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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4月4日訊 近日,教育部公開曝光4起違反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典型案例。分別為:
行為:南京大學教師梁瑩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違反學術規範,研究生在讀期間抄襲、重複發表多篇論文,使用抄襲的論文作為自己的成果,在職稱申報中弄虛作假。
處理結果:學校黨委(行政)對梁瑩作出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取消研究生導師資格、調離教學科研崗位、終止或退出有關人才項目的處分,按程序撤銷其教師資格,同時追究學校有關院系、部門及相關人員責任。
行為:哈爾濱市阿城區實驗小學教師那中華違規收受某學生家長6次微信轉帳共計2200元。
處理結果:那中華受到記過處分,扣發當年績效工資和獎金,取消當年評先評優晉級資格,全額退返違紀所得。
行為:該市一中數學教師鞏福德在其住宅樓地下室組織學生有償補課;市十五中語文教師潘濤在其家中組織學生有償補課;市十中英語教師王志兵借用學生家長提供場地,組織學生有償補課。
處理結果:市教育局對以上教師作出警告、清退違規所得財物、年度考核不合格、扣發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和一次性工作獎勵等處理。
行為:鄭州科技學院輔導員葉成婚後和某學生保持2年不正當性關係。
處理結果:學校黨委(行政)決定對葉成作出開除黨籍、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按程序撤銷其教師資格。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廳決定取消鄭州科技學院全年評優評先資格,並在教育系統點名通報。
去年11月,為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教育部印發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準則》包括:
遵守學術規範,不得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學術成果,或濫用學術資源和學術影響廉潔自律,不得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不得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遊、娛樂休閒等活動,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規範從教行為,不得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言行雅正,不得與學生發生任何不正當關係,嚴禁任何形式的猥褻、性騷擾行為懲罰力度同樣非常嚴格。《準則》強調,在教師年度考核、職稱評聘、推優評先、表彰獎勵等工作中,必須進行師德考核,實行師德失範「一票否決」。
今年1月,教育部部長陳寶生再次強調,2019年要在全社會重振師道尊嚴,要把師德師風作為評價教師隊伍素質的第一標準。「所謂第一標準,就是學術水平再高、教學能力再強,師德師風不好,不能算合格老師。在教師資格準入、招聘考核、職稱評聘、推優評先、表彰獎勵等一切環節,都要突出師德把關,嚴格執行師德一票否決。」
而這4起違反師德行為的發生,反映出在當前各方高度關注、重視情況下,仍有極個別教師心存僥倖,對有關規定置若罔聞,頂風違紀。對此,教育部表示,廣大教師要以此為鑑,進一步加強對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的深入學習和準確理解把握,明確行為規範,堅守行為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