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獲刑20年
陳某等31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經遂溪縣法院一審宣判
本報湛江訊 (記者關家玉 通訊員李偉、李藍珊、宋四錦)記者昨日獲悉,2009年12月27日,遂溪縣人民法院經審理,依法對在雷州市等地稱霸一方,為非作歹,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陳某等31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主犯陳某和骨幹成員楊×德被數罪併罰,分別被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和15年,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14年以下、1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等。