增提供擔保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後,共計向三進科技提供擔保總額不超過人民幣5億元。
《關於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的公告》詳見 2019 年 11 月 9日《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5、會議以2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預計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關聯監事陸秋君對該議案作了迴避表決。
《關於預計日常關聯交易的公告》詳見 2019 年 11 月 9日《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屆時關聯股東浙商資產及其一致行動人章啟忠對該議案作迴避表決。
特此公告。
浙江億利達風機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第四屆監事會監事候選人簡歷
1、陸秋君:女,1981年10月生,博士研究生,中共黨員。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擔任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杭州分所專職律師;2012年9月至2014年7月擔任杭州城投租賃有限公司資產管理部經理;2014年7月至2015年7 月擔任浙商資產法律合規部負責人;2015年7月至2017年10月擔任浙商資產法律合規部副總經理; 2017年10月至今擔任浙商資產法律合規部總經理;2019年1月至今擔任浙江億利達風機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陸秋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東浙商資產擔任法律合規部總經理,除此之外與公司實際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東以及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2、鄧祥生:男,1972年11月出生,本科學歷。2010年9月至2013年,擔任公司物控部經理;2013年11月至2015年擔任廣東億利達風機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2016年1月至今擔任廣東億利達風機有限公司總經理,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監事。鄧祥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與公司實際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東以及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證券代碼:002686 證券簡稱: 億利達 公告編號:2019-051
浙江億利達風機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億利達風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11月8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會計政策變更情況概述
1、變更原因
財政部於2019年9月27日頒布了《關於修訂印發合併財務報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財會【2019】16號,以下簡稱「修訂通知」),對合併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訂,要求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按照會計準則和《修訂通知》的要求編制2019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及以後期間的合併財務報表。
根據《修訂通知》的有關要求,公司應當結合《修訂通知》的要求對合併財務報表格式進行相應調整。
2、變更時間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財務報表及以後期間的合併財務報表均執行《修訂通知》規定的合併財務報表格式。
3、變更前公司採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前,公司執行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一一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及其他相關規定。
4、變更後公司採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後,公司將按照《修訂通知》的要求編制合併財務報表。其餘未變更部分仍執行財政部前期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一一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1、根據《修訂通知》的要求,公司調整以下財務報表的列報:
(1)合併資產負債表
合併資產負債表原「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項目拆分為「應收票據」和「應收帳款」和「應收款項融資」項目。
合併資產負債表原「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項目拆分為「應付票據」和「應付帳款」項目。
合併資產負債表新增「使用權資產」、「租賃負債」、「專項儲備」項目。
(2)合併利潤表
將合併利潤表「減:資產減值損失」調整為「加:資產減值損失(損失以「-」號填列)」。
將合併利潤表「減:信用減值損失」調整為「加:信用減值損失(損失以「-」號填列)」。
合併利潤表中「投資效益」項目下增加「其中: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收益」項目。
合併利潤表刪除「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資產淨增加額」、「發行債券收到的現金」項目。
(3)所有者權益變動表
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增加「專項儲備」項目。
2、財務報表格式調整的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僅對合併財務報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產生影響,不涉及對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調整,對公司淨資產、淨利潤等相關財務指標無實質性影響。
三、董事會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合理性說明
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的要求實施的,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變更後的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會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四、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相關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等相關規範性文件的規定,能夠更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會計政策變更的審批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公司監事會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五、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頒布的相關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等相關規範性文件的規定,能夠更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獨立董事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於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浙江億利達風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證券代碼:002686 證券簡稱:億利達 公告編號:2019-052
浙江億利達風機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對外投資收購股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對外投資概述
1、對外投資的基本情況
2019年11月8日,浙江億利達風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資子公司杭州鐵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鐵城信息」或「受讓方」)與標的公司深圳盛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世新能源」)原股東奚洋財(以下簡稱 「轉讓方」)在台州市路橋區籤署了《股權轉讓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本協議各方協商一致同意鐵城信息以人民幣2,243萬元收購奚洋財所持有的盛世新能源100% 股權(以下簡稱「標的股權」),本次收購完成後盛世新能源成為鐵城信息的全資子公司。
2、本次交易已經浙江億利達風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3、本次交易未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轉讓方介紹
奚洋財,男,盛世新能源股東、法定代表人,本次交易前持有盛世新能源100%股權。
交易對手方奚洋財與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東在產權、業務、資產、債權債務、人員等方面不存在關聯、投資關係,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經造成公司對其利益傾斜的其他關係。
三、投資標的的基本情況
(一)工商信息情況
公司名稱:深圳盛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河西社區城西工業區華豐物業B棟3層。
註冊號碼:91440300MA5F685H5W。
法定代表人:奚洋財。
註冊資本:人民幣2,226萬人民幣。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
經營範圍:AC-DC模塊電源、DC-DC模塊電源、電子產品、電氣及電機控制設備的設計、研發與銷售;新能源轉換設備、儲能和節能產品的技術開發與銷售,並提供相關的技術諮詢服務;經營進出口業務(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後方可經營)。
(二)人員及組織架構
盛世新能源實行總經理(院長)負責制的扁平化管理模式,院長統籌全面管理工作,下設總經辦和軟體中心、硬體中心、結構中心、品質中心、工程中心五個中心。
截止2019年10月底,盛世新能源在職員工48人,團隊核心骨幹人員從事多年相關類型產品研發、管理等,擁有豐富的車載電源新技術研發經驗和國內外大型企業工作及服務等從業經歷。
(三)產品研發情況
盛世新能源已取得一定研發成果,有3項軟體著作權,6項專有技術。
(四)財務狀況
受讓方聘請了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對目標公司的財務報表進行審計並出具編號為「天職業字[2019]31627號」《深圳盛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審計報告》,以2019年6月30日為基準日,基準日盛世新能源淨資產為622.64萬元。
單位:人民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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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產評估情況
受讓方聘請了上海立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對標的股權進行資產價值評估並出具編號為「信資評報字[2019]第A0003號」《杭州鐵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擬收購股權所涉及的深圳盛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東全部權益價值資產評估報告》,以2019年6月30日為基準日,基準日盛世新能源的股東全部權益價值為人民幣1,500.00萬元。
四、股權轉讓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交易價格及支付條件
受讓方向轉讓方支付的標的股權轉讓價款為人民幣[¥22,430,000元](大寫:貳仟貳佰肆拾叄萬元整)。受讓方將於下列條件全部滿足之日起7日內,一次性向轉讓方支付該等轉讓價款:
1、轉讓方已配合受讓方在登記機關辦理股東變更登記手續;
2、目標公司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均已由受讓人提名或委派的人員擔任;
3、轉讓方不存在違反本協議「陳述與保證」條文及本協議的其他約定的情形;
4、不存在對目標公司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政策、法規、經營環境的變化。
經受讓方書面同意,受讓方有權放棄支付轉讓價款的部分前提條件。
(二)過渡期安排
1、在過渡期,轉讓方應保證:
(1)目標公司正常經營,維持所有重要合同的繼續有效及履行;
(2)目標公司應積極收取其享有的應收帳款及其他債務;
(3)始終按照中國一般公認的會計準則保存其帳簿、記錄和帳戶,且不得變更其現行遵循的會計準則、會計、財務或稅收處理方法或規則;
(4)維護目標公司設備和設施,保證目標公司現有淨資產不發生減損。
2、轉讓方保證,非經受讓方事先書面同意,在過渡期內目標公司不進行以下行為:
(1)通過任何決定或決議,以便宣布分配股息、股利或任何形式的利潤分配;
(2)變更註冊資本或變更股權結構;
(3)收購任何股權、合夥企業份額、單獨或與第三方共同投資設立公司、合夥企業或進行其他權益性投資,或收購任何重大資產;
(4)籤訂任何限制目標公司經營其現時業務的合同或協議;
(5)籤訂、參與或達成任何協議或安排,使本協議項下交易和安排受到任何限制或不利影響;
(6)提供擔保或舉借債務,包括為股東及轉讓方自身的債務擔保或自股東或轉讓方借貸;
(7)轉讓或出售其重大資產或業務,或者以出租或其他方式處置其重大資產或業務,或在該等資產上設定任何權利負擔;
(8)籤署純義務性或非正常的合同;
(9)就其經營活動進行任何重大變更;
(10)籤署任何協議或安排、作出任何決議或決定或採取任何行動或措施以致對目標公司的業務、資產、財務狀況或價值產生不利影響。
3、轉讓方未履行或未適當履行上述過渡期安排項下的保證或義務的,受讓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轉讓方賠償受讓方由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4、為本協議約定之目的,轉讓方應確保受讓方及其所聘請的專業顧問,有權在任一工作日的任何時間向目標公司工作人員詢問、查閱並取得關於目標公司資產、經營情況的相關資料及記錄的複印件,以便受讓方了解目標公司的經營情況。
(三)交割和交易完成
1、轉讓方應當於本協議籤訂前向目標公司繳回出資證明書或其他能夠證明轉讓方已經向目標公司繳付相應出資的證明文件,並向目標公司發出標的股權已經發生轉讓的書面通知;轉讓方應確保目標公司在交易完成日前向受讓方籤發出資證明書等證明受讓方所持目標公司股權的憑證,並相應修改目標公司的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
2、轉讓方應在交易完成日前向受讓方提供以下文件:
(1)已按照本協議規定由受讓方與轉讓方共同修訂通過的目標公司的公司章程(如必要);
(2)已籤署的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或備案)所需的目標公司董事/股東決定等內部授權文件,包括但不限於關於標的股權轉讓的股東/董事決定及關於公司變更董事、監事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董事/股東決定。
3、轉讓方應協助及敦促目標公司自本協議籤訂後及時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四)承諾
1、轉讓方的承諾
本協議履行期間,轉讓方向受讓方做出下列承諾:
(1)始終遵守應適用的或者可能影響標的股權的價值以及本協議項下交易的全部中國法律;
(2)除根據本協議將標的股權轉讓給受讓方外,未經受讓方書面同意,轉讓方不得將標的股權出售、質押、抵押、轉讓或轉移給任何其他主體,不得採取其他行動損害受讓方對標的股權或資產文件的所有權,不得在標的股權或相關資產文件上設立或允許存在任何權利負擔,且不得放棄主張其對標的股權或相關資產文件的權利;
(3)向受讓方提供關於目標公司資產和負債的真實、全面、正確的所有資料;如目標公司存在未向受讓方披露的負債及或有負債情形,轉讓方應足額賠償受讓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前述未向受讓方披露係指轉讓方向受讓方提供的財務報表或審計報告未反映,且轉讓方未向受讓方提供書面說明;
(4)在得知發生任何對標的股權的價值造成不利影響的事件後,在合理的時間內(但不遲於上述事件發生後的第5個工作日)通知受讓方;
(5)根據受讓方的合理意見,進一步籤署必要的文件並採取必要的措施,以確保受讓方取得和享有標的股權的所有權;
(6)及時回復受讓方以合理方式就標的股權、資產文件等事宜所提出的所有合理質詢;
(7)促成受讓方與目標公司其他股東(如有)籤署修訂的公司章程;
(8)採取一切所需措施並敦促目標公司及時辦理標的股權轉讓及相關事宜所涉所有授權、批准、備案及登記事宜,及時通知受讓方有關取得該等授權、批准、備案及登記手續的進展情況;
(9)對標的股權以及相關資產文件項下的權利或利益提供保護,以使該等權利或利益免受第三方的侵害;
(10)如果其財務狀況或標的股權的狀況發生重大變化,有可能妨礙其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應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向受讓方報告上述變化,並應根據受讓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內的合理要求,以適當方式向其報告其他事項;
(11)在得知其違反了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承諾、義務或陳述與保證並由此給標的股權的價值或受讓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利影響後,應立即通知受讓方。
(12)自本協議籤署日起3年內,未經受讓方書面同意, 不得直接或間接經營、投資、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於作為員工、顧問、承包商或代理等)參與任何對目標公司的業務和經營構成競爭的企業和/或業務, 且其不會以任何形式協助任何第三方與目標公司開展競爭, 不得以任何形式通過任何由其直接或間接控制、或具有利益關係的個人或組織僱用自本協議籤署日起從目標公司離任的任何人, 不得以任何形式爭取僱用目標公司屆時聘用的員工。
2、受讓方的承諾
本協議履行期間,受讓方向轉讓方做出下列承諾:
(1)始終遵守應適用的或者可能影響本協議項下交易的全部中國法律;
(2)按照本協議及其他相關交易文件的規定持有、管理和處置標的股權。
(五)稅收與費用負擔
1、除非本協議中另有明確約定,雙方將按照現行有效的中國法律的規定各自承擔其因籤訂和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相應稅收與費用。
2、與本次股權轉讓相關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所需費用由轉讓方承擔, 雙方與本次股權轉讓相關所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審計、評估、法律等中介費用)或承擔的稅費由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
(六)協議的變更、修改及解除
1、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本協議的變更、修改或解除應經協議雙方協商一致以補充協議的形式作出;本協議的變更和修改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未經協議雙方協商一致, 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面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協議, 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3、本協議在下列情況下因解除而終止:
(1)本協議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項下該方的義務、保證和承諾, 導致本協議目標無法實現;
(2)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 或繼續履行已經無法達到本協議約定的目的;
(3)雙方書面協商一致同意解除、終止本協議;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除終止情形。
2、在本協議約定的解除情況下,轉讓方應向受讓方退還已支付的標的股權的轉讓價款,受讓方應將標的股權返還予轉讓方;若出現本協議第10.3款第(1)項的情況下,雙方除履行前述義務外,還應當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非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任一方不得轉讓本協議或本協議項下全部和/或部分的權利義務。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承諾或義務,或其在本協議中所做的有關陳述與保證是不真實、不準確或存在重大遺漏的,另一方(「守約方」)有權通知違約方在通知指定期限內予以補正或採取相關補救措施;如違約方在合理時間內未改正或採取補救措施的, 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轉讓價款30%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的損失,以守約方實際損失為準。
五、對外投資的目的、存在的風險和對公司的影響
鐵城信息通過對盛世新能源的收購,能有效提升核心部件的創新開發能力,健全協同創新機制和人才培養機制,提高科技成果轉化能力,以此滿足新產品的研發需求以及拓展市場的研發需求,實現長期核心競爭力的提升。
鐵城信息收購盛世新能源後,如盛世新能源核心研發人員流失,可能對鐵城信息以及盛世新能源的研發創新造成不利影響,後續運作過程中也可能存在經營風險和管理風險,以及合作後的整合風險,鐵城信息將積極採取相應對策和措施控制風險和化解風險。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議;
2、《審計報告》;
3、《資產評估報告》。
特此公告。
浙江億利達風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證券代碼:002686 證券簡稱: 億利達 公告編號:2019-053
浙江億利達風機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情況概述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關於規範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為確保浙江億利達風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三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進科技」)申請融資順利取得和滿足生產經營的需要,公司擬為三進科技提供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的擔保。公司已於2019年4月24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同意向三進科技公司提供總額不超過人民幣3億元的擔保,公司此次新增提供擔保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後,共計向三進科技提供擔保總額不超過人民幣5億元。
對於公司為控股子公司在上述額度內提供擔保,實際辦理中授權公司董事長審批具體的擔保事宜,籤署相關文件。
上述擔保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尚需提請公司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需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可實施)。
本次擔保事項有效期為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至 2019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止。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浙江三進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5年5月23日。
2、註冊資本:3,750萬元人民幣。
3、註冊地址:台州市路橋區峰江路西村。
4、法定代表人:戴明西。
5、經營範圍:汽車零部件、模具、新材料的技術研發;鋁合金壓鑄件製造;從事貨物、技術進出口業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6、與上市公司的關聯關係:公司控股子公司。
7、公司經營狀況:截止2019年9月30日,浙江三進科技有限公司資產總額109,926萬元,負債總額75,434萬元,淨資產34,492萬元,營業收入13,993萬元,淨利潤-4,930萬元(未經審計)。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保證方式:連帶責任擔保
四、獨立董事意見
1、本次被擔保對象系公司的全資/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提出的擔保申請主要為其因經營發展需要,向商業銀行等申請融資所需,公司為子公司提供上述擔保,有利於子公司籌措經營發展所需資金,進一步提高其經濟效益,符合公司整體利益。
2、本次擔保均為連帶責任擔保。
3、公司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規範對外擔保情況,嚴格控制對外擔保風險。我們認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的關於公司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的事項是合理的,符合相關規定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同意將本事項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五、公司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除對控股子公司進行擔保外,公司未有其他對外擔保事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餘額約為人民幣90,646萬元,佔公司2018年末經審計合併報表淨資產的比例為60.32%。公司無逾期擔保事項。
特此公告。
浙江億利達風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證券代碼:002686 證券簡稱: 億利達 公告編號:2019-054
浙江億利達風機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預計日常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關聯交易概述
2019年11月8日,浙江億利達風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預計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擬與公司控股股東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商資產」)及其控股子公司發生總金額不超過6億元的關聯交易,本次關聯交易事項有效期為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至 2020年12月31日止。具體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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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資產為公司控股股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東浙商資產及其控股子公司申請融資,該事項構成關聯交易。關聯董事陳健、宮娟、黃燦、汝璇卿對該議案作了迴避表決。董事會表決結果為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獨立董事進行事前認可並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此次預計關聯交易總金額已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5%,該事項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屆時關聯股東浙商資產及其一致行動人章啟忠對該議案作迴避表決。上述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同時不需要經有關部門批准。
二、浙商資產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8月6日。
3、註冊資本:601,800萬元人民幣。
4、住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號301室。
5、法定代表人:孫建華。
6、經營範圍:參與省內金融企業不良資產的批量轉讓業務(憑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經營)。資產管理,資產投資及資產管理相關的重組、兼併、投資管理諮詢服務,企業管理、財務諮詢及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7、與上市公司的關聯關係:公司控股股東。
8、公司經營狀況:截止2019年9月30日,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資產總額5,133,626.31萬元,負債總額3,974,274.42萬元,所有者權益1,159,351.89萬元,營業收入340,406.62萬元,淨利潤83,163.27萬元(未經審計)。
三、擬籤訂關聯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以上關聯交易尚未籤訂具體協議。公司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通過後,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經營層和財務人員負責辦理與公司控股股東浙商資產及其控股子公司申請融資的關聯交易協議籤署等具體事宜。
四、關聯交易目的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著互利、公平、誠信、互助的原則,根據實際情況,公司認為本次控股子公司發生的關聯交易不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五、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和發表的意見
(一)公司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
浙商資產為公司控股股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浙商資產及其控股子公司申請應收帳款轉讓和土地、房屋產權證等進行抵質押融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該事項構成關聯交易。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浙商資產及其控股子公司申請應收帳款轉讓和土地、房屋產權證等進行抵質押融資是為解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產經營所需資金。公司已將以上關聯交易事項事先與我們進行了溝通,我們聽取了有關人員的匯報並審閱了相關材料,我們認為上述關聯交易事項有利於公司的經營發展,擔保風險可控,不會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產生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和非關聯股東利益的情況。
綜上,我們同意將《關於預計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提交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關聯董事應履行迴避表決程序。
(二)公司獨立董事就關聯交易發表了獨立意見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擬與公司控股股東浙商資產及其控股子公司發生總金額不超過6億元的關聯交易,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有利於公司的經營發展。本次關聯交易風險可控,不會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產生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和非關聯股東利益的情況。公司董事會會議審議上述關聯擔保事項時,關聯董事已依法迴避表決,審議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同意將本事項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六、與該關聯人累計已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的總金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與浙商資產累計發生的關聯交易總金額為2,000萬元。
七、備查文件
1、公司三屆二十三次董事會決議;
2、公司三屆十七次監事會決議;
3、公司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及發表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浙江億利達風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證券代碼:002686 證券簡稱:億利達 公告編號:2019-055
浙江億利達風機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召開2019年第二次
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億利達風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於2019年11月25日下午14:30在公司一樓會議室召開公司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以下簡稱「本次股東大會」),現就召開本次股東大會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召開會議基本情況
1、股東大會屆次: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2、股東大會的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3、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召開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同意召開本次股東大會。本次股東大會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4、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19年11月25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9年11月24日-2019年11月25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9年11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網際網路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9年11月24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25日下午15:00期間任意時間。
5、會議的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採取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公司將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網際網路投票系統向公司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公司股東可以在上述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或網際網路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公司股東只能選擇現場投票(現場投票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為投票)和網絡投票中的一種表決方式,表決結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結果為準。
6、會議的股權登記日:2019年11月18日(星期一)
7、出席對象:
(1)在股權登記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東或其代理人。
於股權登記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普通股股東。上述公司股東均有權參加本次股東大會和行使表決權;不能親自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可以以書面形式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被授權人不必為本公司股東),或在網絡投票時間內參加網絡投票。
(2)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聘請的律師。
8、會議召開地點:浙江省台州市路橋區橫街鎮億利達路浙江億利達風機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
二、會議審議事項
1、審議《關於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1.1選舉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採用累積投票制)
1.1.1選舉吳曉明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
1.1.2選舉陳心泉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
1.1.3選舉陳 健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
1.1.4選舉宮 娟女士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
1.1.5選舉黃 燦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
1.1.6選舉翟 峰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
1.2選舉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採用累積投票制)
1.2.1 選舉樊高定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1.2.2 選舉何元福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1.2.3 選舉劉春彥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2、審議《關於公司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採用累積投票制)
2.1 選舉陸秋君女士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監事
2.2 選舉鄧祥生先生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監事
3、審議《關於聘任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2019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4、審議《關於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的議案》
5、審議《關於預計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上述議案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具體內容詳見2019年11月9日刊登於《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相關公告。
根據《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2016年修訂)》的要求,以上議案將對中小投資者的表決單獨計票,中小投資者指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東以外的股東。
三、提案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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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會議登記等事項
1、登記方式:以現場、信函或傳真的方式進行登記。(採用信函或傳真形式登記的,請進行電話確認。)
2、登記時間:2019年11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3、登記地點: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4、通訊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橋區橫街鎮億利達路 郵政編碼:318056
5、登記和表決時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東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及股東帳戶卡進行登記;
(2)自然人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的,須持委託人有效身份證複印件、授權委託書(自然人股東籤字)、委託人證券帳戶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進行登記;
(3)法人股東由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需持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和法人證券帳戶卡進行登記;
(4)法人股東由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的,需持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法人授權委託書(加蓋公章)、法人證券帳戶卡和代理人身份證進行登記。
上述材料除註明複印件外均要求為原件,對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須於表決前補交完整。
五、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本次股東大會上,公司將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網際網路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體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見附件一。
六、其他事項:
1、會議聯繫人:羅陽茜
2、聯繫電話:0576-82655833
3、聯繫傳真:0576-82651228
4、郵箱地址:db@yilida.com
5、通訊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橋區橫街鎮億利達路
6、郵政編碼:318056
7、本次會議會期半天,出席會議的股東食宿費及交通費自理。
8、網絡投票期間,如投票系統遇重大突發事件的影響,則本次股東大會的進程按當日通知進行。
七、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浙江億利達風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一:
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一、網絡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碼:362686。
2、投票簡稱:億利投票。
3、議案設置及意見表決。
對於非累積投票提案,填報表決意見:同意、反對、棄權。
對於累積投票提案,填報投給某候選人的選舉票數。股東應當以其所擁有的每個提案組的選舉票數為限進行投票,股東所投選舉票數超過其擁有選舉票數的,或者在差額選舉中投票超過應選人數的,其對該項提案組所投的選舉票均視為無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選人,可以對該候選人投0票。
累積投票制下投給候選人的選舉票數填報一覽表
■
各提案組下股東擁有的選舉票數舉例如下:
⑴ 選舉非獨立董事(如提案 3,採用等額選舉,應選人數為 3 位)
股東所擁有的選舉票數=股東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3
股東可以將所擁有的選舉票數在 3位非獨立董事候選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總數不得超過其擁有的選舉票數。
⑵選舉獨立董事(如提案 4,採用等額選舉,應選人數為 2 位)
股東所擁有的選舉票數=股東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2 股東可以將所擁有的選舉票數在2位獨立董事候選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總數不得超過其擁有的選舉票數。
4、股東對總議案進行投票,視為對除累積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達相同意見。股東對總議案與具體提案重複投票時,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為準。如股東先對具體提案投票表決,再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則以已投票表決的具體提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其他未表決的提案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如先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再對具體提案投票表決,則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
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投票的程序
1、投票時間:2019年11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東可以登錄證券公司交易客戶端通過交易系統投票。
三、通過深交所網際網路投票系統投票的程序
1、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網際網路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9年 11月24日(現場股東大會召開前一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25日(現場股東大會結束當日)下午15:00。
2、股東通過網際網路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需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網絡服務身份認證業務指引(2016年4月修訂)》的規定辦理身份認證,取得 「深交所數字證書」或「深交所投資者服務密碼」。具體的身份認證流程可登錄網際網路投票系統 http://wltp.cninfo.com.cn 規則指引欄目查閱。
3、股東根據獲取的服務密碼或數字證書,可登錄 http://wltp.cninfo.com. cn 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網際網路投票系統進行投票。
附件二:
授權委託書
茲全權委託 先生/女士 (身份證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億利達風機股份有限公司於2019年 月 日召開的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並於本次股東大會時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議案投票,如果本人/本公司沒有具體指示,代理人可按自己的意願表決,其行使表決權的後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擔。
本次股東大會提案表決意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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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人姓名或單位名稱(籤字或蓋章):
委託人身份證號碼或營業執照號碼:
委託人股東帳號:
委託人持股數: 股
受託人籤名:
受託人身份證號碼:
委託日期:
委託書有效期限:自本授權委託書籤署之日起至本次股東大會結束之日止。
註:1、委託人對受託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對」、「棄權」下面的方框中打 「√」為準,每項均為單選,多選無效。
2、委託人為個人的,應籤名;委託人為單位的,應當由單位法定代表人籤名,並加蓋單位公章。授權委託書剪報、複印或按以上格式自製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