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3日下午,達文西總經理潘莊秀華開記者會時演說。CFP圖
長江商報消息 達文西家居「造假門」事件變得越來越撲朔迷離了。財新《新世紀》周刊報導稱,達文西自稱「匯」了100萬元擺平「造假門」。對此,達文西家居執行董事黃志新證實,達文西確實已在2011年12月初向新聞出版總署、廣電總局進行了舉報,還向北京市公安局報了案,要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300萬元公關合同
2011年7月10日播出的「達文西『密碼』」影響巨大,達文西家居深陷被動。手足無措之時,達文西的股東們想到的不是通過法律手段「討公道」,他們更願意相信「潛規則」。
「我們是新加坡人,在中國做生意,不認識什麼有權位的官員。」達文西家居董事黃志新對財新《新世紀》記者回憶,7月11日,經負責上海門店的小股東樊計超介紹,他們輾轉找到一位名叫孫國軍的北京某地產公司副總經理。
「7月14日早上,孫國軍給我打電話,說找到『那幫人』了,讓我趕緊過去。」黃志新說,「他告訴我,等會兒來的那幫人,你們什麼都不用談了,直接談錢就行了,錢談好了事情就擺平了。」
當天中午,黃志新先是見到兩男一女,又由他們帶到崑崙飯店對面的平安國際金融中心,見到了某香港上市公司總裁崔斌。崔在多家國內媒體擔任過高層職務,在京城媒體圈能量巨大。
根據財新《新世紀》記者調查,崔斌與《每周質量報告》報導「達文西『密碼』」的暗訪記者「李總」相識,兩人曾於2011年6月一起參加了某企業組織的媒體赴美考察團。黃志新稱,崔斌給他看了手機裡一起旅遊的照片。擺在黃面前的是一份準備好的300萬元公關合同,要求分三次付清。他明白那合同的條款跟價錢「沒的商量」。從當天下午兩點見到崔斌,籤完字後,崔派手下跟黃志新回公司蓋章、拿第一期120萬元的支票,「前後也就一個小時左右」。
這份「公關顧問服務合作合同」,乙方為「傳媒中國網(北京赫立傳媒廣告有限公司)」,其義務是「與各大主流媒體深度溝通,盡全力幫助甲方北京達文西家居有限公司化解媒體的輿論監督,逐步幫助甲方平息事件的負面影響」。乙方主要公關服務內容包括:關鍵公關策略;核心媒體溝通(央視廣告部主要人士與相關欄目組核心人士的溝通);重點主流媒體專訪(邀請中央級主流媒體與其他重點主流媒體,對甲方進行專訪澄清);網絡公關服務(面對鋪天蓋地的負面報導,乙方將提供網絡公關服務,全力清除負面影響)。
公關合同的乙方授權代表陳金芳,是傳媒中國網常務副總裁;7月14日取走的支票和8月18日達文西家居打出的第二筆120萬元,收款方均為北京赫立傳媒廣告有限公司。據查,這是一家註冊於2002年7月的小型民營廣告公司,同時也是傳媒中國網的主辦單位之一,兩者在同一地點辦公。崔斌本人與合同的乙方並無法律關係。
唐英的450萬「和解金」
不過,真正進行公關顧問工作的還是崔斌。2011年7月14日付款當晚10點多,崔斌來到北京友誼商店頂樓的達文西家居辦公室,與潘莊秀華見了面。
「我們最關心的是和央視的記者談得怎麼樣了。」潘莊秀華和黃志新得到的答覆是,「那邊說了,要解決問題,你們和唐英的事情一定要擺平。」
「我們問怎麼擺平?崔斌說唐英是有背景的,而且央視的人還講,為了做這個事情也花了不少錢,所以達文西要埋單。」黃志新直接問要多少錢,「崔斌打了個電話過去,說他們要800萬,賠款後,才可以安排見搞你們的人。」
接下去的兩天,達文西北京門店經理、唐英的弟弟及雙方律師開始了艱難的談判,始終無法達成協議。
7月17日,央視播出「達文西『密碼』2」。第二天,雙方迅速籤訂和解協議:達文西家居給付「和解金」450萬元,不再追討唐英所欠貨款,唐英放棄對達文西索賠484萬元的反訴要求。
7月19日下午,黃志新的妻子周彩文通過中國農業銀行,分兩筆給唐英在中國銀行北京中關村南街支行的開戶帳戶打去450萬元。7月20日和21日,唐英和達文西家居分別到東城區法院申請撤回反訴和起訴,獲得法院批准。
財新《新世紀》記者曾打電話聯繫唐英及其家人提出採訪請求,對方一次表示聽不明白,另一次一聽是記者便掛斷電話。
7月19日,也就是達文西家居完成給唐英的「和解金」打款當天晚上,潘莊秀華終於見到了「央視的人」——崔斌稱呼這位「達文西『密碼』」的暗訪記者「李總」為「李老師」。
誰拿了15.52萬美元?
潘莊秀華回憶,自己一見面就問,「我們沒造假,為什麼你們要這樣報啊?『李老師』說,你們沒造假不代表義大利廠家沒造假,也不排除個別員工偷賣假貨。」
「『李老師』一直說還有500分鐘視頻,我害怕了。我不是做賊心虛,是真的兩次報導50分鐘都受不了。」潘莊秀華稱,「『李老師』還說那500分鐘素材,可以接著報導,也可以不報。」
「李老師」未提錢。根據潘莊秀華的追述,但當天晚上回到公司,崔斌又對她說,「李老師」開條件了,要錢,幫忙擺平央視,不再做第三期報導。
7月25日,潘莊秀華終於得到了答案:100萬元。因為達文西國內缺乏現金,潘要求從香港過帳。兩天後,她的手機收到一個中信銀行的國際帳號。
7月28日,黃志新給收款地址為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一樓的中信銀行帳戶轉去15.52萬美元(折合人民幣100萬元),收款人為Ma Zheng。
最後一次潘莊秀華通過崔斌約「李老師」見面是2011年9月2日。此時,潘莊秀華態度有所不同。她一見面就提到,公司其他董事不認可給「李老師」的100萬元,並拿出轉款單據給李看,被崔斌當場打斷,稱「所有的,都是和我發生的聯繫,和他沒有任何關係。你不用和『李老師』講了,這個和他沒有任何關係」。
從三人談話錄音可以聽出,「李老師」一開始被潘莊秀華反覆拿100萬說事弄得措手不及,說「怎麼,怎麼談到這個問題來了?」在崔斌周旋之後,「李老師」開始強調,這是朋友之間辦事,已經很幫達文西了。
他對潘莊秀華說:「您家先生是法人,咱說實話,現在都還平平安安的,就是生意上受了點挫折,是不是?這事情就是當時處理得非常好,如果不是這樣,你說,潘先生最後被警察抓進去,這是會有牢獄之災啊,搞不好就被拘役起來,這會變成什麼結果?我和小崔是幫了你忙了,是不是?唐也不是我家的什麼親戚,但是你們聽了我的意見,咱們趕快處理完,咱保一個平安,是不是? 潘總啊,生意可以做黃,人不能做黃啊。」
潘莊秀華旋即要求「給我們一些正面的報導」,「不是讓你們亂報導,把『上海工商局公布達文西調查結果,未發現有造假行為』這樣的客觀陳述讀一遍就行」。「李老師」沒有正面回答。
央視紀委自查認為並非虛假報導
通過一條未知人士發來的簡訊,潘莊秀華知道了「李老師」的大名——李文學。在「達文西『密碼』」片尾的職員表中,暗訪記者的署名為「大學」。
李文學究竟拿沒拿100萬元?2011年11月14日,達文西家居向中央電視臺紀委進行了舉報。11月下旬,他們從央視紀委處獲知,收款人Ma Zheng,是與崔斌、李文學並無直接關係的馬徵,「北京赫立傳媒廣告有限公司的會計」。工商登記資料顯示,馬徵是赫立傳媒的兩名股東之一兼總經理。
2011年12月9日,達文西家居又分别致函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廣電總局、中央電視臺紀委和《每周質量報告》欄目組。
在給新聞出版總署、廣電總局的舉報信中,達文西指稱李文學作為央視《每周質量報告》的記者,故意編發虛假報導,徇私隱匿新聞事實,並利用職務之便,聯合唐英、崔斌對達文西進行敲詐勒索,牟取巨額非法利益。
在給央視的兩封函件中,達文西希望央視紀委反饋11月14日舉報的調查處理結果,並要求《每周質量報告》欄目組澄清相關事實,還達文西清白,並公開道歉。達文西家居稱保留起訴央視侵害名譽權和賠償全部經濟損失的權利。
2011年12月12日和13日,財新《新世紀》記者先後致電中央電視臺紀委和《每周質量報告》欄目組,並給中央電視臺新聞中心發去採訪函。從央視紀委得到的答覆是已收到達文西舉報,正在調查,尚未出結果。
2011年12月17日,《每周質量報告》欄目組相關負責人向財新《新世紀》記者轉達幾點:歡迎記者的關注和報導,但不便接受正式採訪;部門自查認為,「達文西『密碼』」客觀有據,並非虛假報導;對於工商、質檢、海關等的調查結論,他們認為達文西可能轉移了證據,導致工商部門的調查並不全面;對於暗訪記者李文學「敲詐勒索」或「索賄」一事,李文學稱為追蹤報導,曾在崔斌介紹下,與潘莊秀華見過兩面,但不承認收錢,欄目組認為達文西家居如有證據,可向公安機關報案。 據財新《新世紀》周刊
央視《每周質量報告》記者李文學嚴正聲明
一、2011年7月10日、17日央視《每周質量報告》欄目相繼播出了《達文西密碼》、《達文西密碼2》兩期節目,本人系該節目調查記者,節目披露了達文西家居部分產品存在產地造假、原材料造假、虛假宣傳等欺詐消費者的行為。同時也報導了上海、廣東等地工商部門、上海檢驗檢疫部門的執法查處過程,本人對上述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存在與他人勾結、陷害達文西家居的行為。
二、潘莊秀華接受相關媒體採訪時妄稱給本人100萬元,完全是誣陷和誹謗,本人正在收集相關證據材料,將通過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
三、潘莊秀華稱向有關公司支付所謂公關費用與本人無關。
四、要求潘莊秀華等人立即停止誹謗和誣陷等違法行為,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最後,請大家認真地再看一遍我這兩期節目的視頻,我在用事實說話!
責編: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