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聲稱能解決北京戶口、車牌,先後騙了20餘人200餘萬錢款。11月12日,北京西城法院通報5起社會生活熱點領域刑事詐騙典型案例並揭示常見詐騙「套路」。
數據顯示, 2018年1月至2020年9月,該院審理刑事詐騙案件共計232件,呈現逐年增加趨勢。以2020年1-9月為例,該院審理刑事詐騙案件共計44件,被害人數多達115人,詐騙金額高達1876萬元,截至判決作出前,退賠比例僅為12.6%。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人們對生活質量有了更高層次的嚮往與追求,體現在買房購車、子女入學、求職落戶、投資理財等社會生活重點事項上,因關係個人與家庭的切身利益,在追求更好選擇的時候,人們有時會有「走捷徑」的想法。北京西城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汪琦指出,這種想法往往容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導致社會生活熱點領域的刑事詐騙案件呈現高發態勢。
據通報,此類詐騙案件通常存在固定模式和普遍規律,主要呈現以下特點:第一,被害人數眾多、詐騙數額巨大。近三年來審理的這該類案件中,被害人數少則幾人,多則幾十人,詐騙數額從十幾萬到幾十萬不等。第二,詐騙內容多為涉及社會生活熱點領域的稀缺資源,例如北京市落戶資格、小客車購車指標、重點學校入學名額、原始股申購資格等。第三,被害人對於上述稀缺資源通常不具備相關資格、不符合相應條件,且對該領域的法律法規、原則政策均不甚了解。第四,犯罪分子與被害人之間存在一定社會交往關係,通常雙方具有親戚、朋友、同學、同事、鄰居等關係,或經由熟識的居間人介紹相識。正是因為這種關係,被害人才會放鬆警惕,不對犯罪分子自稱具有的能力、關係和人脈進行深入考察。第五,被告人大多將贓款揮霍,造成贓款退賠追繳難度大,社會影響惡劣,嚴重侵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第六,犯罪分子具有前科劣跡的比例較大,且多因詐騙、職務侵佔等非暴力型財產犯罪受過刑事處罰,這反映出這類犯罪分子主觀惡性較深、改造難度較大。
前述典型案例顯示,有人聲稱能解決北京戶口、車牌,先後騙了20餘人200餘萬錢款。
據通報,湯某是北京人,在日常生活中發現身邊有很多外地朋友想要辦理北京戶口,就動了歪念頭。她把在微信朋友圈裡看到的一些單位招聘信息,如「北四環國企文化口行政管理崗位,工作+北京戶口+宿舍,大專以上,29周歲以下!2個名額,3個月實習期,轉正後6個月下戶口」等內容複製下來,發到自己的朋友圈,還在多個生活群裡散布自己可以辦理北京戶口的消息。
「有人找到她詢問,她就謊稱自己有親屬或朋友在公安部門工作,自己有能力辦成此事。如果對方要辦,她就和對方籤訂合同,每辦理一個戶口收取人民幣10-20萬元不等,承諾辦不成就退款。」西城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張巖表示,湯某先後和20多人籤訂了協議書,被騙的有的是熟人、朋友,也有通過朋友介紹認識的等等。後來,又陸續有人問能不能辦理北京車牌,她也一概應承下來,與對方籤訂合同,留下自己的身份證複印件。
實際上,湯某根本沒有能力辦理戶口、車牌。後來,找她退錢的人太多了,她就把原來使用的手機賣了,也不再使用手機,以為這樣就沒人能找到她。案發後經查,2014年至2018年間,湯某虛構可以辦理北京市戶口、北京市小客車指標的事實,共計騙取錢款2335000元,案發前還款共計183800元。
最終,北京西城法院以被告人湯某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二萬元;責令被告人湯某退賠人民幣二百一十八萬一千二百元。
法官提醒,對於買房購車、子女入學、求職落戶、投資理財等事關自身利益的重大事項,應當及時、全面了解相關法規政策,不要輕信他人,對於「身邊人」「熟人」也要心存防範、保持警惕,更勿迷信「潛規則」,對於不符合政策標準的,堅決放棄僥倖心理和「佔便宜」心態,牢記「天上不會掉餡餅」「事出反常必有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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