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判「首惡」王建軍及其20名團夥成員
暴力壟斷湘鄉粉市達兩年
王建軍團夥20餘人一審獲刑
王建軍40歲,身高僅1.6米多,綽號「建軍矮子」。他小學未畢業便開始「混社會」,先後5次被勞教、判刑共12年零8個月,出獄後本性不改。近十幾年,王建軍和其團夥成員採用暴力、威脅等手段,通過壟斷湘鄉米粉市場、強攬工程項目、放高利貸等方式斂不義之財。
經公安機關查證,王建軍團夥涉嫌故意殺人、搶劫、故意傷害、盜竊、聚眾鬥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非法持槍、敲詐勒索等35起犯罪事實,共造成1人死亡,7人重傷,49人輕傷或輕微傷等一系列嚴重後果。昨天上午,在湘鄉市公判大會上,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審判處王建軍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處罰金200萬元;其餘20名團夥成員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刑期最低的為有期徒刑2年)。
王建軍小學未畢業就混跡於社會,1987年因盜竊被公安機關多次打擊處理。進派出所次數多了,王膽子也越來越大。1989年,王建軍因盜竊被勞動教養三年。他認為要靠武力求生存。
2000年開始,王建軍採取以聚眾鬥毆、打壓其他幫派來壯大自己勢力。2002年8月,為爭奪在湘鄉街上的「大哥」地位,王建軍藉口另一團伙頭目龔海強打了自己小弟耳光,揚言要找龔報復。王建軍組織成員在湘鄉一茶樓開會,要求與會團夥成員湊錢做活動經費,由劉奎鑫(另案,已執行死刑)帶人去「廢掉」龔海強。同年8月,劉奎鑫帶人持刀將龔海強砍致重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龔海強被殺後,王建軍的名聲更大了。此後,王建軍及其團夥成員,採取暴力、威脅及其他手段,控制和壟斷湘鄉的休閒娛樂、基建工程、米粉行業、客運交通等行業;採取敲詐勒索、收保護費、放高利貸、替人「了難」等手段,非法獲利。
2002年到2004年,譚衛清、廖啟雲等人為控制湘鄉米粉市場,邀王建軍入夥。王建軍安排譚海明等手下,採取暴力威嚇、毆打米粉行業業主、砸毀多家米粉加工廠,威脅米粉從業人員,非法壟斷該行業達2年之久。王建軍還入股華泰KTV等休閒娛樂場所,派小弟到娛樂場所看場子,收取保護費。2007年,王建軍在湘鄉市城區各大娛樂場所銷售假啤酒,花樣年華歌廳老闆潘堅強卻不幫其銷酒。王建軍對潘堅強進行毆打,並將潘排擠出團夥。
王建軍團夥經過多年發展,從1991年的幾人擴大到成員60餘人,自上而下形成「金字塔」結構。團夥成員見到王建軍時,都要起身,喊「軍哥」;在團夥內要求有尊卑大小,絕對服從命令。(瀟湘晨報記者 李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